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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栏目为您提供最新离婚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离婚条件、离婚程序、诉讼离婚、离婚案例、协议离婚、离婚调解、离婚赔偿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5抚养费如何给付? 对于抚养费的问题,离婚法律实务中怎么给、给多少,多数情况是由双方协商确定,法官在当中也会主动去调解,争取双方达到均能接受的程度。 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本篇介绍了关于:起诉离婚的费用以及离婚律师收费标准,并提供了相应的法律常识,希望对此问题有疑问的朋友能带来帮助。 一、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 1、离婚官司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费用。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离婚官司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程序] 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出
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出?是当下离婚后男女非常关心的问题。下面律师对以下问题进行解答。 一、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离婚后户口迁移程序?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
咨询律师: 胡骅
以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3、家庭成员共有房屋 此种共有也就是夫妻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房屋的情形。夫妻结婚后,与一方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夫妻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没有分开,包括房屋也属于夫妻和家庭其他成员共有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因为没有领结婚证,所以双方的婚姻并不合法,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也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打算分开就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一份解除同居关系的协议是最好的办法,协议中要把财产如何分割、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怎么计算、如何支付等问题都约定明确。至此,双方的同居关系也就解除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家,又居无定所,在这里我15年法律经验告知大家,在离婚诉讼中的管辖首先可以分为一般管辖和特殊管辖,其次,特殊管辖中还分为4类情况。 首先看一般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其次看特殊管辖,特殊管辖分为4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首席观察员评论员: 我与丈夫2007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因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差,彼此性格不合,婚后经常为琐事争吵。我丈夫不听规劝,与社会上的不良之徒交往。2011年7月,我丈夫伙同其他四名不法分子抢劫杀人,连害两命,劫财160余万元、劫车一辆,犯下极其严重的罪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一般情形下,妻子怀孕期间,丈夫是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申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平等保护夫妻双方的权利,法院是允许丈夫提出离婚的 "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案例] 老公有外遇我该离婚吗
下自己的婚姻历程,想想你为对方都做过什么,对方又为你做过什么,从中你可以掂出婚姻对你的份量以及爱人对你的付出,有助于你正确的决策。据调查,大部分有外遇者都认为外遇能找到在自己配偶身上找不到的东西。具体来说,外遇让男人觉得自己更像个男人,他会找回妻子所不能给他的男人的勇气和自信;同样,外遇也会让女人觉得自己更像个女人,那种在丈夫身上找不到的关心、宠爱和温情让她流连忘返。 老公有外遇,我该离婚吗?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并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并且,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么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而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咨询律师: 胡骅
有人说有离婚证才算离婚,再婚的时候凭离婚证才能结婚。但离婚证只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才有,那只有离婚判决书的怎么办?拿了离婚判决书还用办离婚证吗? 1、拿了离婚判决书还用办离婚证吗 经法院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
咨询律师: 胡骅
涉外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涉外协议离婚,而应当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1、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2、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3、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双方对财产和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程序] 华侨在中国要怎么离婚
依据《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时,华侨所持的身份证应该是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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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由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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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龄或不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的,应解除其同居关系。所生子女的抚养或财产的分割问题,按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8)因重婚而提出离婚的,应按照1983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签发的(83)法研字第14号文件《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规定,首先由刑庭处理重婚问题。对离婚问题,要根据婚姻基础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受到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的,应提交处罚决定或者相应法律文书; (3)涉及重婚或者与他(她)人同居的,应提交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有关照片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4)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者进行过离婚诉讼的,应提交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者街道调解委员会以及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据 (1)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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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二、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咨询律师: 胡骅
“假”证据一般体现在财产分割方面,对于子女抚养及感情过错方面,当事人一般不会造假,无非是说说“假”话而已。因为财产分割涉及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因此,在财产分割中,“假”的证据较为常见。 1、涉嫌假造债务的认定及处理 涉嫌“债务作假”很多体现在房产上。因为其他方面的生活开销较少,即使作假,数额也不会太大。而购房资金在大城市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经济利益牵涉巨大,因此,当事人造假的现象较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手机储存空间或储存卡中,或将手机短信固定,经公证机关公证等,以备将来作为证据使用。 5、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但由于很能证实电子邮件的发出和接收者到底是谁,所以电子邮件单独作为婚外情证据十分困难,只能作为辅助的证据,帮助证明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咨询律师: 胡骅
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第七条规定婚后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归属问题。 (二)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离婚纠纷中房产归属、分割问题及处理方式 1、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此情形下,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产证,该房产都归属于付款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的对该房产及其增值进行分割。 2、婚前个人支付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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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9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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