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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 签订合约纠纷问题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 法律咨询: 2007年以个人名义和一个企业签订20万元技术合作合同,并在去年年底合同结束,但该企业至今不愿继续履行支付责任.请问: 1.若要进行民事诉讼,需要一次性付给ls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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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 企业名称变更纠纷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 法律咨询: 我在单位工作了九年半了,离合同到期还有一年时间,就在今年年初单位人事调整,(去年做了个手术身体还没完全恢复)让我回家待岗,我的基本工资是850企业最初支付给我说的是450到手里只有300多还不够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我去人事上问了说是交保险扣除了。后来通知我去新岗位报到,但新岗位还要什么试用,工作地点又调到外地,收入还没有原工作收入高,我拒绝去报到。然后越来越少,还要求每星期报到,经过两次调整后给我寄了特快专递到家,只说是去办理手续,我由于家里有事耽误了一个月去的时候说我被除名了(我的股份也到了分红的时间了,单说我出名后就没有了分红,股份单位收回)。让我办理离厂手续。请问我这种情况合法吗?单位应该支付我赔偿吗? 律咖网律师解答: 弄清楚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是因为长期不上班(医疗期问题)还是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管辖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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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诉讼] 出租餐馆合同问题咨询?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 法律咨询: 我现在有一餐馆想要租赁出去,请问我应该怎样签订合同?是否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就行了?我能把我的营业执照给承租人使用吗?如给他使用会产生什么样的不利法律后果? 律咖网律师解答: 如果餐馆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你或者原房东同意你转租,可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给承租人使用,一旦造成法律纠纷,登记人应当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风险还是比较大的。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管辖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 法律咨询: 我单位是公益法人单位,因到期贷款未还,于2008年6月23日被法院冻结账户
咨询律师: 胡骅
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法律咨询: 我2000年7月到现在这个公司上班,在今年年初时,公司大裁人,我也是被开之一,但因为怀孕,单位一脸施舍的说等我生完在开。3月生产,7月底休完产假上班,上班后单位要我签合同,合同只签到哺乳期结束,条条框框都是他们列好的,不签也得签,否则就算你自动辞职!我想知道明年哺乳期结束,单位不和我续签后,有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有是多少,我在网上看到很多人说补偿是从08年开始算,那我2000年到2007年就一点补偿都没有了?那还不如被开除呢 ? 律咖网律师解答: 1、单位如果没有和你签书面合同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2、如果单位拒绝以不低于或者高于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签劳动合同,应支付你2个月补偿金,即每满一年一个月补偿金。3、对于合同自然终止的补偿金,属于劳动合同法新设定的条款,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 相关法律知识: 企业在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法律咨询: 在集体合同中能否约定:定合同到期后,在新合同未签订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吗?补充一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
咨询律师: 胡骅
解除合约,愿意退回押金两万,违约金两万给他们。 但是他们不同意,认为我们提前6年违约,根据一些《合同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我还需要按百分比把这6年的损失也赔付给他们。 我们的合同里并没有这项
咨询律师: 胡骅
租房合同又叫房屋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租赁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为此支付租金并于期满后归还租赁物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合同法》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 法律咨询: 我朋友租了一套房,当时签合同的时候,签了一年,房东要求交两个月的租金,另再交一个月的租金再住.如在未满一年的情况下,租房方解除合约,则不予退还两个月的租金.请问这样的合同合法吗? 如果不合法,我们应该向应该怎么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律咖网律师解答: 你们所指“房东要求交两个月的租金”应是法律上的押金性质。可以如双方同意,合同没有问题。 相关法律知识: 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 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人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而该条款中,并没有明确续签劳动合同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在时间界定上的区别。那么,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而劳动者仍旧在公司工作。这种情况下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诉讼] 百货购销合同
总合同号:____字第____号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 法规 ,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______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
咨询律师: 胡骅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但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文/颜宇丹 关于无权处分的法律规定在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在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在合同法里,无权处分行为是一种效力待定的行为,无权处分人与相对人订立了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行为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后,合同自始有效。如未经权利人追认,则合同无效。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合同诉讼] 民事申诉状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申诉用) 申诉人: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核准号: 经营范围和方式: 开户银行: 账号: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诉人: 年 月 日 附:1.原审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 份
咨询律师: 刘波
[合同诉讼] 民事起诉状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用)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人追认,无处分权人无权处分他人财产。本案中的王先生未经产权人同意出售承租公房,应为无效,故王先生返还张先生购房款3万元,张先生退还房屋。
咨询律师: 刘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如下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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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三)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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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黑白合同”,并非一个具体的合同,而是指合同当事人出于某种利益考虑,对同一合同标的物签订的、价款存在明显差额或者履行方式存在差异的两份合同,其中一份作了登记、备案等公示,而另一份仅由双方当事人持有,其中登记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仅由双方当事人持有的合同称为“黑合同”。 建设工程“黑白合同”,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前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要求投标者承诺中标后按投标文件签订的合同不作实际履行,另行按照招投标之前约定的条件签订合同并不实际履行,以压低工程款或让施工单位垫资承包等。二是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直接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由施工单位串通一些关系单位与招标单位配合进行徒具形式的招投标并签订双方明确不实际履行的合同,或者干脆连招标形式都不要而直接编造招投标文件和与招投标文件相吻合的合同用以备案登记而不实际履行。在外观上建筑工程“黑白合同”总是体现为一个是经过有关政府部门备案登记的合同,一个是未经备案登记的合同。 在招投标的工程价款结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主张按照“黑合同”结算,对方当事人则主张按“白合同”结算。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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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租赁合同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5 业务咨询人数: 12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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