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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涉外婚姻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涉外离婚手续、涉外结婚手续、涉外婚姻办理、涉外婚姻财产、涉外婚姻案例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涉外婚姻登记]
涉外婚姻登记归口省级民政机关
从10月1日起,我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和华侨在我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统一归口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级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中关于涉“外”婚姻的登记规定过于分散,给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操作和当事人办理登记造成了一定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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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涉外婚姻登记]
武汉涉外婚姻登记
婚姻当事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涉外婚姻(包括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留学生、外国人)当事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处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并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有的作必要的调查)。婚姻当事人申请结(离)婚的条件符合法律法规且手续齐全,登记机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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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涉外婚姻登记]
有关涉外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5 凡证件齐全、符合本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机关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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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
涉外婚姻登记的资料准备和程序
结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三)、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四)、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双方自愿结婚; (六)、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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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
青岛涉外婚姻登记注意事项
涉外婚姻登记注意事项: 随着青岛国际化程度的提高,涉外婚姻变得越来越普遍。我们国家对涉外婚姻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长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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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
甘肃涉外婚姻登记知识问答
甘肃省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外国人结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1)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双方当事人必须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外国人除外);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甘肃省常住户口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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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
补领涉外婚姻登记证办事指南
补领涉外婚姻登记证 【承办单位】 哈尔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办理地址】 道里区安宁街213号 【办理时间】 每周一、二、四上午8:30---11:30时 【联系电话】 82261058 87110300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婚姻登记是在本婚姻登记处办理的或者补领人一方的户籍在哈尔滨市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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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
涉外婚姻登记办事程序及法律依据
审批项目名称:涉外婚姻登记 审批项目编号:bjxsbmz001-2002(北京行审b类民政001号-2002年) 审批项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五十一号)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国发[1983]128号) 审批收费依据: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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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财产]
涉外婚姻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
世界各国的民法规定中都规定了: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注意: 1、基于这一条规定,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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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财产]
涉外婚姻财产如何分割
一中国女子和一外籍男子于2004年6月在中国领取了结婚证,但未举行结婚仪式,也未共同生活,后外籍男子在中国起诉要求离婚。在诉讼过程中,女方首先表示不同意离婚,同时提出,既然两人已领取了结婚证,在法律意义上就是合法夫妻。如果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就应该对其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分割。女方认为他们应当进行分割的财产有两部分:一为夫妻双方自婚姻登记之日起的共同收入(男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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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财产]
涉外婚姻财产制度的法律适用
涉外婚姻财产制度的法律适用 ——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动产所得归属争议为例 摘要:本案法律适用上是一个典型的国际私法问题。分别涉及不动产的赠与行为的法律适用和婚姻不动产归属的法律适用。前者适用《民法通则》第144条,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后者,应当准用1978年海牙《夫妻财产制法律适用公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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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财产]
涉外婚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经过这些程序后,这些资料就能作为有效证据提交法院。有了这些证据,就能够证明东京的那两处房产属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合理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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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财产]
涉外婚姻财产归属事先约定为好
异国婚姻充满神秘和美丽,但毕竟不是童话,遇到家庭理财的琐事该怎么办? 涉外婚姻的财产往往因为异国法律对婚姻中财产归属的认定不同而潜藏着法律风险。例如,因对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共识而提起离婚诉讼,但却发现法院对财产分割的判决结果与自己国家的规定大相径庭,使人大失所望,这与不同国家对婚姻财产关系的不同法律规定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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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涉外婚姻办理]
涉外婚姻如何办理
什么是涉外婚姻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包括外籍华人、在我国居住的外籍侨民及无国籍人等)之间的婚姻。 二、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应在哪里办理登记手续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结婚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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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办理]
涉外婚姻办理程序及收费
涉外婚姻办理程序及收费 一、我国对涉外婚姻登记管理的指导思想 凡在中国境内办理的涉外婚姻,一律遵照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有关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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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办理]
涉外婚姻手续办理方法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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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办理]
涉外婚姻怎样办理登记手续
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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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手续]
涉外婚姻离婚的办理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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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办理]
涉外婚姻的办理程序
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处理。 (一) 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处理。 1、 国内一方将结婚证、公证书、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护照、结婚登记时填写的申报表等)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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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办理]
涉港澳台及涉外婚姻登记办理指南
涉港澳台结婚登记 一、港澳同胞同内地居民之间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 1.办理港澳同胞同内地居民之间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 2.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需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国内居民应提供: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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