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夫妻房产分割10个问题
在一方名下,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能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六、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并贷款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在离婚诉讼中如何处理? 答:房屋原来是按份共有,婚后转化为共同共有,原则上各半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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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转移应对及纠纷案例
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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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对一方投资性财产应如何分割
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该尽量争取让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或股份属于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情形,人民法院不宜分割处理。待符合转让条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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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是否需要缴纳税款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需要注意的是,关于个人所得税,虽然没有直接说“离婚财产分割”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离婚财产分割时,按法律规定要判定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对婚后财产不管这个房屋的产权名是谁(其中一方),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一方放弃,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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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再婚夫妻离婚后财产可以怎么样分割
父母是80年代初的再婚夫妻,两人分别育有一女。现男方女儿已成家立业,女方的女儿已工作但为成家。现在父母做住房子是90年代初由男方单位分配的房改房,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女方女儿的户口与父母在一起。现在父母因琐事争执须离婚。请问在该房产的分割上应该如何分配。男方已出嫁的女儿和男方应得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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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能否分割破产安置补偿费 如何分割
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为夫妻共同所有,但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着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较短,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的具体构成,包含非工资补偿或安置补偿内容等特殊情形,若简单将安置补偿费用,一概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反而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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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应如何分割
当股权表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时,分割股权也就是对其投资在公司所占的比例进行分割。由于这样的份额是不上市流通的,份额的转让也需要各股东的同意,因此离婚分割时应当遵守《公司法》对股份转让的规定。即需要股东的同意并应尊重原股东的优先权。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高度资合性的性质不同,它除了具有资合性外更有人合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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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是以股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对其股票的分割也就是对其股权的分割。在分配股票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讼争的股票是否属于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股票具有财产权内容,因此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在夫妻离婚时,股票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依照夫妻财产制中有关约定财产制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对股票有约定,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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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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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以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3、家庭成员共有房屋 此种共有也就是夫妻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房屋的情形。夫妻结婚后,与一方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夫妻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没有分开,包括房屋也属于夫妻和家庭其他成员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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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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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向单位购买优惠价商品房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或一方出资购置单位优惠价商品房,离婚时如何定性和处理,目前法学理论上无章可循,各地处理又没有统一的标准。 有观点认为:单位出售给本系统职工优惠价商品房是针对特定人的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有观点认为:此类商品房属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决定归属时,应判归所在售房单位一方所有,由其补偿另一方出资房款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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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时能否分割
分割,因此双方平分各得8000元。一审宣判后,肖女士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因此,肖女士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予以平均分割;但鉴于财产分割上的便利,住房公积金所有仍由肖女士保留,肖女士以货币方式向萧先生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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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违章建筑能进行财产分割吗
未经批准、私自搭建的且即将拆除的建筑是违章建筑,是违法的,是不能合法转让和按正常房屋的价值评价的。但在没拆除之前它仍是他们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即使被有关部门依法拆除但未予没收的房屋砖瓦、木料,仍是他们夫妻的合法财产。对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共同所有的合法财产,按婚姻法的规定,在离婚时是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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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约定怎么办?
有为数不少的当事人向笔者咨询,协议离婚后,对方不按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来履行,该怎么办?在此,笔者谈几点认识,以解除广大读者在这方面的疑惑。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首先要明确的是,这里的“协议离婚”是指当事人双方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的离婚,而不包括在法院以调解的方式办理的离婚。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为,既然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没必要再起诉。笔者认为,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式上的审查,在未经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认为其当然合法、有效。所以,除了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仲裁机关的裁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等中的财产部分可以强制执行外,其他文书在未经有权部门依法确认其效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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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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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车婚后怎么分
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婚前财产应属夫妻一方所有。本案中,王强婚前贷款买车,轿车的登记人是王强自己,应该首先认定的是,该车属于王强的个人财产。但在王强和张雪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的财产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用来还贷的这9万元钱是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然也属于是夫妻共同财产,张雪有权就这部分财产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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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
按照房屋的实际价格分割。在这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在离婚时到底应如何分割呢? 律师解答: 所谓经济适用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分割的关键是如何确定房价的问题。该经济适用房是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的,依照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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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一方父母赠与的房产,离婚时能否分割
即该规定所要表达的意思为,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应以认定该房系对夫妻双方赠予为原则,以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为例外。这里的“例外”就是要有证据证明一方父母明确表示将该房产赠与男或女之一方,且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的意思表示,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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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进行分割,法院会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股票分割是指即将一张较大面值的股票拆成几张较小面值的股票。 股票分割对公司的资本结构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一般只会使发行在外的股票总数增加,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各账户(股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的余额都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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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案件的特点及财产分割处理原则
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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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