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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栏目为您提供最新继承法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遗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丧失、代位继承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遗产]
如何继承股票遗产
炒股作为一种常见的投资形式,走进了一些具有闲散资金的老年人的生活,而因此在老人百年之后,围绕股票是否属于遗产以及如何进行继承的问题,也时常的困扰着一些人。本文结合相关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操作,从股票是否属于遗产以及如何办理继承过户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希望能够为读者带来一些帮助。 一、股票是否属于遗产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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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你必须知道的35条重要法律知识
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其个人合法财产的继承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分配原则进行遗产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 一、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遗赠。 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与第三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3、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以及遗嘱没有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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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法定继承]
死亡赔偿金该如何分配
案例:王某因建筑事故死亡,其妻以死亡赔偿金属夫妻的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全部占有,分家另居的王某的父母则以死亡赔偿金属儿子的遗产为由,要求按继承关系分割。 司法实践中对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有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死亡赔偿金就是死者的遗产,应由死者近亲属按照继承法规定继承。第二,不是死者遗产。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合法取得并在死亡时实际存在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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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法定继承]
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加条件
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但是,继承权的放弃为形成权,不能附加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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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嘱]
代书遗嘱要求高
但其中一个并不在立遗嘱现场,是事后补签的名字;另一个倒是在立遗嘱现场,但她是朱文娟的好朋友,两人显然有利益关系。更重要的是,遗嘱上只有老太太的私章,却没有签名,这显然不符合代书遗嘱的订立要求。对此,朱文娟方面的解释是,老太太当时在病中,不能签名字,但她的大姐和妹妹们坚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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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遗产]
大陆民众如何继承亲属在台湾地区的遗产
大陆人民继承台湾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遗产的实务作法: 1、 大陆人民继承台湾地区的遗产,必须先收集或辦理以下事项: (1)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全户户籍证明及被继承人死亡的除户证明。 (2)大陆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公证及身分证明公证。(须经台湾海基会验证) (3)编制继承系统表。 (4)提供遗产证明及编制遗产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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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遗产]
如何继承老兵在台湾的遗产
台湾的退除役官兵〈尊称荣民〉死亡在台湾无继承人、继承人不明或继承人因故不能管理遗产的,依法由各地荣民服务处或荣民之家或自费安养中心,负责管理遗产并将遗产登记造册。 二、荣民在台湾死亡后,大陆亲属可委托在台湾代理人代辦继承遗产等事宜。首先应向相关单位申领"死亡证明书",连同代理人身分证影本寄交大陆的继承人,向大陆当地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委托授权公证书"各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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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产]
遗产继承的时间及继承程序
我国公民有继承的权利,那么 遗产继承 一般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呢,当事人继承遗产需要经过哪些阶段呢。 遗产继承有时间限制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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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及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那么法定继承适用哪些情形人,继承顺序如何确定呢? 法定继承的适用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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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法定继承]
自留山 自留地 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另外,因为我国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按家庭人口、劳动能力。以农 户为单位分配的,一般不作过多调整,以保持其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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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遗嘱]
遗嘱失效八种原因分析
现代社会,一个家庭拥有的资产总额越来越大,资产的表现形式也不仅仅包含传统的有形资产,更多并且价值更高的是股票、债券、股权 … … 。如何对这些遗产进行分配,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立遗嘱。然而司法实践中,很多人的遗嘱并不符合法定的形式和条件,从而导致遗嘱部分或者全部无效,遗嘱纠纷层出不穷,有愈演愈烈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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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
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继承问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1980年11月22日发布的《关于查询、停止支付或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的有关规定: 1.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尚未设立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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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遗产]
儿媳可继承公婆的财产吗
张三有三个孩子,均早已成年且购房自住。张三的老伴在十年前去世,大儿子在六年前去世。张三与老伴的房子在三年前因市政规划而拆迁,张三按政策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现大儿媳提出要继承张三老伴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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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遗产]
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的清偿?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继承法意见》第61条 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再按继承法第三十三条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清偿债务。 《继承法意见》第62条 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由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 限定继承原则。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除继承人自愿清偿者外,继承人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不负清偿责任。 (2) 保留必留份的原则。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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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3日张某生、张某福以邓某某、张甲为被告要求分割70万元补偿款。起诉时张某的父母还健在。2010年11月15日邓某某以公正的方式订立遗嘱明确自己名下的财产由女儿张甲继承。2010年12月 22日张甲代理邓某某以张某生为被告要求其腾房。 这是一个比较简单的遗产纠纷案件,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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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遗嘱]
关于“立遗嘱”的几点意见
刘律师提示,立遗嘱时,应当注意以下具体事项: 一、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应当明确继承人的姓名。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则为遗嘱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则属于遗赠,也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应当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者份额 立遗嘱安排自己的身后事,本是为了避免继承人之间因为遗产而纠纷甚至影响家庭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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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遗嘱包括的内容
遗嘱包括什么内容?遗嘱是公民对其财产及事务的处理。公民在订立遗嘱时要注意将遗嘱的内容写清楚,包括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指定遗产的分配办法或份额、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附加的义务等。 遗嘱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 《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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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
丧偶女婿有权继承老丈人遗产吗
的财产享有权利是基于转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吕某对老刘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案件评析】:本案涉及到《继承法》中关于代位继承、转继承的概念以及二者的区别问题,同时也涉及到“丧偶儿媳、女婿的继承权问题”。 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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