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订立
合同订立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合同订立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要约、格式合同、订立纠纷、合同形式、合同条款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订立纠纷]
女子马大哈多付两万元
女子马大哈多付两万元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案苑 双方约定购房款34万元,结果买房人粗心大意,竟多给付了两万元,而且时过近一年才发现,这笔多支付的购房款还能要回来吗?近日,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判令卖房人张某返还王女士多支付的两万元购房款。 2011年6月,王女士和张某通过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王女士以34万元的价格购买张某名下的一套住房。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订立程序]
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
交易,订立合同;也可以与他人联营,共同经营某项事业。同时,合伙财产在某种意义上也独立于各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至于合伙事务的执行,则采取多数决定原则。合伙有入伙、退伙、解散等制度。 (二)合伙合同的订立和内容 1.合伙合同的订立 (1)订立合伙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订立合伙合同,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 ①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必须合法。
咨询律师:
胡骅
[订立纠纷]
买卖合同法律知识汇编
即交付前归出卖人所有,交付后归买受人所有。 14.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何时转移?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一般规则是交付规则: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给付完成);标的物的风险同时转移。 (1)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不动产物权转移采取登记转移规则。 (2)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约定所有权保留情形不以交付为转移。 【提示】 买卖合同智权不随标的物的物权转移而转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形式]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转载)
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是指谁有权订立劳动合同。具体地说。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两个概念在一般意义上似乎比较明白,但在劳动立法上则有其特定的含义,需要作特殊的理解。 不能把“劳动者”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人人都是劳动者”,这样就会把用人单位本身也包括在内了。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只能理解为达到法定年龄且有劳动能力的公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形式]
赠与合同的一般形式
赠与合同公证的形式,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以及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公证文书表现形式。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的《赠与公证细则》第4条第1款规定:“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订立程序]
帮别人介绍业务或客户应该签什么合同
帮别人介绍业务或客户应该签什么合同 经常有当事人向余律师咨询。如果帮朋友(法律上称为委托人)介绍一笔业务或一个客户,朋友承诺一旦和所介绍的客户成交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格式合同]
出版物出版合同
随着出版的东西越来越多, 出版物出版合同成为大家所关心的问题,本文 版权律师为您详细介绍出版物出版合同的范本是怎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出版物出版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有的_________出版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定义: 1.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形式]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
核心内容:本文由编辑为你介绍劳动合同延期的相关知识。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下面由劳动法律咨询小编以及天津法律咨询的小编联合整理后为你介绍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 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种类]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种类
关于北京市专利权的相关问题,引发网友民事法律咨询浪潮,下面是律咖网小编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解决你们的疑问,如有其它经济纠纷法律咨询疑问,可拨打律咖网北京法律咨询热线,进行法律服务咨询。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按照许可范围不同,可以分为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等形式。 1、独占实施许可合同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是指受让人在合同范围内对专利技术的实施享有独占的使用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格式合同]
合同格式条款
:签过合同的朋友都知道,有些合同上面有些条款是事先印好了,只需要您同意并不会与您商定的。这些条款在法律上被称为格式条款,这种条款由于其不可商量的性质,有时会称为一方欺压另一方的工具,但国家对这类“霸王条款”有严格的限制。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咨询律师:
胡骅
[承诺]
承诺延迟怎么办?
此时相对于情况(1)若甲不作为则合同成立。对于甲来说同样是迟到的承诺,自己的不作为会导致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这不是就给了甲一份隐含的义务吗?即自己查明承诺迟到的原因,并根据延迟的原因作出相应的行动保护自己的利益。这种情况下是该乙向甲解释为何延迟到达的原因,还是该甲在面对一份超期的信时自己主动查明迟延的原因并及时采取行动更为合理?。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订立程序]
律师审查\起草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个问题
注意一些特别法的相应规定。只要不违背我国法律法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合同的有效性就得到了保障。律师在起草和审查某一合同时,应特别注意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当中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关于合同有效性问题,事实上包括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合同主体是否适格,二是合同目的是否正当,三是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及程序是否合法。合同个别条款无效并不导致整个合同无效,整个合同无效并不导致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订立程序]
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合同一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生效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这时候如果发现不利于自己的条款想要反悔基本是不可能的。想要避免损害自己利益的条款出现,就要在 签订合同 之初了解清楚其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形式]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无效合同的情形。立法者的指导思想是尽量减少对无效合同的认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鼓励交易履行,促进市场繁荣。 事物都有两面性,合同固然是促进交易的手段,违法的合同不仅不促进市场的繁荣,还会扰乱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拟就什么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谈一下看法。 一、认定标准 任何民事行为都包括形式和目的。没有目的的形式是不存在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订立纠纷]
如何签订好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将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一、租赁主体(双方当事人) 二、租赁物标的物,名称全称、商标、规格、型号、编号、返还时的标准。 三、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 四、租赁物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五、租赁期限。指提供租赁物当事人的义务的终止和承租人权利的终止,到期承租人应归还租赁物给出租人。
咨询律师:
胡骅
[订立纠纷]
涉外合同成立及生效
1] 涉外合同是否成立?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必须运用相应的法律来评判,而涉外合同法律适用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因此,律师对涉外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法律适用略陈己见。 一、涉外合同成立的法律适用 合同成立是当事人产生权利义务的前提。一般说来,当事人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表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合同形式]
射幸合同
“射幸”,即“侥幸”其意为碰运气。是指当事人一方是否履行义务有赖于偶然事件的出现的一种合同。这种合同的效果在于订约时带有不确定性。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中的典型一种,在合同的有效期间,如发生保险标的损失,则被保险人从保险人那里得到的赔偿金额可能远远超出其所支出的保险费,反之,如果无损失发生,则被保险人只能付出保费而无任何收入。 射幸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即缔约双方负有相互给付的义务。
咨询律师:
胡骅
[合同订立程序]
怎样订立劳动合同
:经过半年多的努力,终于在今年一月在某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但用人单位至今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想主动找公司领导签订劳动合同,又不知如何操作,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件外,用人
咨询律师:
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