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
讼指南
刑事诉讼指南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刑事诉讼指南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刑事诉讼期间、回避、审判制度、辩护、诉讼中止、强制医疗、刑事和解程序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辩护]
律师能保证获得轻判吗
刑事案件的量刑是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害性、主犯、从犯、是否有立功情节等因素来判定的,所有的情节都需要有相应证据证明。但律师会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最大程度的从量刑上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所以当事人也不能以为律师就是万能的,只要请了律师就一定能保证轻判,律师也只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就当事人的有立方面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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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自从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即可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1)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就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有关的实体法或程序法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对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代理提出申诉、控告;(2)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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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辩护]
如何选择专业的律师,律师收费是怎么样的?
你的每开支出一笔钱都应当谨慎,特别要谨防“好心人”以疏通关系、放人等名义诈骗你的钱财,钱财的损失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耽误处理问题最佳时机,因此第一时间寻求专业的刑事律师帮助应是你首选。 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或专科)的,每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执业领域,聘请辩护人应当选择专业的刑事律师,只有专业的刑事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才会更好。 同时,鉴别律师是否是专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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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审判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议案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对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议案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法办﹝2011﹞159号 签发人:张军 对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039号建议的答复 孙晓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47号”与“法释(2002)17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赔偿范围是否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各方有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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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审判制度]
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被害人是个人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遭受损失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如果遭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公安检察机关已经记录在案,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检察机关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是为了防止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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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辩护律师办理刑事案件阅卷技巧 与民事案件相比,在刑事辩护案件中,辩护律师阅卷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成败。认真、仔细、全面地研究案卷材料,有助于律师了解案情,发现问题,提炼辩护观点,为法庭上的辩护做好充足的准备,对一个刑事辩护律师显得尤为重要。但在现实中,很多律师对阅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认真阅卷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有的律师仅凭一份公诉机关的起诉书就出庭辩护,这是很不负责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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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审判制度]
如果您的亲朋好友突然被公安 检察院 抓走该怎么办
出现上述情况,首先不要慌张,您的亲朋好友可能涉嫌犯罪,但也只是涉嫌,任何人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为有罪。您可以向办案的公安中心或者检察院了解一下情况。按照法律规定,传唤、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公安中心拘留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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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期间]
刑事诉讼中的基本程序
刑事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追究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活动。这里的专门机关,主要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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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审判制度]
申诉书如何写?
申诉程序是我国重要的审判监督程序之一,是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那申诉书到底怎么写?因为申述的种类不尽相同,所以申诉书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格式,下面律咖网为您总结了申诉书写作的几大共同要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申诉人姓名被申诉人姓名等常规要求就不再这里重复了)。 一 申诉原由 这一部分要将申诉的前因后果表达清楚,不一定都是法言法语但一定要把事情说清楚。并且不要带有太强的感情色彩,尽量客观,真实地描述案情原由。 二 申诉请求 申诉其实是两个部分,发出异议,提出请求。诉讼请求实际上就是申诉人想通过申诉所达到的那个法律结果。对于这个结果最大的要求便是明确、具体。要让法官知道,你究竟想申诉何种权利。 三 申诉的受理机关与申诉时间 不同的国家机关有不同的职能,作为审判监督程序的申诉,其受理主体也有明确规定。申诉的时间在不同的法律部门有不同的要求,这个一定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来定。 四 范本示例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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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辩护]
刑事案件请律师辩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刑事案件请律师辩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些人认为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自己懂一些法律,口才也好的话,完全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就根本不用请律师,其实这是一种糊涂的认识. 第一,当事人自己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大部分情况下当事人是案件的亲身经历人,但经验告诉我们,当事人都未必了解案件的整个事实及经过. 第二,当事人法律知识的局限,使其对案件事实及事实的性质\案件事实的法律意义难有正确及准确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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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制度]
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
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立案: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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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辩护律师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辩护基本资料与技巧 近日,因涉嫌虚开数亿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谎称自己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而一度声名大噪的温州商人林春平昨天在温州市中院受审。虚开增值税发票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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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辩护]
刑事辩护中的技巧应用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因此,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以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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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期间]
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届满,丧失其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失效制度。除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的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的经过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 首先,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其次,期间性质不同。诉讼时效的法定失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延长,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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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诉讼期间]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 (一)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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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6次会议、201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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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制度]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的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和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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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辩护]
刑事诉讼各个阶段辩护律师的职责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在判决生效前前只有律师作为辩护人才可以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当然这种情况下当事人精神和心理状态是最为紧张、甚至恐惧的,也是是最需要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咨询以及提供应对策略的时候。建议近亲属及时委托律师到羁押场所进行会见,了解案件发生的具体经过,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的口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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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事诉讼期间]
各类刑事诉讼期限和追诉时效期限
各类刑事诉讼期限和追诉时效期限 诉讼期限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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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辩护]
一个刑事辩护律师的47条忠告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写这篇文章的出发点很简单,那就是想让这个社会少一些犯罪,少一些无谓的眼泪。也许笔者不能控制别人去犯罪,但是可以努力尝试让这个社会少一些犯罪。闲话少说,进入主题。为了便于理解,笔者尽可能使用一些通俗的语言来进行阐述: 1、不要贪小便宜,见到人家门口摆放的财物,就乘机拿走,你觉得不值钱的东西可能很值钱,你的行为可能涉嫌盗窃罪。 2、不要有侥幸心理,在购物商场里面偷东西,其实监控录像已经全程已经把你录下来了。干的次数多了,达到一定金额,商场保安直接报警,就惨了。 3、在高速路上发生货车翻车事故,货车上的财物散落一地,作为非当事人,尤其是高速路翻车地点附近的村民,千万不要随意去捡那些东西,千万不要抱有那种以为人家去捡没事,自己去捡也应该没事的心理。从众心理很容易导致涉嫌犯罪。即便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违法行为,抓进去关几天也不值得。 4、如果你准备实施某一行为,但是不确定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或者一般违法,最好先咨询一下律师或者其他法律人士,一般简单的咨询律师是免费的。作为现代人,要树立一种法律意识。 5、平时没事最好不要随便携带匕首、水果刀在身上,不管你是一个冷静的人还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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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