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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 我的货款谁做主
甲公司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揽了乙集团旗下某工厂的水利管网铺设工程。该承揽合同签订后,甲公司随即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丙公司一次性向甲公司提供总价值为13万元的pe、ppr、pvc管材,甲公司自签收货物之日起3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咨询律师: 胡骅
人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一》)第二十条关于“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的规定,认为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承担独立责任而非连带或补充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公告宣布该解释将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正确理解该《解释》,对于正确处理纠纷、购房人防范购房风险,理智对待因购房而产生的纠纷、商品房交易的参与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都有重要意义。下面对《解释
咨询律师: 胡骅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扬子晚报》) 葛先生:几年前,我将我家农村的房屋卖给了一个外地人老吴,我们双方也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我现在想将我的房屋要回来,可不可以? 曾律师:你可以到法院起诉,确认你们双方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老吴将该房屋返还给你。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法释〔2004〕1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9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胡骅
[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有偿转移标的物所有权是买卖合同最基本的法律特征。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的有名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 买卖合同中的当事人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出卖人、买受人的权利义务是相对应的,所以说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一)出卖人的义务和责任 1、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
咨询律师: 胡骅
[运输合同纠纷] 合同鼓励超载罚单一律报销
乙方负责证件齐全,其余罚款全部由甲方承担,路政查车无论什么情况,均由甲方承担。如扣车,当天未解决,甲方将负责给被扣车辆500元每天。 正是在这份合同的鼓励和放纵下,沙某把超载运输作为每天正常的业务,超载程度达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于是,原本核载1吨的拖拉机,实际装载达到了26吨。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权利义务概括移转的效果
权利义务概括移转的效果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又称为合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让,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权利义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概括地继受这些权利义务的法律现象。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既可以是由协议为之,此时合同当事人一方须经对方同意,目的在于保护相对方的利益不受损;也可以由法律加以规定,这主要体现在企业的合并和分立中。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施工企业管理理念落后,管理水平低下,尤其对工期违约金纠纷的法律要点缺少足够认识,所以导致在诉讼阶段面临巨大法律风险及经济损失。本文试图通过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违约金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进行细致、全面的分析、总结,使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能够清楚意识到自己在工期违约金纠纷中面临的法律风险,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予以避免。
咨询律师: 胡骅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的结算法律分析 湖北荆楚律师事务所 郭王飞律师 建设工程中的黑白合同,是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者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不同的合同,通常把经过招投标并且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把与白合同有实质性不同内容的,发包方和承包方实际履行的合同或者补充协议称为黑合同。 一、黑白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未经授权帮人卖车无权处分属于无效 萍乡一读者问:娄某借用朋友赵某车辆办事。在娄某借车期间,赵某曾表示欲将此车转让于他人。 2008年5月,娄某自作主张将该车以5万元低价卖给史某。赵某认为自己没有授权,娄某的此代理行为无效,请问是这样吗? 答:娄某仅在得知赵某欲出售自己的车辆后,没有得到赵某的授权就将该车辆出售,此行为属于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一般认定为无效行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
咨询律师: 胡骅
原告xx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机械公司)诉称:成都xx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工贸公司)拖欠其货款未付,而成都xx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机械公司)、四川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与xx工贸公司人格混同,三个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某以及xx工贸公司股东等人的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均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金赔偿试行标准》,对旅行社提供吃、住、行、游、购、娱乐等服务未达到约定标准应如何赔偿损失作了具体、量化的规定,如该《标准》第8条第1项规定:“导游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旅行社应退还景点门票、导游服务费并赔偿同额违约金。”可见,旅游合同纠纷,旅行社对游客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由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只适用于侵权纠纷,不适用合同纠纷,旅游合同纠纷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咨询律师: 胡骅
在生活中时常会遇到不讲信用的合作伙伴,携款潜逃,严重损害我们的利益,并且束手无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 一、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保或物保),在债务人逃跑时可以依据担保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或者执行担保财产,以此保障自身利益。 二、值得注意的是,债权是有一定的时效,债权人须在时效内主张自己的债权,否则将会失去胜诉权。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诉讼] 合同纠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咨询律师: 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胡骅
[买卖合同纠纷] 关于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12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2〕8号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履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3 业务咨询人数: 16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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