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鲁灿,上海朱妙春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秦明,男,汉族,1967年6月26日生,住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3531号(上海冶炼厂)。 委托代理人黄虓,上海市华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詹锐,上海市天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潘明山,男,1982年9月1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宝山区陈太路1518号葑村加工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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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法定代表人邹倩,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福强,该公司法律顾问。 上诉人上海海晟文化用品有限公司、郭佳因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20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5年12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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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民事诉讼]
上诉人上海新拓微波溶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纠纷一案
委托代理人韦海南,上海清华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懋华电子工程开发中心新科微波溶样测试技术研究所,住所地上海市三江路301弄12号底层。 负责人黄庭国,所长。 委托代理人郭坚,上海清华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韦海南,上海清华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上海新拓微波溶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因虚假宣传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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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方家霖,上海市中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陆祺,上海市广懋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东莞徐记食品有限公司因仿冒、伪造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05)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26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6年3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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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民事诉讼]
上诉人青岛捷能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因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山东九州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孙其荣,该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世纪互联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广中路40号A-93室。 法定代表人张淳,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王洁,上海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青岛捷能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因其他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25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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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江西杨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余晓光,江西杨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西药都顺发生物保健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樟树市药都路29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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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自力、方德玉及奉新县石溪水电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宜中民三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10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杨新元及其委托代理人施明报,被上诉人李正根、涂业武及奉新县石溪黄岗水电厂的法定代表人袁思源出庭参加了诉讼,被上诉人蔡自力、方德玉委托袁思源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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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上诉人周建明因与被上诉人殷绿金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一案
街银龙苑A栋14号,身份证号:360622751003004. 委托代理人吴文明(系殷绿金的丈夫),汉族,1973年4月16日出生,住址:江西省余江县邓埠镇站前北路16号,身份证号:360622197304163939. 上诉人周建明因与被上诉人殷绿金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一案,不服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九中民三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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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原告冯勇诉被告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一案
代理人俞建杨、陶凤波,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冯勇诉被告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原告冯勇于2003年10月8日向本院提出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 11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冯勇及其委托代理人曾祥斌,被告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俞建杨、陶凤波等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冯勇诉称,我在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微软拼音输入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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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杭州斯泰幕墙机械有限公司(下称杭州斯泰公司)诉慧鱼(太仓)建筑锚栓有限公司(下称慧鱼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03年7月1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被告慧鱼公司在答辩期间(2003年8月12日)提出管辖异议,并不服本院驳回其管辖异议的裁定,上诉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该院于 2003年11月21日作出了驳回其上诉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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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有限公司(原金鹰车辆商场,以下简称金鹰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李雪源、临沂新大陆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陆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鲁民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工业品公司委托代理人张兆林、金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邓世泉、新大陆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雪源及其委托代理人刘炳君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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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特福化工公司)、原审被告北京庆余药品经营部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眼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1)高知初字第7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爱特福保健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开成及其委托代理人、被上诉人地坛医院委托代理人、原审被告北京庆余药品经营部委托代理人、原审被告爱特福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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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商务印书馆诉西安出版社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
公司主任,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131号。 被告北京市西城区东方书店,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地外大街146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总经理。 原告商务印书馆诉被告西安出版社、被告北京市西城区东方书店(简称东方书店)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8月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 2006年4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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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北京兰天大诚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天大诚)诉被告廊坊市津舒建筑装饰装潢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津舒)仿冒、伪造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兰天大诚的委托代理人张军、宋希哲,被告廊坊津舒的委托代理人梁彬、刘国安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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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生,北京世纪飞虹科技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四里5楼中门3号。 委托代理人杨洪武,北京市正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康瑞德现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瑞德现代公司)诉被告北京协和洛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协和洛克中心)、被告沈健、被告张承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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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厨卫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双河路445号。 法定代表人史良炜。 原告上海双开燃气用具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科茂燃器用具厂、上海蓝谱厨卫电器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7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上海双开燃气用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洪根及其委托代理人熊立民,被告上海科茂燃器用具厂的委托代理人朱建平、王晓钟到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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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南通海尔斯药业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对原告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立即停止使用与原告“开塞露”产品近似的包装装潢; 二、被告南通海尔斯药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新民晚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三、被告南通海尔斯药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人民币8,088.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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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嘉兴市金利达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海盐县西塘桥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沈金华,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王爱华,浙江矛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斯贝克电子(嘉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贝克公司)与被告冯稼祥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本院于2004年7月1日受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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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
上诉人上海永久麟龙摩托车有限公司因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市京口象山新天地摩托车中心,住所地江苏省镇江市环城路74号。 法定代表人贡建平。 上诉人上海永久麟龙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久麟龙公司)因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3)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179 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4年9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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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谢勇光,总经理。 上述两被告的共同委托代理人袁杰、赵辉,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威华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华公司)与被告谢勇光、被告上海浩立塑料制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立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一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04年7月1日移送本院审理。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陈宏军,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赵辉到庭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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