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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什么是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是指用人单位针对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签订的要求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协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江苏高院判决欧纺公司诉恒卫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外币结算货款,发生违约纠纷时,守约方可以选择要求违约方以人民币贷款利率计算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案情 2007年11月至2008年4月间,原告欧纺维多利亚有限公司(美国企业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劳动报酬时效
一般认为,法律只是要求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凭证做两年的保存义务,因此,如果要求用人单位对于两年以上部分工资的支付情况进行举证,则用人单位无法尽到这样的举证义务,超出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能力,如果不利后果由用人单位承担,对用人单位则是一种不公。因此,法院的审查范围也应当局限在两年之内。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答:老年困难补助待遇标准=290元-[(原一次性领取的保养金、自谋职业费、劳动力安置费、养老保险待遇-10000)/180]。每人每月领取困难补助待遇低于150元的,补足到150元。
咨询律师: 胡骅
答: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市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确定;月缴费比例按市政府批准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确定。失业保险月缴纳标准按市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月缴纳标准确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是:(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4)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劳动者应当自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的行政执法行为。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我国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二条及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县、市、市辖区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可通过下列程序解决:(1)双方协商解决。(2)调解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调解。(3)仲裁解决。双方不愿或无法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解决的,可自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4)诉讼解决。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有什么特征?
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主要是指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身份者之间所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纠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什么是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后,一般都能相互合作,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一,职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是否有追偿权。     《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30条规定:“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企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可见,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是有追偿权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这里并没有明确用人单位具有追偿权,但也没有明令禁止。     第二,工伤职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是否有追偿权。     工伤事故的责任承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小刘因为自己的过错,使自己受到伤害,尽管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并不能因此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承担经济损失二者并不相悖,工伤待遇是法律赋予工伤职工应享受的权利,赔偿损失是法律规定违纪职工应承担的义务。所以,用人单位追偿职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不以是否受到工伤伤害而区别对待。     第三,在什么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追偿,追偿的额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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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员工被侵权时有3种解决途径: 一是被用人单位侵权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二是,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是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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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时遭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其中因工死亡的,死者的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发给由因工死亡劳动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能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死者所供养
咨询律师: 胡骅
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该房地产企业项目收益权转让合同(企业资金拆借合同)在境内书立,但不是企业同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签订的,不属于应贴花的借款合同。 该合同也不属于上述《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中规定的凭证。 因此,该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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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在规定登记申请应符合的几项条件时,第一项就是“申请人与依法提交的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如果由夫妻一方申请登记,申请人就和提交的登记文件所记载的主体不一致。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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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式。 该条款中的8项条款是建议性规范,仅具有提示的作用,并不是指违反该法条,就会导致合同不成立。其目的,旨在提醒当事人在达成协议,订立合同时应该尽可能将合同中的条款制定得详细,以避免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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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商业活动中,合同作为买卖的一种协议,是交易的法律形式。合同的内容表现为合同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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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的受理范围;2、要有明确的双方当事人;3、具体的调解要求以及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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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7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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