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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2点多,在斗门区井岸镇一家婚纱影楼里,满墙挂着的照片主题都是“幸福”,但32岁的香港男子梁健锋与小他一岁的余莹(化名)正在做着一件与影楼“格调”严重不符的事———他们读着刚刚打印出来的离婚协议书,并在2点26分分别签下自己的名字。 根据协议,梁健锋在财产方面可以说是完胜,两套房子全部归他所有,大儿子的抚养权也顺利得到,余莹则只分得价值几万元的家私家电和小儿子的抚养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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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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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男方给付的彩礼应该返还。如果一方因彩礼的给付造成其生活的绝对困难,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可以有条件的支持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主张;对于男方结婚超过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支持一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示: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要求返还彩礼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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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财产分割法规大全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δ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咨询律师: 胡骅
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二、婚内财产分割协议五大益处 (1)体现夫妻关爱 毋庸置疑,婚内财产协议能够最有效地承载结婚前的海誓山盟。如何信守一方对另一方的关爱、呵护承诺,婚内财产协议给伴侣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表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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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调查及方式
离婚财产调查就是调查对方拥有什么财产,拥有多少财产。因此,离婚可以调查的财产有:对方收入情况、对方房产情况、对方车辆情况、对方公司股份、对方股票、基金等的情况、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也就是说对方拥有所有的财产都是调查的内容。 1、 自行调查,自己调查可以调查对方拥有的存折、房产证、工资收入等等。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方有心防你,即是是这些财产你也可能调查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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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假离婚财产纠纷
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的,在法律上就视为真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分割,在领取离婚证时已经生效。除非在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发现之次日起一年内可以重新申请财产分割,否则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的协议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 在现实生活中,假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办存在两种情况: 1、 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 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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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相关规定
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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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财务分割问题
负担问题所作的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任何一方都有先行向债权人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在通过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作出处理后,离婚的双方对债权人是否还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呢?对此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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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公司股权的常见处理情形
公司股权分割也是当前离婚案件中的难点,公司股权、合伙企业的出资、独资企业的财产和股票债券的分割都是离婚中的新问题,人民法院在处理时,有的一次性处理,有的因为涉及案外股东的利益,有的涉及到清算,人民法院也会判决另案处理。 在股权分割上,往往因为涉及案外人的财产,人民法院通常不会处理公司财产,而要求当事人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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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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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婚外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首先确定婚外情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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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专题讲座的提纲,把离婚时有关房产分割的常见类型、处理意见,还有最核心的补偿款计算公式问题,根据个人经验及婚姻法解释二、解释三,归纳总结了一下,和大家分享。 购房时间 出资类型 处理办法(不考虑另有约定/有无房本等情况) 婚前购房 双方(包含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落在一人名下 1、如果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 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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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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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律师解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
离婚,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离婚时如何分割,是很多朋友关注的问题。从目前司法实践看,法院一般对刘女要求按相应比例分割房屋增值部分的要求不予支付,但当然也有个案判例例外。我们认为,一概认定房屋增值部分不予认定的结论有些不妥,应根据个案情况具体分析才可。 七、关于财产分割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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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出售是在原有住房基础上的政策性住房交易,如购房的是已婚职工,无论以谁的名义登记,也无论原产权单位是男方单位、女方单位,或者是某一方的父母单位,该房改房应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对于取得房改公房“小产权”、以标准价购房的情况,购房者只是取得部分产权,无论比例高低,都与售房单位存在着一种产权共有关系。 三、离婚时房改房分割的原则 1、购房优惠政策夫妻均享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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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一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隐匿财产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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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财产转移怎么办,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当爱情被婚姻淹没,当感情被柴米油盐磨灭,离婚成为必然的结果。在离婚时财产纠纷往往是夫妻双方争议的焦点。很多人会采取离婚前财产转移的方法,避免离婚财产被分割。在离婚前财产转移,是对另一方财产的侵害。那么,一方离婚前转移财产怎么办?如何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如何避免对方转移财产? 一、什么是离婚前转移财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很多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面临离婚,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能分割吗?根据我国《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双方孩子的,而不是夫妻。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赠与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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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4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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