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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合同纠纷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带力合同纠纷、合同诉讼、担保合同纠纷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如之前的成都买房法律常识之选房,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所书,一般在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后,协议中一般会约定3天或7天之内购房人到开发商售楼部或指定的签约中心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里向大家宣传一下有关购房纠纷的一些基本常识。
咨询律师: 胡骅
系列讲堂为您解答: 购房者购买的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购房者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2、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也有权继续履行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工程合同纠纷] 建设施工合同的管辖问题
的性质是相违背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性质出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作出了新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即《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又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为"加工行为地",所以进一步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咨询律师: 胡骅
房屋装修必然会签订房屋装修合同,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签订合同内容的不严谨以及装修方的一些潜规则,房主蒙受房屋装修风险的现象不在少数。如何识破装修方的装修潜规则?签订房屋装修合同时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小编总结了装修方普遍存在的潜规则,供房主参考。 一、合同中的装饰材料往往含糊其辞 有些合同里,装修公司对材料写得含糊其辞,实际装修时,可能用假冒伪劣的材料。
咨询律师: 胡骅
本案判决的意义在于确立了审理此类纠纷案件的原则,即:建筑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安全标准,该标准是建筑行业核心。任何一项工程新单项验收或局部验收均不能作为工程竣工整体验收的标准。否则,当事人将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六、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理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
咨询律师: 胡骅
[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跳中介”怎么办?
服务后,防止当事人利用已获得的服务进行私下交易的背信行为,则不宜简单地一概认为是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而认定无效。 2、关于“跳中介”行为是否构成违约的认定。包括“跳中介”构成违约等条款在内的中介服务合同签订后,当事人事后没有通过该中介机构即达成购房协议,是否构成违约
咨询律师: 胡骅
柳女士问:我一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和开发商也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为96平米,但上个月交房时,得知经实际测绘后的房屋面积为100.2平米。开发商让我把多出来面积的房款交清。请问在我并不准备退房的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律师答复: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购房者购房时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面积,一般是根据设计而预测的数字。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租赁合同纠纷] 商铺租赁法律风险防控
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过程中,企业需注意很多法律问题。本文将从出租人的角度阐述商铺租赁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控,以期对商铺租赁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系统的梳理。 一、免租期 出租人与承租人一般都会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不同的合同文本对此可能措辞不同,但实质含义。免租期的长短不一,少则三个月,多则长达两年。
咨询律师: 胡骅
[买卖合同纠纷] 新类型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我国法律以基本规则与具体规定进行组合的形式,构建了民事诉讼视阈下“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是合理和适宜的。但需注意的是,立法当时,之所以从具有普遍性的合同纠纷中选出上述几种特定类型进行具体规定,原因在于这些类型在当时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类型合同层出不穷,彼时具有典型与示范意义的合同类型在今时或已丧失当时的重要性,或有新类型合同亟需法律特别规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不同因素引起的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也不同,接下来,笔者将为您一一介绍。
咨询律师: 胡骅
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区分“定金”与“订金” 洛阳律师 徐业尧 近日李小姐与王先生在一家摄影公司拍婚纱照,介绍时感觉还可以,工作人员让交了500元定金,并表示如果不满意,500元钱随时可以退。可是拍出来一看,效果可差,李小姐和王先生就不想在这一家拍了,让退定金他们不给退,摄影公司的工作人员拿出定金条时,李小姐发现上面写的是却是“定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因此法院判决认定陈某享有机动车的所有权,只是对机动车产权状况的确认。 (三)机动车私自买卖涉嫌规避法律 如前所述,北京市对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进行了严格的控制,但是若没有该因素,涉诉双方也不能进行过户登记。因为陈某与赵某之间的机动车买卖协议虽没有触犯法律及行政法规,但违反了行政规章,导致其机动车交易后无法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合同格式条款的解释
格式条款是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它不是为特定的相对人拟定的,而是为了不特定的相对人拟定的,因此格式条款的解释所依据的原则又应当具有特殊性。 一、对格式条款首先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于格式条款,应当用可能订约者平均、合理的理解对格式条款进行解释
咨询律师: 胡骅
[代理合同纠纷] 签订委托合同有何注意事项
签订委托合同有何注意事项?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但是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接下来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注意事项 委托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合同,为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合理利益,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在签订合同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为依法妥善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审查、起草合同注意事项
不违背我国法律法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合同的有效性就得到了保障。律师在起草和审查某一合同时,应特别注意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当中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关于合同有效性问题,事实上包括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合同主体是否适格,二是合同目的是否正当,三是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合同个别条款无效并不导致整个合同无效,整个合同无效并不导致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无形交付
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或“在手交付”,是指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前已先行占有该动产的,让与人如设立和转让其动产物权,无需现在为现实交付,让与合同生效时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简易交付的要点 简易交付实际上是以动产物权让与合意代替现实交付,是一种观念上的交付,并没有破坏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而是在特殊情形下的一种灵活变通。在简易交付中
咨询律师: 胡骅
王某按悬赏广告的约定支付5000元。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请问: 王某悬赏寻找遗失物,应否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解答: 王某悬赏寻找遗失物,应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本案中,刘某拾得手提包后,应当返还王某。该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又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咨询律师: 胡骅
[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陷阱:故意将供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供货能力,且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单位。或故意将需方填成与签约人有关系,但无付款能力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违约损害赔偿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当事人是否约定,违约损害赔偿分为约定损害赔偿和法定损害赔偿两类。 约定损害赔偿 (1)约定损害赔偿的概念和意义 所谓约定损害赔偿,又称约定损失赔偿和约定赔偿,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者向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钱。通常情况下,由于损失的范围在合同订立时难以确定,所以,当事人在合同中只能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办法,而不宜约定一个固定的赔偿数额。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履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4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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