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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继承法栏目为您提供最新继承法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遗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丧失、代位继承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最终,法院判定该份遗嘱无效。 法官说法: 立遗嘱的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立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这样规定是为了确保遗嘱内容确实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是利益相关人假借立遗嘱人之手做出对自己有利的遗产处分。 现实生活中,很多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大,会出现智识减退的情况,如罹患老年痴呆等,容易出现按照他人意志书写“遗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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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其个人合法财产的继承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分配原则进行遗产继承的一种继承方式。 一、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遗赠。 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与第三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 3、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到的遗产以及遗嘱没有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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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于登记簿;(五)发证。” 《物权法》第14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可得出,赠与人若要撤销赠与,应当在登记机关记载在登记簿之前撤销,而非房产证出来之前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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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都是由我们夫妇进行看护的,母亲最后40天也是跟我一起生活的;父母的住院安葬都是我在处理,对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我对父母尽心尽力,父母遗愿就是将房屋给我,已经形成了口头遗嘱。但现在哥哥和弟弟认为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应该与我平分父母的遗产。 请问:我对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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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嫁女享有继承权上,不少人仅从现有《继承法》的立场来考虑问题,从而推导出当前继承权的男女不平等现象,并将这种不平等归结为妇女法制观念的淡薄和封建残余的影响。实际上,对于出嫁女法定继承权的考量,必须探究法定继承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两个维度。 一、分离:合法性与合理性之间 (一)案例带跟我们的启示 案例:罗某生前育有长子甲、长女乙、次女丙、次子丁四个子女。甲在城里居住,乙和丙早已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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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怎样解决此纷争? 【解答】 1)公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产权属于公民自有,可以继承,按照我们法规规定,地随房走得原则,你可以根据房屋所有权的变更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自留地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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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屋过户费用 1开证明文件 必须先到自己单位或者父亲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证,并到法律咨询中心开具关系证明文件。 收费情况:开具关系证明所需要的费用按实际产生,必须由继承人亲自办理。 2房产评估 由于是继承产权的评估,一般会比该物业的正常市价要低,大致低20%-30%。所以,在办理评估时,一定要先声明是办理房产继承方面的评估业务。 现在社会上办理继承产权评估的公司为数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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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我是独生子女,户口山东栖霞的,老公的是河南的,我把户口迁河南后再把两个孩子还有我和老公的户口迁烟台,我以后还能继承娘家的财产吗? 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单民强律师:你好,继承是基于血缘亲属关系而发生的,不因户籍的改变而改变。 张旭波律师:遗产继承与户口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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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继承,很多人以为留个遗嘱一切就解决了,殊不知继承也是件很复杂的事情,牵扯到很多法律问题!本文为大家总结继承方面的11个法律常识,以供大家参考! 1、法定继承人按照什么顺序参加遗产继承? 在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而是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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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侄子外甥有继承权吗?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2)继承人与被子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侄子,外甥没有法定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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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如果危急时刻过后可以立录音或书面遗嘱时,口头遗嘱无效。关键是你如何证明你父亲的口头遗嘱的事实存在。征地补偿,应当划出一半为你父亲的遗产,你可以继承三分之一。 从律师的回答中不难看出,口头遗嘱的生效是有严格的法律条件的,案件中当事人所提到的口头遗嘱并没有符合相关的要求。 那样怎样的口头遗嘱才是有效地遗嘱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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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你好,我丈夫因车祸去世了,现留有一套房产是结婚以前公公家出钱给买的,写的是老公的名字,现在老公不在了,我们还有一个1岁半的女儿,请问这个房子可不可以过户给我,或者是过户给我的女儿呢,她才一岁多点,法律上允许吗,如果公公来要这套房子,我应该怎么办,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是该继承呢还是分割,到时买房子时很便宜,现在已经翻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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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律师分析房屋继承过户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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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种无效或部分无效的遗嘱 (1)遗嘱人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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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遗嘱生效的条件
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怎样的遗嘱才是合法的?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合法生效的遗嘱共有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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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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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
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 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我国现行继承法规定,以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代位继承发生的唯一原因,只有在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 时,才能发生代位继承。若继承人死于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则因继承已经开始,继承人只得自行继承,而不会发生代位继承。于此种情形下,如继承人尚未來得及实际接受遗产,只能发生转继承,而不发生代位继承。 2.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依我国现 继承法的规定,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下,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得为 被代位继承人。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人,其他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人。也就是说,其他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3.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我国现行继承法未明确规定,在被代位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下,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可否代位继承。但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因此,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是代位继承发生的一个条件。 4.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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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 转继承的适用范围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 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遣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 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 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移转给他的继承人”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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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房屋继承费用
当立遗嘱的人死亡后,就可以着手进行房产的继承了。但是房产的继承也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其中包括了过户的手续费和继承的税费。现在律咖网小编来给大家讲一讲 房屋继承费用 包括哪些吧。 房屋继承费用 房屋过户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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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 房屋继承的条件
家里的老人过世前就会将自己的房产和钱财做出一定的处理。比如让哪个孩子分得多少房产和钱等等。在老人去世后,后辈们就可以按照遗嘱进行继承。但是, 房屋继承的条件 有哪些呢?现在就让律咖网小编来告诉你吧!请浏览下文了解。 房屋继承的条件 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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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50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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