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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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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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承租,婚后购买的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承租,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承租的房屋,尽管该房屋是所在单位出租给其个人居住,个人享有相应的福利性待遇,但其只享有债权和该房屋在出卖时的优先购买权,不享有房屋所有权。通过婚后共同财产购买该房屋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子归双方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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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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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职工优惠价商品房应如何处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或一方出资购置单位优惠价商品房,离婚时如何定性和处理,目前法学理论上无章可循,各地处理又没有统一的标准。 有观点认为:单位出售给本系统职工优惠价商品房是针对特定人的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有观点认为:此类商品房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决定归属时,应判归所在售房单位一方所有,由其补偿另一方出资房款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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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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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在离婚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往往不能成立,大都只能按照债权处理。那么,夫妻出资,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出资的另一方就对房子没有所有权了吗?要想避免上述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二、以父母名义买房,房屋产权究竟该如何分割? 以父母名义买房,房屋产权究竟该如何分割?如上所述,如果在离婚时想要分割以父母名义买的房产,需要在以父母名义买房前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最好还要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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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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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离婚时法院怎么分配?
不是,也可以在本站搜索您需要的答案。经济适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二、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离婚时归谁? 解决经济适用房怎么分配,离婚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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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屋等具体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案件中房屋、股票、知识产权等具体财产应该怎么分割?离婚案件中对于房屋的分割应该要遵循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房屋产权等原则,并且要注意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由夫或妻个人所有等。 离婚案件中具体财产的分割: 一、关于房屋的分割 房屋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时是最有价值的财产,有关离婚案件中的住房问题,一直是审判实践中比较突出且比较棘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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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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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如何认定
为男方蒋某,且房屋尚有大部分的银行贷款需要清偿,双方同意房子归男方,但由蒋某给付女方红某房屋折价款二十三万元,房屋贷款仍然由男方清偿。 专家点评: 男女双方恋爱或男女双方为结婚而在婚前共同购房的现象在我国并不少见,尤其是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持续高温,房产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非常受人关注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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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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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的企业产权分割问题
夫妻共同拥有企业产权,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结合《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以下处理: (1)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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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
责任公司人员组成稳定。这就是公司法中对于股权转让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注定对于婚姻案件中非股东一方共有权保护不足。 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咨询兴宾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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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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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有孩子的名字离婚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由登记的权利人享有。双方在办理房产证时加上孩子的名字,在法律上意味着夫妻双方已经对房产的所有权做出了处分,即将部分产权给予孩子,使其成为共有权人,该处分行为经过房产部门登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孩子享有该房产的共有权,如果在房产部门登记时对三人的产权份额没有约定,则是三人各占三分之一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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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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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根据相关婚姻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果存在下述情况,双方均有权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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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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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产权房屋离婚时能否分割
市场价格对该房产作出评估,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最后,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产所有权的,则根据双方的申请拍卖该房产,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有限产权房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城市职工住房制度改革中,职工住房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过渡中形成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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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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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知识产权收益应如何分割
认为,实践中可以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已经明确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作为判断该部分收益归属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前的,即使收益实际取得在婚后,该收益仍为个人婚前财产。 二、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则无论收益的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该收益均为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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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配偶能否当股东
如果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该有限责任公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16条的规定,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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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结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一方父母公房使用权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的规定,老陈投入的3万元应视为对小陈夫妻的赠与。所以,该套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这个案例发生在上海,则由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已做了上述明确规定,因此,这一答案将会更为明确。 附录 离婚诉讼中,婚前有夫妻一方承租、或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其公房使用权本身蕴含的价值,如何归属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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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有女儿的名字,离婚时女儿是否有份额?
双方在办理房产证时加上孩子的名字,在法律上意味着夫妻双方已经对房产的所有权做出了处分,即将部分产权给予孩子,使其成为共有权人,该处分行为经过房产部门登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孩子享有该房产的共有权,如果在房产部门登记时对三人的产权份额没有约定,则是三人各占三分之一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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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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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律师来支招
赠与给其太太所有,但双方并未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第六条规定,刘先生现在有权撤销该赠与合同。 情形2: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吴先生与刘女士是人们眼中的成功人士,可是现在两人的婚姻却走到了尽头,往日成功的象征几套物业成了纠结双方心头的一块大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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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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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资助的购房款离婚时归谁所有
1996年王某与李某结婚。2002年,王某夫妇因购置房屋缺少资金,接受了王某父母的资助款5万元。后因李某有了外遇,王某决定与他离婚。但他们就房屋的分割产生了分歧。李某认为应将房屋折价后,由两人平分;王某认为其父母资助的 5万元房款必须扣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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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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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能否要求分割?
也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首先应严格区分款项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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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