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 法律常识 > 合同法 > 合同纠纷

合同
纠纷

合同纠纷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合同纠纷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租赁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带力合同纠纷、合同诉讼、担保合同纠纷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调解时应遵循公平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不论穷富、本地还是外地、单位大小都要坚持公正的立场,秉公调解,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合理原则就是要实事求是的对待经济合同纠纷,通过调查研究,达到以理服人;自愿的原则就是要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不同意调解的应该指导和督促他们及时申请仲裁或诉讼;合法的原则是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调解,不能无原则地“抹稀泥”,充当“和事佬”。
咨询律师: 胡骅
调解必须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2)何时何地进行调解。调解的时间和地点应贯彻当事人方便的原则,可以在工商分局内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当然还要对调解的范围、谁参加、预先互通哪些信息等和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只要双方对以上的条件达成共识,同意坐在调解桌旁,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
一是合同的效力及其履行有可能导致合同纠纷。按照《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依法成立”是合同的有效条件,也就是有效合同必须是已经成立的合同,而且其主体和内容都要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一些没有以法律法规规定订立的合同,显然是没有效力的。因此,那些没有效力的合同,往往会产生一些纠纷。
咨询律师: 胡骅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0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9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特作如下解释。
咨询律师: 胡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9 号 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时效、时限的基本概念
劳动争议时效,即我们日常所称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时效,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在法定的时效期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届满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即选择模式、替代模式、赔偿加补偿模式、赔偿补充模式。
咨询律师: 胡骅
答:以下几种情况导致职工在工作中伤亡不认定为工伤:一是故意犯罪;二是醉酒或者吸毒;三是自残或者自杀;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对于醉酒标准,可以参考《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执行。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哪些情形可以视同为工伤?
答: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以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咨询律师: 胡骅
答: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合同的分类
1.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可以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2.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根据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付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3.有名同合与无名合同 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合同的特征
第一,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第三,合同是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即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 第四,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法律行为。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问:张先生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合同已经到期。他准备去另一家公司就职,可该公司不给他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造成了他无法到新公司上班。张先生提出疑问,因为合同到期,单位没办中止手续产生的损失,单位应该赔偿吗? 答:《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认定
2006年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一条又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过错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害人应对侵害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 根据此原则,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应当由受害人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包括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结果的发生、医疗行为的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完成。鉴定委员会实际上是各个医院的医学专家组成,全部是执业医师(特殊情况下,需要法医参加)。
咨询律师: 胡骅
超市能否在合同中约定对收银员收取保证金? 律师回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的规定,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便在劳动合同中有着保证金约定的条款,也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归于无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劳动信访须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迅速高效地解决问题。 二、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两级政府部分管理权限的意见》(深府[2003]1 号)、《批转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理顺市劳动管理事权划分关系意见的通知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的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且需要支付高额的工资,这就给企业自身带来很大的风险,因此,企业应充分地利用好试用期和人才评估体系,对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有一个预见,避免最终因违法解除闹得双方不欢而散。
咨询律师: 胡骅
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划分管理是中国特有的模式。 企业单位是以盈利为目的独立核算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它的特点是自收自支,通过成本核算,进行盈亏配比,通过自身的盈利解决自身的人员供养,社会服务,创造财富价值。企业单位的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企业单位进行劳动仲裁。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履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9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电话咨询

优质服务

用真心换诚信,优质服务

权威法律顾问

专业律师团队为您提供权威建议

律师资质认证

律师100%实名审核

不间断回复

7*24小时不间断律师回复提醒

一站式服务

找、问、查、委托一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