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
遗嘱有效的形式都有哪些
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五种法定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遗嘱又是“要式法律行为”,因而必须严格符合法定形式,其法律效力才得以确认。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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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遗嘱的法定分类
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对其遗产所作的个人处分或安排,并于立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其形式分为五种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 公证遗嘱是由公证处办理的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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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见证人资格与遗嘱见证流程
以上是遗嘱见证人资格与遗嘱见证流程的详细介绍。现实中很多人对遗嘱见证人及遗嘱见证程序的相关法律问题还不是很清楚,通过上文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大家了解遗嘱见证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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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立遗嘱权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用立遗嘱形式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用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有二种:遗嘱继承和遗赠。立遗嘱人可以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遗赠则是立遗嘱人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律赋予公民用立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既体现了我国公民具有广泛的自由民主权利,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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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应如何立遗嘱
老年人通过立遗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根据子女对自己尽赡养义务的大小以及子女的具体情况合法合理的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是,立遗嘱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方有效。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我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用立遗嘱形式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用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有二种:遗嘱继承和遗赠。立遗嘱人可以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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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遗嘱包括的内容
遗嘱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 《继承法》第16条中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遗嘱的主要目的是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因此,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为遗嘱的主要内容。遗嘱人指定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应当在遗嘱中记明继承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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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义务遗嘱是否有效
但王某以遗嘱的形式处分了其妻子的财产,应判决遗嘱部分无效。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所谓附义务的遗嘱,是指遗嘱中明确指定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必须履行一定义务的遗嘱。对于遗嘱是否附义务,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法国民法第900条:“生前或遗嘱处分中的义务,不能违法或者违背善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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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识别遗嘱继承几个误区
误区一:反正有法定继承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有不少人认为,“继承”这事有《婚姻法》、《继承法》管着,就是自己不立遗嘱或老人没有立遗嘱,继承时也不会乱,法律怎么规定就怎么来。因此,有没有遗嘱都一样。 律师纠错:财产的继承除法定继承以外,还有遗嘱继承,而且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的财产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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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仅“按印”应认定无效
不得不按印代替签名,那么除非有现场录音、录像等其它充分客观的证据,佐证该代书遗嘱形成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否则该代书遗嘱应认定为无效。 实践中,被继承人设立遗嘱后,因改变了法定继承,会对各继承人所期待的利益产生较大影响。代书遗嘱作为一种遗嘱类型,必须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对存在瑕疵的代书遗嘱,切不可随意变通作有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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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公证手续
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关于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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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遗嘱
夫妻共同遗嘱,是指具有合法夫妻关系的夫和妻,基于共同的目的,在一个共同意思下所立的一份遗嘱。 夫妻共同遗嘱是一种特殊的遗嘱形态,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上都未对其作明确规定。那么,这种遗嘱是否得到法律的认可?如果得到认可,又该如何订立?订立以后,出现特殊情况又该如何撤销呢? 首先,夫妻共同遗嘱在法律上虽未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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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自书遗嘱需要公证吗?
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得处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关于自书遗嘱是否需要公证。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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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形式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形式共分为五种,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及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正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因其是国家公正机关出具,形式最为严格和规范,因而最能保障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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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撤销后,其他遗嘱的效力如何区分
李某生前曾立有两份遗嘱,一份自书遗嘱,一份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在前,公证遗嘱在后,两份遗嘱内容相互抵触。李某去世前主动至公证处撤销了公证遗嘱,但后来未再设立其他遗嘱。 分歧 关于李某的遗产如何继承有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理由为:公证遗嘱撤销后自书遗嘱的效力不能恢复,且张某后来未再设立任何遗嘱,故应当依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遗产。第二种观点认为,按照自书遗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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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你提前写好了吗?
五是家庭关系不太和睦的,比如有的孩子不孝敬,老人能预见到身后可能会不得安宁的,有的甚至要提出把财产捐赠出去而不愿意留给孩子的,需要早做安排;六是有些人愿意捐遗体或是器官,但子女出于个人感情可能会不同意,为了不违背老人的个人愿望,需要立下遗嘱让合适的执行机构帮助完成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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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效力认定比普通遗嘱更严格
孙先生的父亲因病去世,由于时间仓促,并没有留下书面遗嘱,只是在去世前在子女探病的时候,口头说明了自己死后财产应当如何分配。 请问,这种情况下的口头遗嘱有没有效力呢? 答:口头遗嘱成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遗嘱人没有立下其他形式的遗嘱或遗赠协议;2.遗嘱人处于危机的情况,无法以其他方式立下遗嘱;3.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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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录音形式立遗嘱 须有两人以上证人
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其中一位会由协助订立遗嘱的律师楼合伙人担任,而另一人则由前述律师所邀请的同业(一般由邻近律师楼的合伙人,但不能采用同一律师楼的其他合伙人)担任。[2] 有效要件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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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怎样按遗嘱继承房产
子女怎样按遗嘱继承房产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遗嘱继承房产,有以下程序: (一)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分别是: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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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和孙某于2002年相识,2004年双方见过家长,同年同居,但一直未办结婚登记手续。2007年6月,得知自己身患重症后,于某将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以书面遗嘱的形式指定由孙某继承,并指定了律师作为见证人和遗嘱执行人。于某在遗嘱中表示,自己和孙某“已形成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孙某取得房屋产权后,应付给于某父母15万元养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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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应对人生意外:关于遗嘱!
的遗嘱一般不能直接生效,需要继承人另外举证,使用的程序比较麻烦,还容易产生纠纷。况且公证遗嘱目前的收费标准一般在300元左右,经济实用。 依民法规定,满十六岁以上的人就可以开始立遗嘱,遗嘱是一种单方的自愿的法律行为,本人在立遗嘱后,完全可以撤销或修改前一个遗嘱,可以再立一个新遗嘱。公证遗嘱也可以撤销或修改,但必须到公证处去撤销或修改。同时存在多个公证遗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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