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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各国经济间的相互依赖正日益加深。各国和地区的政府愈发难以贯彻一些有价值的经济活动政策,因为这种活动往往是跨国的,超出了某国政府所控制。国际税收竞争正是这类活动的典型体现之一。我国已经加入了wto,根据其项下gats等协议的规定,资本市场逐步开放,我国的税收制度与国外的依存度也将继续加深。因此,以积极主动的心态直面国际税收竞争和国际税收合作是我国的理性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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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国际税收竞争的两面性
国际税收竞争,是竞争的表现形式之一。竞争的功能通常表现为对经济的积极功能和消极功能两个方面。斯蒂格利茨认为,竞争有两个重要的积极功能,其一是遵循“自然法则”,实现稀缺资源的流动与优化配置,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其二是生产力不断前进的原动力,竞争比以往任何激励机制都更大更快地激发主体的积极性和效率的登峰造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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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竞争的动态分析 (一)起因 经济全球化是经济发展超越了国家界限,国际间经济联系日益扩大和加深,表现为商品和要素跨国流动日益频繁,规模日益庞大,覆盖面日益广泛。随着经济全球化逐步兴起和加深,各种有限经济资源在面对各国和地区不断膨胀的需求时,其稀缺性表现得更加明显和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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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浅析国际税收竞争
国际税收竞争的渊源 进入新的世纪,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各国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相继采取市场化的经济体制,世界统一的大市场正在形成,生产要素正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在全球范围内流动。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普遍确立,对某些国家来说并不能缓解和消除包括资本在内的资源的稀缺性问题,相反,在各国的经济发展中,资源供给的有限性进一步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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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从国际税收竞争基本概念入手,明确国际税收竞争与有害税收竞争的区别与联系。运用实证分析的方法,说明世界各国税收竞争的发展与现状,指出税收竞争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历史必然。通过比较,认为我国税制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为了完善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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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国际税收竞争;税制改革;策略 一、 国际税收竞争文献回顾 国家间税收差异逐渐被认为是影响国际资本流动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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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国际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在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纳事务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通过政府间谈判所签订的确定其在国际税收分配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或条约,也称为国际税收条约。它是国际税收重要的基本内容,是各国解决国与国之间税收权益分配矛盾和冲突的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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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国际税收协定概述
国际税收协定按参加国多少,可以分为双边税收协定和多边税收协定。双边税收协定是指只有两个国家参加缔约的国际税收协定,是目前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形式。多边税收协定是指有两个以上国家参加缔约的国际税收协定,现在国际上还不多,但代表了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方向。国际税收协定按其协调的范围大小,可以分为一般税收协定和特定税收协定。一般税收协定是指各国签订的关于国家间各种国际税收问题协调的税收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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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国际税收协定范本
目前国际上最重要、影响力最大的两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即《oecd协定范本》;联合国的《关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范本》,即《un协定范本》,是两个国际组织为了协调和指导各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或多边税收协定而制定并颁布的示范性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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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国际税收协定基本内容
国际税收协定,在很大程度上受《oecd协定范本》和《un协定范本》的影响及制约。从各国所签订的一系列双边税收协定来看,其结构及内容基本上与两个范本一致,都包括七个主要内容: (一)协定适应的范围 1.人的适用。一切双边税收协定只适用于缔约国双方的居民,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的外交豁免权除外。 2.税种的适应。各类税收协定一般将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列为税种适应的范围。 3.领域的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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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大多数国家的规定来看,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不一致时,国际税收协定处于优先执行的地位。我国是主张税收协定应优先于国内税法的国家 。 目前其他许多国家也主张国际税收协定不能干预缔约国制定、补充和修改国内税法,更不能限制国内税法作出比税收协定更加优惠的规定;如果国内税法的规定比税收协定更为优惠,则一般应遵照执行国内税法。 国际税收协定在少数国家并不具有优先于国内税法的地位,例如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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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国际税收协定的分类
按参加国家的多少分 1、双边协定:指两个国家参加缔结的税收协定。 2、多边协定:指由两个以上国家参加缔结的税收协定。 (二)、按协定内容的不同分 1、单项协定:指涉及所得税等专门税种的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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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国际税收协定概念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一般是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避免对所得和资本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税的协定(agreement between state a and state b for the 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on and the prevention of fiscal evasion with respect to taxes on income 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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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国际税收协定的必要性
国际税收协定的意义和必要性主要表现在: 1、弥补国内税法单边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存在的缺陷 2、兼顾居住国和来源国的税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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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协定范本的演变 1928年双边税收协定范本、1935年的协定草案、 1943年墨西哥范本和1946年伦敦范本《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收协定范本》《联合国范本》 。 (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协定范本草案的基本前提: 1、居住国应通过抵免法或免税法消除双重征税; 2、所得来源国应力求缩减所得来源地管辖权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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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超过90日,其来源于中国的所得就应向中国纳税;而中日协定有关条款规定,只有当日本国居民在一个日历年内连续或累计在我国居住超过183天,才可以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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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一般是指国与国之间签订的避免对所得和资本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税的协定(agreementbetweenstateaandstatebfortheavoidanceofdoubletaxationandthepreventionoffiscalevasionwithrespecttotaxesonincomeandcapi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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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早的国际双边税收协定是1843年比利时与法国签订的。该协定主要为了解决两国间在税务问题上的相互合作和情报交换。两年之后比利时又与荷兰签订了内容相似的税收协定。奥匈帝国和普鲁士王国于1899年6月缔结了世界上第一个防止双重征税的协定,提出不动产所得、抵押贷款利息所得、常驻代表机构所得、以及个人劳务所得,可以由收入的来源国征税;其他类型所得由居住国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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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协定所要协调的范围也就是协定适用的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协定适用于哪些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二是协定适用于哪些税种。 (一)适用的纳税人 早期的国际税收协定,一般是适用于缔约国双方的公民,是以国籍原则来确定协定的适用范围,并不涉及其住所或居所在国内或是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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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规] 关于国际税收协定
成为各国政府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国际税收协定就是在国际经济环境下产生和发展的。所谓国际税收协定,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了协调相互间处理跨国纳税人征税事务方面的税收关系,本着对等原则,经由政府的谈判后所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 国际税收协定按照参加国家的多少,可以分为双边和多边两类;按照涉及内容范围的大不,可以分为一般与特定两种形式。凡由两个国家参加签订的协定,称为双边国际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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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6 业务咨询人数: 105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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