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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涉外婚姻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涉外离婚手续、涉外结婚手续、涉外婚姻办理、涉外婚姻财产、涉外婚姻案例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涉外离婚手续] 涉外离婚法院管辖权的确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
咨询律师: 刘波
[涉外婚姻办理] 怎样办涉外婚姻手续
我国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一般是地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涉外结婚的条件 1、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国一方当事人所属国的有关法律允许多夫或多妻的,我国也不予批准其结婚登记。
咨询律师: 刘波
[涉外离婚手续] 办理涉外离婚手续的条件
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咨询律师: 刘波
[涉外离婚手续] 涉外离婚的诉讼管辖规定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涉外婚姻办理] 北京市涉外婚姻登记程序时间
周岁(《婚姻法》第6条); 3.双方均无配偶(《婚姻法》第10条); 4.双方均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第7条); 5、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婚姻法》第7条); 6、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 7、婚姻登记机关有管辖权,即内地居民户口在本市(《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
咨询律师: 刘波
涉外婚姻并非都是十全十美。从普通公民到各类明星的涉外婚姻,很少白头偕老,更多的是中途裂变,走上另一条———离婚。对此,我们应该慎待。面对此类问题应该怎么办,法律对涉外离婚有哪些规定? (一)一方当事人是中国公民,另一方当事人是外国公民(含港澳台公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惠州婚姻法律师解答:涉外离婚案件如何聘请律师 惠州 胡丽琴律师 我国法律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因此,如果涉外离婚案件需要委托律师代理的,应当委托中国律师代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涉外婚姻办理] 如何在中国办理涉外婚姻登记
缔结婚姻关系的一方为中国人,另一方为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定居人员的,双方可以在中国办理结婚登记。 受理机关:各地的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具体主管机关可咨询省级民政部门。 适用规定:不允许订立婚姻关系的情形适用中国的《婚姻法》及其相关规定。 出国手续:提供结婚证、国外一方的邀请函等到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护照,然后到国外一方所在国设在中国的使领馆办理签证即可出国。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对涉外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适用我国法律,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的精神,从切实保护子女权益,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处理时,对有识别能力的子女,要事先征求并尊重其本人愿随父或母生活的意见。
咨询律师: 胡骅
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6条: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涉外离婚案件的准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咨询律师: 刘波
[涉外婚姻办理] 涉外婚姻如何登记?
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一、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涉外结婚手续] 涉外婚姻收费标准是多少?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价格 [ 2001] 523 号 涉外婚姻登记 九元 /对 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 九元 /对 离婚登记 《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涉外结婚手续] 涉外婚姻
结婚登记的条件: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二)、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三)、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四)、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五)、双方自愿结婚
咨询律师: 刘波
[涉外离婚手续] 涉外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划分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
咨询律师: 肖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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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2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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