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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家庭暴力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家庭暴力常识、家庭冷暴力、家庭暴力法规、家庭暴力案例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家庭暴力常识]
“被处女”引起的“冷暴力”立法问题
案件有不同案看法。 张律师认为,“被告拒绝同居行为使原告患上了焦虑性抑郁症,对原告的精神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这就是一种家庭暴力。男方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并因此认为,对于家庭‘冷暴力’的制裁迫切需要立法加以完善。 二、“被处女”有责与无责的判断 自愿当处女,不涉及法律问题;只有“被处女”,才涉及法律问题。有人认为,从夫妻之间的配偶权考察,相互之间具有同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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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家庭暴力常识]
探讨如何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
的法律条文中,这意 味着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将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而且将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涉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因此,深入研究家庭暴力的产生原因,完 善法律对策,开展多机构协作,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家庭暴力的特征 1、家庭暴力从形式上来看,可分为以下三类: 1) 身体暴力:包括所有对身体的攻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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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家庭暴力常识]
浅谈家庭暴力的现状与对策(上)
摘要:家庭暴力是侵害家庭成员特别是侵害妇女权 益、对家庭和社会稳定具有危害性的行为。由于家庭暴力严重危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侵犯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简要分析了家庭暴力的现状、表现特点及成因,提出了反对家庭暴力的对策。 关键词:家庭暴力 现状 对策 目前,家庭暴力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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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家庭暴力常识]
对家庭暴力司法干预现状的思考
摘要:本文以法官的视角,对家庭暴力司法审判的现状及问题背景进行剖析,从立法和司法的衔接、能动司法等方面提出了探索性的意见和建议。 对家庭暴力的司法干预,是防治家庭暴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人民法院目前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司法审判看,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加以解决,笔者从基层法院法官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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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家庭暴力常识]
家庭暴力离婚起诉书
在我国,因家庭暴力离婚的夫妻不在少数,而因家庭暴力离婚者通常都会选择起诉离婚。今天我们主要来介绍一下 家庭暴力离婚起诉书 怎么写,欢迎大家浏览! 人们常说的离婚起诉书事实上指的是离婚起诉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民事起诉中应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书一般是国家机关出具的,状一般都是当事人出具的,主体不一样。比如起诉书,判决书等都是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出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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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家庭冷暴力]
家庭冷暴力的含义
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这种暴力一般表现在夫妻之间矛盾虽不诉诸武力,但却通过暗示的威胁、言语的攻击,在经济上和性方面进行控制。彼此有意用精神折磨来摧残对方,使婚姻处于一种长期的不正常状态。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甚至比肉体伤害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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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
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要点
且调解无效时,就会成为判决应当准予离婚的理由和依据,而且涉及到请求损害赔偿问题,所以在认定上应该慎重,适用相对严格而客观的标准。《解释》对家庭暴力的界定,不仅仅限于发生在夫妻之间,对家庭其他成员实施的某些行为,也可能构成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偶尔发生的争吵、打骂,不能一概作为,《解释》中的家庭暴力来对待,暴力行为必须在客观上给对方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才能予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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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家庭暴力常识]
遭遇家庭暴力的救助方式
家庭暴力的成因很复杂,其危害程度也深浅不一,对于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有不同种的救助方式,就让法律界来告诉您四种救助方式: 1、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婚姻法》第43条第1条第1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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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家庭暴力常识]
家庭暴力有关规定
①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被害人提出请求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④一方以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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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
家庭暴力中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此类刑事责任是指家庭成员中的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以致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我国现行《刑法》对实施家庭暴力触犯刑律涉及的罪名有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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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家庭暴力常识]
家庭暴力与精神卫生在法律上的规定
家庭暴力与精神卫生在法律上的规定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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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家庭暴力常识]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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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
发生“家庭暴力”可请求哪些部门予以救助?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根据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实施者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等方式,从肉体、精神上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家庭暴力实施者使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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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
什么行为称为“家庭暴力”?
什么行为称为“家庭暴力”? 律师答复: 依据中宣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部、全国妇联等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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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
家庭暴力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此类刑事责任是指家庭成员中的当事人实施家庭暴力,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以致构成犯罪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我国现行《刑法》对实施家庭暴力触犯刑律涉及的罪名有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罪等。 在《婚姻法》第四十五条中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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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家庭暴力常识]
受害方怎样应对家庭暴力
受害方怎样应对家庭暴力 对于家庭暴力,受害人大多不会选择直接离婚,而是希望通过调解缓解夫妻之间的矛盾。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向谁申请调解呢?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调解,所在单位既包括受害人的所在单位,也包括加害人的所在单位,也可以请求其他人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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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常识]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定: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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