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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合同订立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要约、格式合同、订立纠纷、合同形式、合同条款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租房合同即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为了确保租赁关系的稳定,最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否则就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订立一般应当采用一定的形式。《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由此可见,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以书面形式。 但是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不是不能成立或者是无效呢?应该看到的是,首先,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够成立劳动合同,而书面形式只是作为成立劳动合同的证据存在,证明双方当事人订立了劳动合同。 其次。书面形式并非体现丁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是国家意志。纯粹是为了避免劳动争议纠纷,同时其作用还在于使得劳动合同鉴证环节更为便捷。 此外,还可以使劳动合同备案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不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从而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收购方式取得控股地位,收购方必须考虑《证券法》81条的规定,即投资者必须依法向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要约,而所有股东就不仅包括流通股股东,还有非流通股股东。 如果要约中的收购价低于流通市价,流通股股东不可能转让所持股份,要约的实质只是收购方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交易。如果非流通股只集中在少数法人手中,收购方大可不必用“要约”方式,以协议方式更简洁,成本相对低廉。
咨询律师: 刘波
你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房产公司的违约责任。你所述争议的焦点在于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房产公司在施工中更改宣传资料确定的建设内容是否违约。首先,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性质上为要约邀请,这是《合同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效力规制的立法完善 对电子商务格式合同的效力进行法律规制,无非是立法规制和司法的规制。立法规制无疑是最根本的规范方式,也是进行司法规制的法源基础。在肯定网上格式合同法律效力的前提下,立法规制可以分为两种方式,一般法规定和特别法规定。前者如在民法中对不公平的格式合同原则性规定,而网上的商品交易当然适用民法的规定。当前我国的情况就是这样。后者则要对不公平合同进行专门立法,这是形势所趋。
咨询律师: 胡骅
的义务和责任,使相对人享有 较少的权利承担较多的义务和责任,且没有完善的电子格式合同法律规范,行业自律性较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论电子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 谢波 格式合同(standard form contract)又称为格式条款、标准合同、定式合同或附合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合同的产生和发展是20世纪合同法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它的出现不仅改变了传统的订约方式,同时也对合同自由原则提出了挑战。
咨询律师: 胡骅
的还是非纸的,事实上,书面形式不过是记录合同内容的一种方法,如果其他记录合同内容的方法能象书面形式 一样,具有准确性、完整性、可核查性,就应认为符合法律关于书面形式的要求.网络交易记录的可靠性如果不低于其他技术维护的记录,不应因 其是电子的而不是纸的来否认其合法性.我国合同法第11条也规定了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的表现其所载内容的形式 .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都是由开发商事先拟定好的。但这也影响不了许多想要了解商品房买卖 合同的主要条款 的人。下面,律咖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当事人双方规范相互之间行为的主要依据,因此在实践中为明确详细的写明合同内容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规范商品房的交易行为,目前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一般是房地产管理部门拟订的格式合同文本。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形式辨析
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案情介绍】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保险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主要体现形式和证明。此外,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凭证、批单等也在不同程度上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 1、投保单又称要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投保单本身不是合同,但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订立程序] 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
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保险合同的订立也是如此,通常由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保险申请,经与保险人协商,保险人同意承保而成立保险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就是要约人,保险人即是承诺人。 1、填写投保单。保险人为了业务上的需要,印好各种单证备用。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向保险人索取单证并如实、完整地填写其想得到相应保险险种的投保单。 2、将投保单交付投保人。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商事合同的订立需要邀约和承诺两个环节,这两个环节在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具体表现为填写投保单和承保两个阶段: (一)填写投保单 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或者说,保险合同的要约,就是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填写并向保险人提交投保单。很显然,保险合同的要约与其他商事合同的要约在形式上不太相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保险合同属非即时结清合同,其有效期往往比较长,而且保险合同的内容又比较细致复杂,因此,保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世界大多数国家不承认口头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保险合同。在采用书面形式的基础上,保险合同的具体形式可以多种多样,目前我国的保险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投保单。投保单又称要保书或投保申请书,它是投保人申请投保时填具的书面要约。
咨询律师: 胡骅
保险单的任选条款。 (二)保险合同的表现形式 保险合同,通常采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签订。我国保险法只是要求保险合同应具有书面协议形式,没有强制规定保险合同的具体形式。一般地说,保险合同的具体形式有:   1、投保单。投保单是投保人对保险要约的书面形式。在投保单中列明了订立保险合同的主要条件,如投保人姓名、地址、保险标的、标的坐落地点、保险价值、保险金额等。 2、暂保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是商品经济中最为常见也最为重要的一种法律文书,通过它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于明确,各自的利益得以体现。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形式] 担保合同的表现形式
担保人愿意担任保证人、提供抵押、质押或定金担保的意思表示,即被担保债权人愿意接受担保的意思表示。 而且,随着国际贸易范围的扩大,现代通讯工具的改进,市场经济社会的高度信息化,不承认信函、传真、电报等书面文件作为担保的表现形式是不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发展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论文关键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合同法》
咨询律师: 胡骅
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给了当事人在合同形式问题上更多的自由空间,弱化了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强制性要求。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围绕如何理解《合同法》第36条展开的合同违反法定形式的法律效果是什么”的问题成为争论的焦点,特别在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理解不一,造成法律适用的差异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履行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9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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