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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合同纠纷] 劳动者月平均工作天数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属于行政法规。 3、《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属于行政法规 4、《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属于部门规章 第三、《劳动法》与《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是否应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确定条款规定的效力问题。 以《劳动法》的规定为准,因为《劳动法》是基本法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买卖合同纠纷] 房地产买卖合同怎样才成立
《协议书》是房屋买卖合同,其签订即意味 着在当事人之间完成了要约、承诺的合同程序, 故应为成立。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房地产转让的程序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2,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 地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3,房管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4,房管部门核审申报的成交价格
咨询律师: 胡骅
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的行为是 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开发商应当如数返还购房者定金。此外,《商品房销售管理 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 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如果认购书并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价格、面积、户型结构等具体条件,而是把这些内容留待 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或销售合同再行协商,而开发商与购房者又未能就此协商一致,从而 导致双方未能签订主合同的,则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如果开发商在签订主合同时,提出与认购书约定的不同的条件致使主合同不能签订的,开发 商应当承担违反认购协议的违约责任,依照担保法的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如何计算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加班加点?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在计算周期内,虽然周(或月)的平均工作时间没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但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或四十小时),“超过”部分是否视为加点(或加班),要依据具体情形而定。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劳动者的健康权有哪些?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的权利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者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法中对于工作时间延长有哪些限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个小时。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不受延长工作时间限制的情形
不受劳动法中延长工作时间限制的情形有哪些?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赠与的房屋怎样过户
赠与方需提供1、 房屋所有权证;2、 公证书; 3、已购公房上市交易确认申请表; 4、已购公房上市交易过户审核表; 5、公房上市征询意见表; 6、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身 份证及户籍证明;7、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8、同住成年人及房屋 共有权人同意房屋上市交易的证明材料;9、房屋上市交易后不会造成居住困难的具结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赠与税的征收原因
赠与税以赠送的财产为课税对象,向赠与人或受赠人课征的税。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实行的一 种财产税。征收赠与税,目的是防止财产所有人生前利用赠与的方式以逃避死后应纳的遗产 税。通常多与遗产税同时实行。 国家增收赠与税是为了: (一)调节社会分配。国家通过遗产和赠与税,实行区别税负,将拥有高额遗产者一部分财 产归为社会所有,用以扶持低收入者的生活及社会福利事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怎样的房产赠与才是有效的
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 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 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1)过户申请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的赠与不是无偿的,而是附义务的,该赠与品若有质量问题,赠与人应当在其义务范围内承 担相应的责任,就是说,出卖人应在赠品的价值内负赔偿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故赠与人原则上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损失。 2、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 担保责任,这就是说,在赠与合同中,所附带的义务越多,赠与人的财产瑕疵担保责任就越 大,反之,若所附义务越小,其瑕疵担保责任就越小,赠与人的瑕疵担保责任与所附义务相 当。
咨询律师: 胡骅
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这种法定情形应当具备三个要件: (1)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抚养义务; (2)受赠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 (3)受赠人有抚养能力。这也是说如果受赠人本身就没有抚养能力,那么他不履行抚 养义务属于客观不能,对于赠与人而言并不产生撤销赠与的权利。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赠与中,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也是 赠与人行使赠与撤销权的法定事由。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赠与人的主要义务
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就是按照赠与合同规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将 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即向受赠人交付赠与物,受赠人也有权要求赠与人交付赠与 物。当然,赠与物产权需要进行登记的,要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赠与人的主要责任是不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赠与人不履行给付赠与标的物的义务,属 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赠与人应当继续履行,即向受赠人交付赠与 标的物。
咨询律师: 胡骅
点评:如甲方保留此项权利,就意味着甲方可任意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中“行程”的主 要内容,而甲方对合同行程的调整属于单方变更合同,显然此格式条款为霸王条款。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其它合同纠纷] 规定的不能交易的旧车有哪些
规定的不能交易的旧车: (一)无公安管理检验部门审核检验合格证明的车辆 (二)虽未办理报废手续,但已达到报废标准或在一年时间内(含一年)即将报废的各类机动 车; (三)未经安全检测和质量检测的各类旧机动车; (四)没有办理必备证件和手续,或者证件手续不齐全的各类旧机动车; (五)各种盗窃车、走私车; (六)各种非法拼、组装车; (七)国产、进口和进口件组装的各类新机动车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合同成立的地点怎样来确定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 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 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 点。合同书从签字或者盖章时起成立
咨询律师: 胡骅
[其它合同纠纷] 合同免责的不可抗力有哪些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可抗力的范围, 各国对于不可抗力的范围更没有统一的规定。 不可抗力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 不可抗力一般包括如下情况: (1)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火山爆发、海啸等; (2)社会事件,如战争、暴乱、骚乱、特定的政府行为等。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履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5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09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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