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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两个人都没钱,就只有一套贷款买的经济适用房,都拿不出足够的钱来补偿对方?这种情况会不会对离婚判决有影响?会不会就不判离婚?如果一方要求用应该补偿另一方的钱抵孩子的生活费可不可以?如果一方拿不出钱来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在女方怀孕、分娩、终止妊娠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作了有条件的限制,这主要是从女方的身体健康、心理稳定、精神愉快、对胎儿的成长发育等因素出发,但没有对女方提出离婚的要求与予限制,这并不意味着女方在什么时候都可以提出离婚请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析,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咨询律师: 刘波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重婚,另一方起诉离婚的。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分别规定:女方在怀中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引起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如婚后通奸怀孕的事实为女方所不争执或经查明属实,男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咨询律师: 刘波
仍应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执行,即女方在怀中期间和分娩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出于共同意志而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国这类离婚请求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机关在准予登记前需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一是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这是确定准予离婚的最根本的条件;二是双方对子女抚养教育已有适当安排,如子女归谁抚养、抚养费如何负担,给付的期限和办法等;三是双方对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如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以及离婚后一方是否需给予另一方经济帮助等。上述三条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没有处理好这些问题不得准予登记。如果男女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只是对子女抚养问题及财产问题有争执时,应由人民法院按诉讼程序处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西安律师高西宁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经常有咨询者提问:夫妻分居满两年,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吗?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去全面把握。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精神病人的怎样离婚呢? 精神病人离婚一般通过诉讼程序。因为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在离婚前首先要确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为进行诉讼活动。 现在我们结合一个案例看看这个问题。 2005年,周某和沈某夫妇因感情不和而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委托鉴定发现,妻子沈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民事行为能力”,丈夫周某只得撤回诉讼。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经常有人咨询:是不是分居满两年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不是的,现在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要办理法定手续,没办法定手续就算在一起同居生活那也是一种同居关系,而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不是两夫妻。而要离婚也要办理法定手续,而不是有人理解的分居满两年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就不是两夫妻了,这其实是对法律规定的错误理解。《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该条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只是离婚的条件,而且还必须证明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如果是因为其它原因分居的则不属该条规定的情形,则不是离婚的条件。而且分居满二年除了对方承认也很难证明,所以如果想尽早解除婚姻关系则不必刻意去分居满二
咨询律师: 胡骅
的条件,不是离婚时就必须具备已分居两年、有家庭暴力、重婚等情形。因此,认为第一次起诉到法院离婚时,如果不具备上述情形,被告又不同意离婚就不准离婚是不正确的。具备上述情形足以认定感情破裂,而感情破裂的表现形式又不仅限于上述情形。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的基本制度,也包含了离婚自由,正确理解适用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才能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由。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条件] 夫妻分居协议书
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不得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 五、双方一致同意并约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 32 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 、重婚行为的认定标准 《刑法》第 258 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期间”,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夫妻双方发生性关系而造成的怀孕,在该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女方在婚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导致怀孕。笔者认为,男女一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应该与婚后通奸行为加以区别,一般不能作为对方提出离婚的理由。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尚未建立,男女双方之间还没有产生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婚前性行为只是道德问题,而不涉及法律问题。
咨询律师: 刘波
夫妻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只能提起诉讼离婚。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要求是夫妻自愿离婚,如果一方已经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谈不上自愿了。由此可认为,夫妻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就不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其他亲属不能代理其进行离婚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如夫妻中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部门不予受理,应告知他们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咨询律师: 刘波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婚姻法》第三十三条)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3)判决不准备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
咨询律师: 胡骅
一方与人保持婚外情,但又不同意与另一方离婚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有的夫妻一方,一方面与第三者保持婚外性关系,另一方面对配偶又还有着感情,舍不得与配偶离婚,这是典型的喜新不厌旧式婚外恋,如果夫妻另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条件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0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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