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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栏目为您提供最新夫妻财产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婚后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协议、夫妻债务、婚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夫妻财产公证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婚后共同财产]
关于夫妻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之争的举证责任
关于夫妻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之争的举证责任,我国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对此均没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益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该《意见》规定由“主张权利”一方承担举证责任是不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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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婚后股份转让所得应如何分割
某与唐某3:2股份分配比例的意思表示,唐某应当分得15.56万元,需扣除退出增量股已领取的6000元。因此,重庆市五中院判决:撤销重庆市荣昌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杨某给付原告唐某股份转让费14.96万元。 【评析】 从以上案情中可以看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夫妻协议离婚后,一方将原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股份进行转让所得,另一方能否请求再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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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案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分割
有些离婚妇女本身无经营管理能力,离婚后继续承包经营夫妻原共同承包经营的土地将会损害土地应有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针对上述各种情况,处理离婚案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时,应适当保护承包土地的整体功能,保持地上附着物和经营权的统一性,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业规模经营效益。 3、保障家庭成员享有均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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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关于离婚丈夫私企财产如何分割
关于离婚丈夫私企财产如何分割 关于离婚丈夫私企财产如何分割 本人是退休工人,丈夫是两家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拥有注册资金360万元人民币,一幢尚未办房产证的约2000平方米的大楼,一套200平方米的按揭贷款住宅,一套200平方米的抵押装修贷款住宅,及尚在拆迁过程中的私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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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个人财产]
私有房产如何分割
在实践中,私房的分割占了离婚后房屋分割的大多数,而且情况相当复杂。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这是最简单,也是最好处理的一种情形。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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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婚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如何分割?
对公房使用权的分割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2月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 (一)在夫妻结婚登记前,公房使用权已在一方名下,离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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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擅自处理夫妻共有财产,是否有效?
陶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赵某与陈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判决支持陶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 问: 法院为何确认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答: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恶意购买、支付非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该房产时,赵某应当取得陶某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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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福利房在一方名下,离婚时能否分割?
而购买产权时又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所以认定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刘女士有权分得一半。 但是,如果在婚前用自己的积蓄通过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取得了公房的使用权,在婚后将产权买下来,离婚时对原来为取得使用权转让款应当认定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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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离婚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割房产?
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 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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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农村征地补偿款离婚时如何分割
于2008年经人介绍相识,同年10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尹某一直未将户口迁至周某所在村集体。后因生活琐事双方产生矛盾,关系逐渐恶化。2012年4月周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尹某离婚。2011年,原告因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征用而分得3万余元的土地补偿款。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就土地补偿款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原、被告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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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离婚时,对于私房应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对于住房问题应当进行平等协商,并尽可能达成协议。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人民法院一般依据下列原则作出判决: (1)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4条的规定:“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夫妻共有的房屋,在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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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股权,婚后单方转让的行为是否有效
暂未作分割的财产,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属无权处分。同为a公司股东的第三人明知原、被告之间存在离婚诉讼,本案所涉夫妻共同股权未作分割,仍接受被告单方转让,不能认定其为善意第三人,故该转让行为无效。 [评析]: 本案存在两个焦点问题:第一、被告朱某转让股权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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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共同投资的公司中股权如何分割
原告陈某与被告朱某原系夫妻,2005年8月,原、被告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时,因原告陈某在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股东身份的诉讼尚在法院审理之中,故离婚判决对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在a公司的80万股权暂未作分割。原告陈某在经法院判决拥有了a公司的股东身份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对夫妻共同股权80万元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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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的处理
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的处理: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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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婚前单方按揭婚后双方还贷的房屋如何分割
本案对房屋的定性及分割问题,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房屋为高某婚前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婚前个人债务。江某婚后所做还贷行为应视为对高某婚前个人债务的偿还,离婚时由高某返还江某共同偿还部分款项的一半。 第二种意见认为,房屋本身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应将高某的首付从中扣除。如果贷款不能偿清,二人最终不可能得到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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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婚前按揭、婚后增值部分能否分割?
按揭房屋为共同财产,则房屋增值部分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当无异议。但若按揭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房屋增值部分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在司法实践中,判决可谓五花八门。有些法院按借贷来处理,无权分享增值;而有些法院则判决有权分享增值。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虽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按揭房屋是否可以视为个人财产投资则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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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婚前或婚后按揭购买商品房 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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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时可否判决房屋各占二分之一?
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只有一套性质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居住,又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法院能否判令双方离婚后对该房屋各占二分之一产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信箱] 问: 如果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只有一套性质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居住,又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法院能否判令双方离婚后对该房屋各占二分之一产权? 答: 这样判决是不对的。因为一物一权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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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略论
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 2、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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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如何分割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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