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表决制度 如何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大会的表决制度 如何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股份多数决定的原则。所谓股份多数决定原则,是指股东大会依持有多数股份的股东的意志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实行股份多数表决原则,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代表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二是要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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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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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与股东大会的区别
有权对公司清算事项作出决议,股东会就可以对若干具体事项作出决定。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三十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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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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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股东,召开,大会,年会,公司法,公司 股东大会形式上分为年会和临时会议两种。年会每年按时召开一次,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年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内举行。《公司法》规定了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形: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3、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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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完善了股东大会提案和通知制度
号公司法指令,该指令规定:任何符合条件的股东,都有权要求在即将召开的股东大会的议题中增列新提案。 所谓间接规定是在规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公告事项中对中小股东的提案权予以确认,如根据德国股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布的有关事项中,应包括股东提出的建议。可以认为,该股东提出的建议即是一个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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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决议的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的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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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起诉确认股东大会决议无效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 上述规定体现了两点新意,当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无效时:第一,股东可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第二,董事、监事亦可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这些决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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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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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
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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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何时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分析说明】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的召开分下面两种情况: 1、定期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至于召开年会的时间,由公司自行规定。 2、临时召开股东大会 出现以上六种情况时,应该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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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具体类型
股东,大会,召集,公司,规定,章程 股东大会的具体类型 股东大会有三种: 1、法定大会 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从它开始营业之日算起,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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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人与清算中公司股东大会 监事会的关系
清算,股东,监事,大会,资产负债表,公司 清算人与清算中公司股东大会、监事会的关系 清算中公司的机关与清算前相比,只是由清算人取代董事的地位而成为清算事务的执行和代表机关,而公司股东大会、监事会两个机关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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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设立股东大会吗
公司,股东,管理机构,股东会,国有资产,董事会 必须设立股东大会吗 所有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都必须设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吗?为什么呢 律师回复回 你好,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需要设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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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法律救济
摘要: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意思表示。由于股东大会决议因在程序和内容上违反法律或章程而产生瑕疵,对存在瑕疵的股东大会决议进行法律救济,对维护公司利益,保护股东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公司法》在这方面的规定还非常欠缺。因此我们必须借鉴国外先进立法,使我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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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规定
规定,股东,上市公司,大会,召开,章程 非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规定 非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是否每年召开?没有按时召开怎么办? 律师回复回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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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由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有哪些
必须由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有哪些 下列事项须於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董事会拟订的利润分派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罢免及其报酬和支付方法; 本公司年度初步及决算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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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通知要具备哪些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要具备哪些内容 股东大会的通知首先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其上载明会议地点、日期和时间;说明会议将讨论的事项。 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向股东提供为使股东对将讨论的事项作出明智决定所需要的资料及解释,此原则包括(但不限於),於公司提出合并、购回股份、股本重组或以其他方式改组时,应提供建议交易的详尽条款和合同(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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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完善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和议事规则
这方面的修改涉及以下五方面: (1)缩短股东大会召集程序中的通知时间。《公司法》第103条第1款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现行法除对无记名股票定为四十五日外均规定为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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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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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决议解散
股东大会的决议解散 由于公司设立的宗旨已经实现或者不可能实现、公司资金严重匮乏、公司经营不景气等原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时,公司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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