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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交易过户流程-北京房产专业律师提供
领表:《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确认单》,填表。 交易:买卖双方验人签字。 查档:查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有无抵押、查封(上午查下午出结果,下午查次日出结果)。 鉴定:做《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核价:财政部门根据《房屋买卖(置换)合同
咨询律师:
胡骅
[购房指南]
签订购房合同中的注意事项
签订购房合同,是所有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购房者的权利义务尽在其中。但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的信息不对称,有时购房者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如何把握合同,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购房者在购房商品房时
咨询律师:
胡骅
[购房指南]
购房中的“五证”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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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石家庄房地产律师提醒: 购房者应当查询所购房产是否有“五证” 这“五证”包括: ①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 ②、规划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③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卖方已交纳了 土地出让金,拥有产权保障); ④、建委的《建设工程开工建设许可证》; ⑤房地局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在这“五证”中
咨询律师:
胡骅
[购房指南]
律师教你避开购房陷阱的十大绝招
商品房销售中,陷阱多,风险多,令人防不胜防,让很多购房者不知所措。律师提醒您,避开购房陷阱的十大绝招。 一、 查明对方身份 签购房合同之前,要明确商品房的产权人是谁,它是购房合同的主体。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签订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签约,该中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经营资格,并有开发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商品房买卖]
购买的商品房哪些分摊面积不合理?
开发商不能把与本幢楼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到购房人身上。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是以幢为单位的,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楼内的公用建筑面积。 (2)小区会所属于经营性用房且又是独立使用空间,所以不应分摊给购房人。 (3)仅为部分人使用的设施不能算入全楼的公摊面积。 (4)为小区服务的经营性或管理性用房不能作为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到小区住户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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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购房指南]
解除购房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现在因许多城市房价下跌,一此购房人看到房屋贬值就想找理由解除购房合同,由此引发许多法律问题。中国房产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央电视台cctv-12《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赵律师认为房价上涨或下跌不是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的法定理由。理由如下: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购房指南]
房地产工程建设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第一步:开发立项。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起草并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向市、(区)县计划发展行政主管部报送项目建议书,取得立项批复。 第二步:制作房地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发商依据经批复的项目建议书,编制拟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区)县计划发展行政主管部审批获准后,项目即取得年度预备项目资格。 第三步:取得项目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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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购房指南]
购房付款注意事项
交付房款时,不论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清,还是交付定金,都应该向开发商索要正式购房发票,不能用收据代替发票。且交款须交到开发商账户,而不能交到开发商老板个人账户。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购房指南]
购房如何交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 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 (3)免征。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减轻城镇职工购房负担,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通知规定对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的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如属职工首次购房,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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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购房指南]
按揭贷款的基本程序如何
一般情况下,按揭贷款的基本程序如下: (1)购房者根据和开发商的协议,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银行申请贷款。 (2)购房银行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贷款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在此基础上提出贷与不贷,以及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的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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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购房指南]
购房者可否提前归还按揭款
征得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购房者(抵押人)为减少利息负担,可提前还款,但对这种业务的处理办法,各贷款行略有不同。一般惯例是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同,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当于部分或全部款项一月利息之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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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购房指南]
红皮《房地产证》和绿皮《房地产证》有什么区别
红皮《房地产证》用于记载市场商品房地产,产权人可完全享有该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 绿皮《房地产证》用于记载非市场商品房地产。凡绿皮《房地产证》记功的房地产,一律不得买卖,需抵押或出租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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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商品房买卖]
如何检查二手房的产权
要确认产权的完整性,看有没有抵押、共有人等,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搞清楚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房或是经济适用房;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要到房管部门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由于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有优先回购权,所以一定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对标准价购买的公房,要确认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协商按比例分成。一般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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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商品房买卖]
自己如何为二手房估个价
二手房交易时,买方如果想给旧房估价,主要应抓住以下三大因素: (1)房屋因素。房屋竣工后即进入折旧期,按照理论折旧率,砖混结构房折旧期限为50年,每年的折旧率为2%。另外旧房的套型落后、功能陈旧,这同新建商品房无法相比、“三小”套型(小厅、小厨、小卫)-10%。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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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购房指南]
购房交定金时要注意什么
消费者在订立定金条款时,应当注意这样5个问题: (1)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 (3)虽然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就是预先支付,但预付款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贷款的程序
申请二手房贷款的程序一般包括: (1)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2)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见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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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商品房买卖]
商品房的五证、两书
我们在购房时常听到五证、两书的说法。 首先,五证,是房屋合法出生的证明。也即是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业主在购房后能取得房屋产权证。 五证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开工证》 5、如属预售期房的,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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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商品房买卖]
办理产证逾期的,出卖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网友:办理产证逾期的,出卖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乐音果律师: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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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购房指南]
什么情况下,开发商应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什么情况下,开发商应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乐音果律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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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