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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栏目为您提供最新房屋买卖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房产买卖纠纷、房产税费、商品房买卖、购房指南、农村房屋买卖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网友:未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无效?     乐音果律师: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网友:我已经交了购房认购金,现在想反悔能收回认购金么?     乐音果律师: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咨询律师: 刘波
网友: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否有合同效力? 乐音果律师: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网友:购房意向书的法律性质? 乐音果律师: 购房意向书其实是买受方与中介公司之间的居间合同,其内容主要约定买受方与中介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特别应当注意的是,该类合同都有买受方委托中介公司将意向金送交卖方,卖方签收后该意向金转为定金的条款,该条款意味着,如果买受方反悔,将可能丧失要求返还意向金的权利。
咨询律师: 刘波
对“二手房”买卖中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明确了处理精神。 根据上海高院的处理精神,出卖人是否承担出卖房屋的质量保证责任依据实际情况的不同而各不相同,主要分为三种情况:(1)如果出卖人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而将房屋出卖给买受人的,出卖人应该对此质量问题承担保证责任,买受人有权向出卖人请求赔偿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放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后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下列房屋在买卖时将受到限制:     1、违法建筑;     2、仅有房屋使用权的房产或产权有纠纷、产权未明确的房屋;     3、未经合法程序批准销售的房屋;     4、著名建筑物或文物古迹等限制流通的房屋;     5、由于国家建设需要,已确定为拆迁范围内的禁止买卖的房屋。     北京资深房产律师
咨询律师: 刘波
近些年我国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与其相对应的房价也是一路飞涨。虽然部分城市的房价已出现所谓的“拐点”,但整体房屋价格还是居高不下。据笔者观察,城市的中产阶级在谈及买房这一问题时,也普遍表示很难承受目前的房屋价格。而作为二手房自然就以其价格优势取得一定的市场地位,受到部分房屋买售者的青睐。然而在二手房的买卖过程当中所出现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又不得不引起人们的重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商品房交付中的注意事项及法律问题 房屋交付涉及相当多的法律和技术问题,是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环节。 一、购房者收房步骤 购房者收到交房通知单后的收房步骤: 1.在规定的时间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资料包括: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b、《住宅使用说明书》;c、《竣工验收备案表》;d、面积实测表
咨询律师: 刘波
问题一:在购房过程当中如何鉴别房屋的质量问题?     楼盘的质量是一个综合的体现,主要是房屋的安全性要求。住宅需要一定的安全措施,重要的两项是防盗安全和防火安全。通常消费者遇到最多的莫过于墙体渗水、爆裂等问题,对于墙体漏水,开发商在签订的销售合同当中,通常都会规定5年的保修期。     问题二:双方的约定要写进合同     通常,开发商和一些楼盘的销售人员在向消费者推销房子的时候,常常会答应消费者一些如赠送花园等优惠的措施,但是这些口头承诺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为了保障业主买房的权利,双方如约定的事项,一定要写进合同里。通常法院在审理双方的违约责任时,都会倾向有约定的一方。     问题三:增加解除合同的条款     通常,在办理完交易手续后,发展商与消费者会约定在一定的时间内交楼。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限制,发展商很多时候不能准时交楼。为了保障业主的利益,消费者最好与发展商签定协议,增加如超过约定时间不履行义务的,业主有权利解除合同的条款。如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楼,在合约规定的时间内,便可解除合同。     问题四:注意收集楼盘广告资料     为了保障业主自身的权益,消费者在买房时应注意收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楚办理购买“二手房”规定程序。购买“二手房”切勿轻信卖方所谓的“承诺”。购买“二手房”,必须由买卖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市、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过户和交纳国家规定的税费等手续。如何按揭购买二手房?
咨询律师: 刘波
北京资深房产律师,赵律师(咨询电话:138 1013 5536),中国房产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央电视台cctv-12《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专家型房产律师专业提供房屋买卖咨询、房屋买卖纠纷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办公地址:朝阳路中国第一商城a座30 d(京广桥东 500米),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http://www.law-ssc.com/。面谈请预约。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过户需哪些手续?
ttp://hi.baidu.com/bjhy1 办理私房买卖过户时,需要买卖双方带上有效证件(买方:身份证;卖方:房屋所有权证、结婚证、身份证)。 如买方或卖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办理过户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持委托书、有效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但买卖双方不能委托同一个人办理。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交易价格和评估价格取最高x1.5% 2、 土地出让金: 交易价格和评估价格取最高值x1% 3、 印花税: 交易价格和评估价格取最高值x0.1% 4、 交易费 :6元x建筑面积 5、 房证工本费: 80元 6。现在五年那再次交易的房屋,还要交5.55% 北京资深房产律师
咨询律师: 刘波
买二手房要注意做好“四查”避风险。 一查房屋产权 查房屋产权是成交的关键,因此在买楼前要先查看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尤其要查清楚房产证上的业主是否与售房者是同一个人。应先到房管部门进行查册。 二查水电等隐性问题 对于二手房本身的结构、装修、户型、楼龄,周边配套、市政设施、物业管理水平等等,很多人都会忽略了一些隐藏性问题,包括水压、供电容量等,购房者均应在成交之前查清。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商品房买卖] 二手房买卖细化付款方式
在此推荐给市民如下步骤的付款方式: 1、决定买房时,和上家或中介公司签订一个定金合同,并付一定数额的定金,需注意的是定金合同中要写明具体的房价; 2、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付第一笔房款,所付定金同时转为房款; 3、把过户手续交到交易中心当天,付第二笔房款; 4、下家拿到产证的当天,付第三笔房款; 5、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当天,付清全部房款。
咨询律师: 肖本岗
就二手房合同内容,律师总结出了12项要点。 要点1: 详细规定了房屋基本概况。包括房屋坐落、产品、书证号、丘号、幢号、房号、结构、总层数、所在楼层、建筑面积、设计用途、共有人、土地情况、租赁情况、抵押情况、使用年限等。
咨询律师: 刘波
没有产权证,业主居住时如果房产发生意外,业主照样要赔偿。因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虽没有发生转移,但由于业主对房屋进行了占有使用,风险责任转移权到了业主头上,因此,房屋一旦遇到火灾等情况,保险公司的赔偿由开发商来领取;如果由于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受损,业主照样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赔偿等事宜。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购房指南] 购房查验五要点
(该条对常见的先交钱后验房的霸王条款进行了否定,有效的保障了预购人的合法权利,购房人应当充分认知和利用) 5、对查验房屋发现的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预售合同约定的处理方式,及时处理。 (本条对查验后发现的问题和争议处理的方式和原则进行了规定,原则是以合同约定为基础,所以预购人对合同条款的签订要谨慎
咨询律师: 刘波
[房产买卖纠纷] 房产纠纷
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六十六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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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12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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