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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
家庭暴力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家庭暴力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家庭暴力常识、家庭冷暴力、家庭暴力法规、家庭暴力案例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家庭冷暴力]
家庭冷暴力有什么特征
分布特征:普遍性和集中性。家庭“冷暴力”作为一个新型的隐性暴力形式,发展速度快,覆盖面也广。大江南北,无论是大都市还是小城镇,无论是白领阶层还是蓝领阶层,都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家庭“冷暴力”现象存在。 2.多样的行为特征。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通常由于家庭的不同情况和家庭成员的个性特征而呈现出多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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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家庭暴力常识]
家庭暴力受害者如何收集上诉证据
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王主任从自己的工作当中可以总结出如下的几点供大家参考: 第一、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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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家庭暴力常识]
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如何保护自己
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之下,国家对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给予了多方的救济渠道,几乎从很多法律当中都尽可能的能保护他们。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保护自己: 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提出请求,相关组织应当予以调解; 对正在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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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家庭暴力常识]
家庭暴力的表现方式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当然,在现实生活当中还有另外一种表现形势的家庭暴力,这就是我们常常说到的精神暴力或者是叫冷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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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家庭暴力常识]
婚姻暴力的概念
在修改婚姻法的进程中,家庭暴力成为热门话题,而主要的关注点又集中在婚姻暴力方面。但研究中发现一些妇女工作者和妇女问题研究者对暴力的概念及其现状的描述存在较大的差异,其中相当一部分调查结果或传媒的报道缺乏可靠性甚至对公众舆论和婚姻立法起误导作用,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学术拨正。 婚姻暴力的概念 在对婚姻暴力进行分析时,首先应对婚姻暴力的概念作出科学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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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家庭暴力常识]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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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家庭暴力常识]
实施家庭暴力承担什么责任
家庭暴力实施者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暴力行为,它既指肉体上的伤害,例如殴打、体罚、行凶、残害、捆绑、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也指精神上的折磨,通常表现为以威胁、恐吓、咒骂、讥讽、凌辱人格等方式,造成对方精神上的痛苦,心理上的压抑等。家庭暴力还包括性虐待。 ⑴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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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家庭暴力常识]
对于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请谁调解
《婚姻法》第43条第1条第1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这是对家庭暴力、虐待的受害人的一般救助方法。所在单位既包括受害人的所在单位,也包括加害人的所在单位,也可以请求其他人调解。 婚姻法》第43条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请求予以劝阻,也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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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家庭暴力常识]
丈夫家庭暴力,协议离婚后能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半年前,我因忍受不了丈夫的家庭暴力,与丈夫协议离了婚。那时候,只盼着早点脱离苦海,根本 不敢提赔偿的事儿。如今半年过去了,我回想起那么多年所遭受的家庭暴力,越来越觉得心有不甘,认为前夫应该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我手头掌握有前夫实施家庭 暴力的证据,因为好几次都惊动了“110”,当时有笔录记录在卷。但我不知道离婚半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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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家庭暴力常识]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四种措施
家庭暴力的存在由来已久。由于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远离公众的视线,加之社会长期将其视为家务纠纷,使得家庭暴力问题得不到应有的关注和解决。直到20世纪70年代,人们才开始从理论和实践上关注家庭暴力问题,家庭暴力问题亦随之纳入公众视野,成为了一个引起广泛关注的社会问题。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采取的措施也是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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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家庭暴力常识]
“家庭暴力”的定义及其救济
“家庭暴力”的定义 答:“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家庭暴力”的救济 答:《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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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家庭暴力常识]
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哪些救助措施?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救助措施主要有: 1.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 3.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对加害者予以行政处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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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家庭暴力常识]
家庭暴力的常见类型和产生原因
家庭暴力的常见类型和产生原因 家庭暴力,顾名思义,是发生在家庭中的、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和收养关系人之间的一种暴力行为,这种暴力一般是对身体的摧残、折磨、伤害,手段多采用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残害身体健康的行为。施暴的对象一般是在家庭中没有经济地位或经济地位较低的妇女、儿童及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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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家庭暴力常识]
什么是家庭暴力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采用毒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其人身自由和伤害其身心健康及采用其他手段,造成家庭成员在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严重后果的行为。 家庭暴力和家庭虐待,其行为方式和后果在含义上是相同的,不同的是家庭暴力的持续和经常性,是区别“家庭暴力”和“家庭虐待”的实质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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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家庭暴力常识]
如何追究家庭暴力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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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家庭暴力常识]
“探望权”与“家庭暴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不管在判决书中涉不涉及探望权,但当事人就探望权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都应受理。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的,依法裁定。中止探望情形消失后,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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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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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家庭暴力常识]
家庭暴力定义极其处罚
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无过错方有请求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什么行为构成“虐待”?虐待应受何种制裁? 答:虐待是指故意折磨、摧残家庭成员,使其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蒙受损害,虐待可表现为积极的、作为的形式,也可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的形式。如打骂、恐吓、限制人身自由、不予衣食、患病不予治疗等。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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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家庭暴力常识]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人的如何处理?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如何处理?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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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