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关于离婚房产分割问题,夫妻离婚房产归谁
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登记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名下变更为一方名下的,一般视为其父母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无论婚前或婚后,由一方父母名下变更为双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上文从结婚登记时间、房产证取得时间以及产权登记名字这几个方面入手简单介绍了夫妻离婚房产归属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答十七
问:公房在离婚时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二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子女离婚时应针对不同的情况对房产作不同的处理。下文将为介绍不同情况下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一、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与子女结婚之后的配偶无关。 这种情况下该房屋或出资属于子女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登记在一方子女下的房产 离婚是否可以分割
律师发现,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出于各方面的因素,会将房产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是否只属于子女一人所有?夫妻离婚时,能否分割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 根据物权法及民法的相关规定,房产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一般原则以登记为准,但并非登记人就是绝对的权利人,如果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是权利所有人,可以要求更正和确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涉及股权纠纷之“擅自转让股权”
配偶一方擅自转让股权引发的纠纷,在涉及股东权的离婚案件中最为常见,占离婚涉及公司股权分割类型案例的半数以上。尤其特别指出的是,案件涉及的股权往往需要另案处理,并不能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处理。因此,另一方往往是需要对股权部分另行诉讼,在商事审判庭中维权。 实践中,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配偶一方单方持股并转让股权 根据法院的司法实践,法院对待这个问题有几种不同的看法。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房产分割的新办法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分手后财产是否应当返还?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恋爱不同于婚姻,不受法律的调整。夫妻双方离婚时,理应划分夫妻共同财产,但不受法律保护的恋爱关系分手后是否涉及到财产返还问题? 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对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举行订婚仪式请客送礼耗费的钱财,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吃喝玩乐共同耗用的财产损失,解除婚约时一般不得要求赔偿; 2、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商品房分割问题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未取得按揭房屋所有权一方的补偿数额计算
为了避免银行行使抵押权导致房屋价值损失,另一方要求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法院应该支持。 该条规定的情况在适用中,必须考虑到房屋增值或贬值情形,如果当事人对房屋的现值可以通过协议达成统一则可,如果不能,应当综合考虑计算补偿数额。傅律师,查阅相关权威著作,对具体计算方式,作一个介绍: 首先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婚前购房婚后还贷房屋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并取得了产权证,婚后继续还贷的房屋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 答 :虽然房产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除双方另有协议,还贷部分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权益。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婚前财产,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共同财产。此种情况下,房产本身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售后公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公房,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 答 :售后公房是指房屋由单位作为福利分房分配给职工居住,根据房改政策把原来的使用权变为产权的房屋。其与一般商品房一样,都属于公民的私有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父母出资参与子女购房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父母出资参与子女购房,在双方离婚时该房产如何进行分割? 答 :这要分别情况进行区别对待。 情况一,一方父母在婚前全额出资为子女结婚购置房屋,房产登记在已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应视为父母对已方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视为已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情况二,一方父母在婚前全额出资为子女结婚购置房屋,房产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购房款应视为父母对已方子女的赠与。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荆州离婚律师:婚姻关系内夫妻财产赠与,离婚怎么分割,能否要回?
结婚时,你侬我侬。离婚时,财产分割引发的纠纷成为伤害夫妻感情的又一大杀手。婚内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另一方,离婚怎么分割,还能不能要回,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想要解决夫妻财产赠与,离婚怎么分割的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一、赠与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荆州离婚律师: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当爱情被婚姻淹没,当感情被柴米油盐磨灭,离婚成为必然的结果。在离婚时财产纠纷往往是夫妻双方争议的焦点。很多人会采取离婚前财产转移的方法,避免离婚财产被分割。在离婚前财产转移,是对另一方财产的侵害。那么,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怎么办?如何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一、什么是离婚前转移财产? 在网络上有很多的朋友搜索:离婚时如何转移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随着房价的飙升,房子成为结婚的必备条件。很多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无法承受沉重的压力,因此,很多父母资助子女买房成为一种趋势。但是,在离婚时,父母资助子女买的房子该如何分割成为大家最头疼的问题。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离婚房产分割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婚前父母资助子女买房: (一)、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按揭房产
近年来,随着房价一路攀高,按揭购房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但因此也带来了许多值得我们关注的社会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夫妻在离婚时按揭房产的归属问题。在实践中,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按揭房产可以说是一个难点。 笔者认为,对于按揭房产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的问题,应根据房产取得时间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还是之后、购房款的来源、离婚时是否取得房产证等方面来确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外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保证书能否作为财产分割的证据
外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外遇离婚财产分割也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只不过如果外遇属于过错情形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如果一方掌握有保证书能否作为财产分割的证据呢?详见下文。 一、外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时候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 1、 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还能起诉分割财产吗,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以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强制执行,一年的开始时间为离婚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嫁妆怎么分,如何处理,离婚后嫁妆能要回吗?
在结婚时,父母出于疼爱,往往会陪送大量的财物,在独生子女众多的现在,陪送的嫁妆往往也是非常可观的,小到金银首饰,大到房子,都会成为父母陪送的嫁妆。结婚时,相知相恋容易,相守就难了。据统计,结婚不久就要离婚的概率呈上升趋势。离婚时彩礼嫁妆如何处理成为两家头疼的问题。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离婚彩礼如何处理做出了明确规定。那么,离婚嫁妆怎么分呢,离婚嫁妆能要回吗?
咨询律师:
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房屋如何进行分割
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