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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股东权如何分
离婚时股东权能分么 夫妻离婚时一方或双方享有的公司股东权能否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及如何分割,是近些年来我国离婚诉讼中涉及的新问题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任何一方名义投资开办有限责任公司,所投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咨询律师: 胡骅
时出首付款购房,然后由子女还贷,等等。但是,房子购买了,离婚时麻烦就来了,由于房子价值较大,双方争执不清,更多时候需要撕破脸皮对簿公堂。那么,在新婚姻法下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在子女离婚时房产应该如何分割呢?根据多年经验,我总结了以下四种情况: 第一种:王某的父母在李某结婚前出首付为其购买房屋一套,并在银行办理了贷款,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后李某与王某结婚,婚后两人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
咨询律师: 胡骅
刘中某诉毛某离婚纠纷一案---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购置房产,另一方出装修款,离婚时如何认定?偶尔的家庭暴力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该如何判决? 案情简介: 原告:刘中某,28岁,住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33弄xx号201室。 被告:毛某,25岁,住址同上。 原、被告1998年相识,相识四年后于2002年12月2日登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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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这是现在很多离婚的夫妻所面临的问题,有些夫妻离婚时按揭还未取得按揭房屋的所有权,这情况该如何处理?对于离婚诉讼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按揭房屋,下文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 一、婚前以一方的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首付款并签订按揭贷款合同的房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而发生的财产分割和自由流动发生冲突时,法律更应优先考虑和照顾后者的利益,这也是法律伦理性和人文主义的表现和必然选择。在这一点上,夫妻离婚对所持公司股权进行的分割与股东资格继承具有完全相同的法理基础。将股权继承原理进行类推,股东离婚时对股权进行分割时,公司其他股东也不应享有优先购买权,股权受让人可以取得股东资格。 【议题一】 主持人:您认为本案中公司的其他股东能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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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1、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读: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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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父母出资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
是向父母借款的话,那么离婚时应当先将这一部分划出来作为其父母的财产,余额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一方的父母出资买了房屋让夫妻居住,产证办在自己子女一个人名下,离婚时,由于房产是其父母出资购买的,夫妻并没有出资,产证又是办在一方名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是父母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予,而不是对夫妻二人的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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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与刘小姐结婚后购买了一处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和儿子的名下,现在要离婚,房产该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为夫妻双方或一方,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中有子女,则是夫妻双方与子女共同所有。在产权登记中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应认定为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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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福利房离婚是否能分割?
刘女士的先生在婚前由单位分给他一套福利房,承租人是她先生的名字。1991年他们结婚,后来又一同将产权买了下来。最近,由于她先生有了外遇,两人准备离婚,可她先生不同意分割这套房子,认为这是婚前单位分给他个人的,虽然后来用双方的共同财产买下了产权,但因为买的是公房,出的钱也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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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共有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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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妻子提出房屋加名要求,丈夫董先生同意了。没想到几个月后,妻子却提出离婚。董先生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自己赠与妻子的二分之一房产。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董先生的诉讼请求。 董先生和范女士2003年8月登记结婚。结婚前,董先生的父母出资为董先生购买了一套位于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的一处房屋,产权登记在董先生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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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股权怎么分割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不断扩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的名义对外投资的情况也逐渐增多。投资财产由于具有特殊性,涉及法律体系范围广,多半有共权和私权的冲突,处理起来较为棘手。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投资性的共有财产,已成为审理离婚案件的重点、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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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对夫妻法定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由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再诉讼解决。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再进行判决。无论是协议、调解还是判决都必须遵循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一般进行均等分割,但也要考虑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属个人专用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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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在登记离婚或到法院协议离婚不成就时,均不生效。其理由在于: 第一,《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只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作了规定,并未涉及非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问题。从该司法解释条文可知,其只规定了财产分割条款的生效与否取决于协议离婚条件是否成就,而并未规定离婚协议中非财产分割条款的效力问题,更无法由该条文解读出非财产分割条款不受协议离婚条件是否成就影响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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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很多婚后夫妻在购房时选择将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那么,当夫妻离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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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方或双方创作的知识产品”。 三、无形财产在离婚诉讼中的分割 (一)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的区别 尽管知识产品和物质产品都是人类社会劳动的成果,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都是人类财富的一部分,但两者在表现形态、价值量和其实现方式上都有着很大的区别。而恰恰因为这些差别,造成了学界对其认识的错位,以及实践中如何进行分割,显得无计可施。 1、从表现形态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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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婚约财产纠纷被诉人确定方法
核心内容:在现实生活中,会经常发生婚约财产纠纷,那么婚约财产纠纷被诉人如何确定呢?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咨询: 结婚20年,男方长久在外面有外遇,请问女方现在要跟男方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如果分,要什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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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律师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核心内容: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在分割时首先应对财产的性质作出界定。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一。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此项规定的前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在分割时首先应对财产的性质作出界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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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判决法律依据
核心内容:财产分割判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离婚财产分割判决法律依据。 第39条离婚时,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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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维情婚姻咨询有限公司应女方委托代理了此案,要求孩子归原告女方抚养,男方承担抚养费,并分割两居室房屋一人一间供居住。男方称房屋是分给他的,因此不同意分割现住房的使用权。 案例分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承租的房屋使用权离婚时如何分割? 住房是婚姻中比较敏感的问题,随着我国房改政策的实施,大部分公房早已由承租人通过房改买下,但仍有一部分人由于各种原因还在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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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4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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