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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取购进与销出的差价收入。本案证券公司按包销合同规定将融资债券6000万元划至供销公司指定的帐户,履行了包销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是因证券公司持有供销公司债券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企业债券是企业向投资者出具的、约定在一定时期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它是一种债务凭证,债券的持有者为债权人,债券发行者为债务人。
咨询律师: 刘波
先履行抗辩权与合同解除权有密切的关系,两者都可以视为对违约的救济。但两者也有明显区别: 1.从性质上看 先履行抗辩权属一时的抗辩权,是延期的抗辩权,它仅阻却合同履行效力的发生,并不产生消灭合同的法律效果,当产生先履行抗辩权的原因消失后,后履行人应当履行合同井且,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纯粹是单方行为,这种权利的行使,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仅依一方的意思,而不必借助对方的意思表示和行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合同履行原则] 双务合同先履行抗辩权制度
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一规定在学理上称为先履行抗辩权制度,与该法第六十六条(同时履行抗辩权)和第六十八条(不安抗辩权)其同构成我国的双务合同抗辩权制度。
咨询律师: 刘波
我国《合同法》规定“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然而很多人对先履行抗辩权感到很陌生。那么,先履行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呢?合同法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首先违约,是另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原因。先履行抗辩权是对负有先履行义务一方违约的抗辩,亦即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咨询律师: 刘波
[合同履行原则] 浅谈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随着现代物流的迅猛发展,交易风险无时不在。所以,只有力尽完善法律规范,才能较大限度保护交易各方的利益。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抗辩权制度,对于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减少损害、保护受害人利益,具有的重要作用。本文拟从抗辩权分类、概念、构成条件等进行论述。 合同履行抗辩权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等给付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
咨询律师: 刘波
[合同履行原则] 论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所谓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权利,又称异议权。抗辩权的重要功能在于通过行使这种权利而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也称为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双务合同中产生的,并且主要使用于双务合同关系。
咨询律师: 刘波
[合同履行原则]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论析
在大陆法传统上,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包括了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拒绝履行等项制度。与英美法上类推的交换条件理论及其对流条件、预期违约等制度存有一些可比性。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关于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得到了较为完整的确认,主要体现在合同法中的第66条、第67条、第68条、第69条、第94条、第108条等条款中。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合同履行原则]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述 抗辩权者,妨碍相对人行使其权利之对抗权也。[1]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以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合同效力的表现。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是化解电力经营风险的根本出路。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在我国立法实践中,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引入了不安抗辩权制度,这对于促进供用电合同的正常履行和供用电纠纷的有效解决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居间等十余种之多。这些种类繁多的合同,相互间因性质和内容存在较大差异,于一方当事人宣告破产时,较难统一运用一个完全相同的方法求得解决,因此,破产立法应当就一些特殊的合同设定一些特殊的处理方法。但鉴于立法不可能针对每一种合同面面俱到地作出规定,因而又必须在总体上设定一个一般的处理原则。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论破产中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关键词】破产中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待履行合同;拒绝履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知识产权许可合同 【英文关键词】bankruptcy; executory contracts; rejecting the performance; rescinding the contract, lease contract
咨询律师: 胡骅
[内容提要]: 目前我国有关破产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对破产企业尚未履行合同的处置问题的规定过于笼统,不够具体。在本文中,作者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就破产企业尚未履行合同的解除或继续履行的选择权问题、选择解除或继续履行合同的标准问题、解除合同后合同相对人的损害救济问题、继续履行合同的给付问题等四个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实践问题加以探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买卖双方并未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仅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其中较为详细地约定了付款方式和交房时间。后来一方反悔,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份居间协议,并不是正式的买卖合同,无需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实际上,按照高院的认定:双方已签订的协议书具备了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应视为买卖合同成立,并认定合同有效。因此,笔者认为,这类详尽的“购房协议”完全可当买卖合同履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方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之内必须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 (2)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报乡农业承包合同主管机关备案。 (3)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承包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需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大会或成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4)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本案在定性方面产生以下两种意见:第一,被告人李某等人在货物运输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以假换真,骗取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价值220400元的氯化钾肥,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第二,被告人李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货物输途中采用“倒包换假”的手段,盗窃发往史丹利公司价值220400元的氯化钾肥76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履行原则]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合同抗辩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基于一定的事由而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抗辩有这么几种: 一,不安抗辩: 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商业信誉,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不安抗辩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如无确凿的证据,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催告履行合同通知书
催告履行合同通知书 致####公司 我公司与你公司于2005年7月14日订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你公司于应于2005年7月15日向我公司交付。但你公司至今未向我公司依据合同约定进行交付。 我公司特致函你公司在接到本通知三日内向我公司进行交付。如在三日内你公司仍未依合同向我公司进行交付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履行原则] 不履行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不履行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履行原则] 合同履行的法律规定
然而,由于某些当事人因合同法律知识的欠缺,对事物认识上的错误以及疏忽大意等原因,而出现欠缺某些条款或者条款约定不明确,致使合同难以履行,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法律规定允许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采取措施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履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8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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