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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意义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法人制度的必要、有益的补充。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本质,是当法人运用背离法律赋予法人人格的原始初衷(即公平、平等、正义)而为他人控制和操纵,已不再具有独立性质,法律将无视法人的独立人格而追究法人背后的操纵者的法律责任。因此,这种法人人格否认所引起的从法人人格确认向法人人格否认的复归并非是对整个法人制度的否定,恰恰是对法人人格的严格恪守。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结合公司法运作实践,目前我国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a、注册资金不实,使公司法人人格自始不完整。 b、虚设股东,以公司形式获取不法利益。即公司的实质股东仅有一人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司法司法解释]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诉讼的实证探析
的视野下,以实证分析方式解析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诉讼中诉讼的性质与归责要件、适格主体、适用范围、程序性要求以及公司法诉讼实务执行中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单位犯罪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问题。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诉讼的性质与归责要件 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司独立人格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是现代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特征,其可以有效控制股东的投资风险,增进投资者的投资信心。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有限责任的优势也愈加明显,但随之而来的公司法人人格的滥用也成为了严重影响交易安全和市场发展的问题。因此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司法司法解释] 凡尔康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案
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司法司法解释]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逆向思考
我国在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之《》中作出了如下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该规定基本上确立了我国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从法律规制上终结了数十年来公司大股东,身披的外衣,损害公司其它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局面,是法律界不断追求公平正义的结果,意义深远。
咨询律师: 刘波
当前,许多学者仍然习惯于将从属求偿理论纳入到人格否认法理的领域进行研究,如朱慈蕴的《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和陈莉的《美国公司法上揭开公司面纱的理论和实践》。我以为这对从属求偿理论的发展是十分有害的。因为,从属求偿原则毕竟与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法理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法律机制,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法理无法在理论上对从属求偿原则进行解释,在司法实践中也解决不了从属求偿原则所要解决的问题。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与公司人格独立制度一样,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直索责任是指将法人在法律上之独立性排除,假设其独立人格并不存在之情形,法律政策上采纳直索理论乃是为排除法人作为独立权利主体之不良后果”。然而,人格否认制度绝对不是对股东人格与法人人格相分离之分离原则之否认。相反,它恰恰是对法人人格本质的严格遵守,以维护法人人格独立为使命。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司法人人格滥用会成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滥用,应当在维护法律公平与正义原则基础上统一认定我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情形标准。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对有限责任制度缺陷的弥补和修正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以前有许多这样的案例,控股股东以被控股公司的名义以欺瞒手段向债权人举债为自己所占有,可后来该被控股公司无力偿还,而该控股股东也以仅承担有限责任为名义,恶意不偿还自己占有的这部分财产,使债权人无法追回这部分债权。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司法司法解释]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之浅见
正义的实现产生影响。为了杜绝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发生,及对其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进行司法补救,必须对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进行处罚和限制,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进行补救,这种情况下,就产生和发展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最早为美国立法所首创。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司法司法解释]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若干问题探析
但是,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还有许多问题被忽视,本文就一些被忽视的特殊问题作了介绍,并分析了现有制度的缺陷,指出在适用范围、可操作性、举证责任等方面尚需完善。 【关键词】有限责任 揭开面纱 人格否认 逆向揭开 适用后果 完善 【作者简介】杨勇军 ,男,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2006级法学硕士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获得文件: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 第三步: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办理部门:市外管局 提交材料:1、申请报告二份 2、增资批复(备案表)复印件(公司盖章) 3、增资后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公司盖章) 4、原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 5、外汇登记证原件 6、资本项目业务申请表(在外管局领取) 7、章程修正案(合资合同修正案) 8、工商局出具的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公司法司法解释] 新公司法:对少数股东权益保护
新公司法:对少数股东权益保护  在公司法理论中,“资本多数决”原则是贯穿始终的一条最基本基本原则,因此,在实践中人们常按持股数量多少和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大小将公司的参与者——股东分为控制股东和少数股东,或者叫做大股东和中小股东。在公司的运行过程中,由于该原则的作用,“两类股东之间发生结构性、普遍性的利益冲突也是必然的”。
咨询律师: 刘波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公布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世界博览会标志(以下简称“世博会标志”)的使用,加强对世博会标志的管理,维护世博会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以下简称“世博局”)根据《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08)高行终字第106号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厦门鑫盛捷企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26a。 法定代表人张云峰,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牛燕军,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吴旭春
咨询律师: 胡骅
[公司法司法解释]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公司法)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国其他有关法规,******有限公司<简称境外投资者>于****年**月**日在中国**省***市设立外资企业******有限公司(简称外资企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外资企业中文名称:******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中国****市****路**号。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公司法法规] 如何办理企业的进口许可证
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在任何情况下对申请一律予以批准签发的进口许可证. 非自动进口许可证是指凡不属于自动进口许可证即为非自动进口许可证.自动进口许可证是任何企业都可办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最近中国稀土网站、《稀土信息》杂志不止一次刊文讨论我国稀土产品出口执行配额制以来出现的种种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2004年6月28日、7月1日,国家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稀土办公室还分别在北京召开“稀土产品出口配额管理问题汇报座谈会”。本着实话实说和长话短说的原则,我谈谈个人看法,并提出建议。 我国是世界公认的第一稀土资源大国
咨询律师: 刘波
[公司法法规] 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制度
除实施被动配额许可证管理的纺织品(共178个类别)外,2002年我国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共有53种(324个海关税号),可分为五大类:(1)是实行出口配额管理的商品。主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资源性商品、出口市场单一的商品和在国际市场居垄断地位的商品。这些商品共32种(158个税号)。其中,由国家计委管理的农产品5种
咨询律师: 肖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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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8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34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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