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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规]
“国五条”解读
要求完善限购措施。 政策出台 2013年2月20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五项 国务院再出“国五条”抑制投机投资购房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称为“国五条”)。2013年2月2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楼市调控“国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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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房产转移]
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
资料:身份证(审原件,收复印件);外地人口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9)《房屋所有权证》图纸页若为电脑打印的,需复印两份,一份留房地局存档,一份附在新《房屋所有权证》后,可免测丈费。 领取房产证时需在公司权证人员的陪同下,本人带身份证原件、交易收件单领取(收件担保方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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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房产转移]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05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6月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朱镕基 二00一年6月十三日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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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房改房]
房改房可以过户吗
房改房过户详细流程 1、首先,去房改办政策法规科(在市房产局,二楼)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2、产权所有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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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房产转移]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苏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苏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由苏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5月29日制定,并经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8月20日批准,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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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房产转移]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民政府,苏分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 现将《苏州币城.市房屋拆迁治理条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市条例》)己由市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制定并经省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批准,自2002年11月五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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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房地产产权]
房屋产权过户程序详解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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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居住证]
推进户籍改革 居住证管理法2013年出台
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制度。 (八)发展现代农业,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制度。 (九)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协同创新政策,整合资源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扩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试点范围,发挥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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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房地产产权]
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风险
房地产产权登记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房地产产权登记是指在规定登记的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按照有关登记办法的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产权登记狭义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只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和房屋的他项权利登记。 一、登记管理行为主体方面 1、跨地域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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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房改房]
房改房买卖的风险
加之房改房均为现房入住,不用承担风险,一般来说,周边配套完善,使得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加入房改房的购买大军之中。黄女士的购房经历颇具代表性。黄女士购买的这套房位于黄河厂家属院内,65平方米,总价21万。虽说这是一套稍显陈旧的两室一厅,但经过之后,这套房子成了黄女士的新房,对于家都不在西安,刚工作不足三年的小两口来说,这套房子同样承载了黄女士和丈夫对于幸福生活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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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房改房]
房改房买卖最应该关注的问题
在房改房交易中,买家面对的都是资讯不太明朗的 “个体”,为消除交易风险,业内专家提醒买家需特别注意以下关键环节。 一、了解产权可靠性 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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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房产转移]
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可要求退房吗
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超过三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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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房地产产权]
房屋产权证书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对无产权证房屋能否买卖的争议主要集中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的理解上。根据《合同法》第52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7条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多数裁判者据此判决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笔者认为:产权证书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 1、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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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房地产法规]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于2005年12月1日起实施,旨在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办法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房地产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9月27日经第73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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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房改房]
房改房买卖的风险
加之房改房均为现房入住,不用承担风险,一般来说,周边配套完善,使得越来越多的购房者加入房改房的购买大军之中。黄女士的购房经历颇具代表性。黄女士购买的这套房位于黄河厂家属院内,65平方米,总价21万。虽说这是一套稍显陈旧的两室一厅,但经过之后,这套房子成了黄女士的新房,对于家都不在西安,刚工作不足三年的小两口来说,这套房子同样承载了黄女士和丈夫对于幸福生活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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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
房改房买卖最应该关注的问题
在房改房交易中,买家面对的都是资讯不太明朗的 “个体”,为消除交易风险,业内专家提醒买家需特别注意以下关键环节。 一、了解产权可靠性 确认产权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人,可到房管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并了解房屋的性质。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因为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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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房地产产权]
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风险
房地产产权登记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房地产产权登记是指在规定登记的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按照有关登记办法的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产权登记狭义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只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和房屋的他项权利登记。 一、登记管理行为主体方面 1、跨地域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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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房地产产权]
应该如何进行房屋产权登记
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房屋是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的,这与动产不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 以及《北京市房地产管理条例》等都对此有相关规定。 (1)登记内容。 权属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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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