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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大会享有多项权利,主要决定公司的走向。但是很多人有疑问,既然股东大会权利这么大,那么能取消股东的资格吗? 股东大会能取消股东的资格吗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合性决定股权既是股东的身份权也是财产权,不能因除名丧失。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享有的固有权利,是股东的合法财产权,股东合法财产的处分权,只能由股东本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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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股改的7大流程11个步骤
有限责任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大流程 第一、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第二、清产核资 主要是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各项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清产核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估资产价值,核实企业资产。从而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 第三、界定企业产权 主要是指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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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材料进行分类和规整,以便在不同法律关系中准确地确定股东。认定股东资格没有绝对的标准,应当区分不同的法律关系分别进行认定。 在参考臧小丽博士、徐涛律师等专家律师相关法规汇编的基础上,同时结合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笔者针对“股东资格认定”问题,对相关法规、文件和条文进行增删、汇编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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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股份公司组织机构
任何一个集体或是公司,都有其自己的组织机构。那大家知道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哪些吗?其中哪些占最主要的位置呢?今天律咖网小编来给大家普及一下 股份公司组织机构 有哪些。希望对大家有用。 股份公司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一)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的性质及其组成。股东大会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的机关,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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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那些事儿--股东派生诉讼简析 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 郑益能律师 一、股东派生诉讼的概念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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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合法股东才是一劳永逸解决隐名投资人难言之“隐”的唯一途径。 (二)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防范 在以上情形发生时,隐名股东将丧失对公司股权的实际控制,而只能根据其与名义股东之间的约定,向名义股东主张违约赔偿责任。因此,隐名股东应切实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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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股权与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简单地说,股东即股权所有人。凡取得股权者,即为拥有股东资格;凡失去股权者即为失去股东资格。 股东资格是相当于公司而言的。股东资格被确认后,即可以在公司中行使相应权利,公司不得拒绝。 2.股东资格确认的一般法律依据下面列了六项法律依据,其中第一项是最为根本的,涉及实体问题。其余五项都不具有绝对的法律意义,具有佐证作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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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具有哪些职权
近日,有网友通过法律网上咨询关于股东大会职权的事宜,小编整理于此。 法律咨询师:股东大会有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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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已影响公司运营该如何处理 2人有限公司我占55%股权,是公司法人董事,另一股东占45%是公司监事,股东会决议聘请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我本人不参加日常管理,但是小股东每天在公司辱骂每个员工,包括他的家人也用恶毒的语音谩骂员工,造成公司无法正常运营,作为法人董事我建议召开股东会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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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 100% 的股份,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全数通过。 因本公司     事件,为规范经营,     ,特召开股东会会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本公司任何职工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一经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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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会决议
××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本次增资的总额为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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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股东分红权之保护
股东分红权之保护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分析 汪志辉 一、案例 甲为乙有限责任公司之设立股东,出资2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20%。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已逾三年,自设立以来每年均有良好盈利可供股东分配,且公司尚无使用盈余扩大经营或投资之计划。甲每会计年终后均要求公司分配红利,但全被乙公司控股股东于股东会上否决。为此,甲以乙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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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挂名股东协议书
这种形式大都出现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为规避税收、规避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及其他法律规定等不同原因,约定在股权转让后不办理工商登记,从而在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材料及股东名册上转让方成了挂名股东。而受让方虽不具备股东资格的形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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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明确了股东大会监督制度 股东大会监督制度是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的重要保证,是确保股东大会公正、公平的必要措施,《股东大会规则》要求上市公司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进行法律鉴证。《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还规定了有关当事方的责任,对股东大会违法、违规以及不能按期召开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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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一)规章概述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其基本职权有: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向和投资计划;2.选举、更换董事和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和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或者监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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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一般情形下,股东不得要求公司收购股份,或者退还股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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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股东准备和别家公司合资重组,前提是出的资另设帐户,原公司变更为外挂子公司,大股东要求小股东出让股份,请问这一做法合不合法,理由是什么? 律咖网律师解答: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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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帐册的权利也没有了,而且还发现了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有人假冒王某的签名,公司还私刻了工商局的印章,从而制作了假的公司章程,上欺工商局,下瞒股东。所有上述事实,已明显表明公司对作为股东的王某的合法权益进行了严重的侵犯
咨询律师: 肖本岗
q:我们是一个公司的股东,最近我们发现公司的董事长利用职务便利,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他儿子投资设立的公司。我们想阻止该行为,有什么办法吗? a:从你们的描述看,这是一起典型的公司高管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作为被侵害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如果公司聘请的管理人员不对其提起诉讼,你们作为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对其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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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2 业务咨询人数: 19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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