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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继承法栏目为您提供最新继承法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遗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丧失、代位继承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遗产的范围,是指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可供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并非被继承人的任何财产都可由继承人继承,而是有一定范围的,对此,继承法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遗产的范围包括: ①公民的合法收入;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③林木、牲畜和家禽;④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⑤合法的生产资料;⑥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⑦其他合法财产。同时,依司法实践,与人身相联系的权利、义务不能作为遗产。 下面的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①家庭共有财产中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②生前赠与他人的财产;③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财产;④按文物法的规定,应归国家所有的文物,但国家所给予的报酬则列人遗产范围;⑤某些人身权利,比如生前所获得之抚恤金,著作权中署名权等等不得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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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往往认为,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继承的时间和分割遗产的时间,经常出现死者尸骨未寒,继承人就为分割遗产而闹得不可开交的现象。 事实上,继承开始的时间,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而接受继承的时间,则是已取得继承权的继承人,向他人表示接受继承的时间,它在继承开始之后,而分割遗产的时间就更晚。从继展开始到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的表态,再到遗产的实际分割,中间一般都有一个过程,其中包括处理丧葬,通知各继承人,如召集继承人会议等活动,这些活动不可能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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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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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于1984年8月30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如第二顺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过较多义务或不能独立生活、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在分割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 《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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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继承有哪几种方式?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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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5年4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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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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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二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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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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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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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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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意见》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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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文女士来电:我哥哥提出“父亲所有的财产我放弃,父亲的生老病死也与我无关”。请问律师他说的对吗? 毛军律师解答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文女士的来电涉及到两个法律问题:一是赡养父母;二是财产继承。这两个问题有不同的法律规定,两者之间不可替换和交换。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且是子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放弃,更不得拒绝履行。而财产继承权对继承人来说是法律上规定的一项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是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是不能放弃的。为此,可以放弃财产的继承,但不得以放弃继承为条件,而拒绝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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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夏天当事人王先生兄弟2人找到笔者,向笔者咨询继承其叔叔遗产一事。王先生的叔叔于2005年12月去世,王先生的叔叔孤身一人(无配偶、无子女)生活在北京,死后留下房屋一套、存款23万(被银行冻结),死者单位不同意将房屋过户给王先生,银行也拒绝支付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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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什么财产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公民能够被继承的合法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①公民的收入(包括工资收入、投资收入等合法收入); ②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指个人名下的房产、储蓄和归个人使用的生活用品); ③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④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⑤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⑥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⑦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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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房屋指的是公民的合法私有房屋,不包括公房,因为公房的所有权属于房管所或单位,公房不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所以遗嘱人不能立遗嘱处分公房。 二、承租人子女能继承公房吗 继承,依据我国继承法的原理,只能是私有财产才可以继承。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亡后,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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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请律师代书遗嘱,也没有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而是自己写遗嘱来处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这是法律允许的。但问题是自己写遗嘱有时会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来写,最终导致遗嘱无效引起纠纷的时有发生。为了避免自己写遗嘱导致遗嘱无效的后果,一定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这三个问题也是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的三个形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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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确认各方的权力份额。但系争房屋已动迁的,继承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 动迁 利益受侵害 之日两年内主张动迁利益。 三、按 94 方案购房登记权利人死亡后,房屋产权继承的处理 按94方案购买公有住房,登记权利人死亡的,具备可以主张产权共有条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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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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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 什么是房地产继承
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的遗产转归继承人所有的一种法律行为。 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或宣告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 被继承人,是指公民死亡或宣告死亡并遗留财产者。继承人,是指按法律规定有权接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取得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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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33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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