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涉外离婚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在其他国家办理了,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处理。如果双方对位于中国的不动产不能协议解决而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双方应当首先向提出申请一方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双方在国外的离婚是有效的,之后才能请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如果想了解关于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的问题可以咨询律咖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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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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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法
当然就不能算双方已经离婚,自然也就不能适用四十七条的规定。所以在外国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并被中国法院承认的情况下的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时效最早也只能从离婚判决被法院承认之日起才可以开始计算。当然若新发现财产在承认判决之后的,该诉讼时间应当从发现财产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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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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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法律如何规定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法律具体规定上,我国跟大多数国家一样,将财产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并分别适用不同的原则。只是我国与外国对动产和不动产的范围上认定有所不同。但是,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适用受理法院所在地法。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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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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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法院就双方的诉讼存在管辖权。在中国法院受理该案件时,双方的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从而也就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但是涉外婚姻关系的终止存在其复杂性,如何认定涉外婚姻关系终止的时间,直接决定着离婚财产分割时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标准 庭审过程中,法官如何判断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符合中国《婚姻法》的法定离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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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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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别忽视结婚登记涉外离婚财产分割
赔偿金分割纠纷案。 法律人士指出,在农村,由于种种原因非法同居者不少,一旦关系破裂或者是像本案一样,出现一方非正常性死亡,涉及财产分配、子女抚养、遗产继承、死亡赔偿金分割等等问题的时候,双方或一方的权利就得不到合法保障。为了提高婚姻质量,防止违法婚姻的发生,预防和减少婚姻纠纷,请一定不要忽视婚姻登记,这是结婚的必经的法定程序,也是唯一的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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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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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时效规定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适用中国诉讼时效规定的前提是准据法为中国法,法院对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进行审理,首先应当明确该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准据法,只有在准据法为中国法的前提下,方能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确定准据法需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关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等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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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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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法院调解离婚财产分割
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之情形也可被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此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贾律师建议,有结婚打算的男女应按照《母婴保健法》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其中即包括有关精神病等项目。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程序的必经步骤,财产分割栏目为您介绍了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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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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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的基本原则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比例是多少?可以说没有人知晓。因为我国法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仅规定了基本原则,具体的分割比例由法官在具体个案中具体把握,这也是法律赋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之一。结合作者在上海各级法院的执业实践,认为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尊重当事人共同意愿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才依法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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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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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与离婚损害赔偿有什么不同
离婚财产分割与离婚损害赔偿的不同之处: 一、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 1、离婚财产分割构成要件主要是: (1)双方存在合法有效之夫妻关系; (2)须有共同财产之存在; (3)双方有离婚合意或构成离婚之法定条件。 2、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则是: (1)侵权的夫(或妻)须有重大过错; (2)侵权行为确实存在,婚姻法列举了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情形; (3)损害结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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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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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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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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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原则2014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离婚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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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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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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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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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具体分割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夫妻共同财产结构出现了多元化,尤其是房屋和股权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占有较大的比例。在离婚案件中,解除婚姻关系不再是案件的主要矛盾,问题主要集中于夫妻财产问题和子女的抚养问题,而夫妻财产分割则集中在房屋、股权等的分割上。下面就司法实践中夫妻财产分割的这些重点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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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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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巧解离婚财产分割难题 夫妻当庭竞价宅基地
周先生夫妇在离婚时,都抢着要获得一块原为双方共同财产的农村宅基地。前天,南汇区法院按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让双方当庭竞价,顺利解决了离婚财产分割中的这一难题。 分割宅基地 周先生要同周女士离婚,双方对此都没有异议,但当分割共同财产时,两人却产生了争执,因为在他们的共同财产中有一块因老房拆迁安置所得的农民中心村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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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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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分割
离婚案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分割 案例 王某和李某是不同村民委员会的村民,双方结婚十五年,因为性格不合问题,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在审理过程中,李某提出其在王某的村里生活了近十五年,已熟悉这里的生活环境,其要求分割王某与李某共同承包经营的土地,以便于以后生产生活所需。问该案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否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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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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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承租公房怎么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的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应当依照《民法通则》、《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坚持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一般应作如下处理: (一)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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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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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保险
多数当事人都会忽略保险的分[2]割与处理,实际上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有必要在离婚时一并明确地处理好。由于保险种类繁多而情况复杂,现初步归纳以下情况及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一、财产险 (一)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金: 1、共同财产投保的,保险金为共同财产的。 2、个人财产在婚前投保,保险金为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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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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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 婚后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要把握以下三点: 1、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如没有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家的,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区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开来。对究竟属于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可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一是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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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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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司法解释(三)”论“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看“司法解释(三)”论“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个人财产的增加,婚姻关系也面临着新的考验。说到底,婚姻还是要以感情为基础,房产等家庭财产分配并不是最主要的。如果双方把家庭变成了“股份制公司”,过于斤斤计较你占多少财产,我占多少股份,那就本末倒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发布后,在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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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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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比例是怎样的
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二、离婚财产分割比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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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