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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保险合同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保险合同指南、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保险合同指南]
还贷保证保险合同的诉权之争
【本文摘要】 还贷保证保险作为一种全新的险种,其法律性质、法律关系结构、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在现行法律法规中均未明确,由此产生许多争议。本案作为全国首例房贷保险合同纠纷,具有相当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案件判决第一次明确了还贷保证保险的法律性质、厘清了保险各方实体上的和程序上的权利义务,对今后此类案件的裁判有着积极的参照、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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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保险合同指南]
保险合同不足额投保赔偿纠纷的理赔
89元(含配件23万元)。 为了赔偿问题,某公司经与保险公司协商未果,遂于1994年6月15日向法院起诉。 原告某公司诉称:所购汽车投保时按重置价值确定保险金额,请求被告履行保险合同,赔偿投保汽车出险后其已支付的全部修理费,并赔偿其已支付的差旅费、施救费和租车费等3万元。 被告保险公司答辩称:保险车辆重置价值约为60万元,某公司申报为30万元,属于不足额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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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财产保险合同]
董化俊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兴山县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案
原告董化俊,男,教师。 原告黄修梅,女,农民。 被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兴山县支公司。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原告黄修梅、董化俊系母子关系,原告黄修梅于1987年申请并获批准在兴山县峡口镇杨道河村四组修建住宅房屋一栋,并由兴山县人民政府换发了兴山集建(93)字第130304058号集体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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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保险合同指南]
提单责任险保险合同纠纷的法律问题初探
本案是一起新类型的提单责任险保险赔偿纠纷。目前国内开展责任险业务的主要是外资保险公司如本案被告和国外的无船承运人互保协会如tt club等。随着形势发展,这一在国外已经很成熟的险种将在国内大量出现,所以对该类问题的分析研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案涉及是提单责任险保险赔偿纠纷,属新类型案件。审理提单责任险纠纷应优先适用《海商法》,并可适用《保险法》等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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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保险合同指南]
被保险人死亡后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原告刘义春之女刘灿峰与宿茂中系夫妻关系。2002年2月刘灿峰与宿茂中一次性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两全(分红型)保险,投保人为宿茂中,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均为刘灿峰,保险金额为12万元,保险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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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故此类保险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是被保险人,本案被保险人吴某住所地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保险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系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在人身保险合同关系中,作为保险对象的人的寿命和身体不是保险标的物。因此,本案应以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被告提出的管辖异议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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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
祝金民诉永诚财产保险山西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由】保险合同纠纷案 【关键字】财产保险 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射幸合同 【案情简介】 原告:祝金民 被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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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保险合同指南]
本起保险合同纠纷应如何认定
保险金额12万元未超过保险标的价值,符合保险法第三十九的规定,应视为有效条款。 保单作为保险合同的凭证正面注明:本保险为不定值保险。两个条款相冲突,根据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理应做出对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有利的解释。从合同的两项约定中看,按定值保险标准赔偿明显有利于受益人,也即本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建材厂的利益。同时查明,保险公司在为建材厂办理投保手续时并未告知该份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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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指南]
这不是无效保险合同
投保人签字和被保险人签字字体完全一样,说明出自同一人之手。问投保人张某,她承认是她填的投保单,被保险人的名字也是她代签的。显然,可以认定这是一张无效合同。其法律依据是《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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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保险合同指南]
理赔金不因新标准变更 保险合同约定有效
安康中院审理后认为,财保公司与包万鹏订立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是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保险合同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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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保险合同指南]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能否先诉保险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驳回一汽轿车公司之起诉。 裁定书送达后,一汽轿车公司未提起上诉。(侯春丽) 点评 在我国,随着分期付款买卖方式的兴起,保险行业推出了一种带有浓厚保证色彩的险种,即本案涉及的保证保险。一般而言,保证保险是保险公司就被保证人的某种对被保险人的义务或者品行等对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其负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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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保险合同指南]
一起保险合同纠纷的评析
条款所规定重大疾病范围,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作出拒赔通知。 [审判]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俊与被告寿险公司签订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属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应认真履行。因合同第二十条第七款及注释7并未明确列出心脏移植的排他项目,合同签订时被告寿险公司亦未向原告李俊告知心脏移植的确切定义,造成双方对合同理解上的不同,引起本案纠纷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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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
王某诉人保延庆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以该损失未经过其书面同意且未实际发生为由抗辩不成立。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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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指南]
为何签订了保险合同还常会引发许多保险纠纷?
我国《保险法》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要求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权要求增加保险金额或解除合同。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有权对保险标的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投保人、被投保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书面建议,投保人、被投保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的安全所应尽的责任的,保险公司有权要求增加保险金额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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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指南]
富阳3轮船载货物保险合同纠纷案
金额2,698,765美元,载运工具“富阳3”轮(m/v “sun richie 3”),开航日期1996年12月30日,自nahodka(俄罗斯港口)至中国汕头航次,发票号码mrl-010/96和mrl-011/96,承保险别为平安险。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81年1月1日颁布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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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指南]
期外出险 保险公司赔不赔
1998年年底,河北省廊坊某保险公司对一保险期外出险的投保车辆作出了拒赔决定,引起了双方对到底如何界定保险期限的争议。 期外出险保险人拒赔 1998年,廊坊某保险公司承保了一辆混凝土搅拌车,保险险别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有关附加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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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效力和保险责任承担问题研究
事故承担保险责任。故南城服务部的答辩意见本 院不予采信。保险事故发生后,祁某依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南城服务部赔偿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及车辆损失险保险金的请求,理由正当,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南城营销服务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祁 某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二十三万六千一百一十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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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指南]
保险条款应当合理解释
是迎面而来的小轿车直接撞击造成的,尽管大客车司机违反有关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由于大客车本身并未发生交通事故,所以并没有发生保险事故。其次,对保险条款要作出合理的解释。 我国《保险法》第31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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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保险合同指南]
此人身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但其公司在与王克年签订合同时首先违反合同约定,未要求被保险人屈海清本人履行告知义务,仅要求投保人代为签订合同,该告知义务是否真实,均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宜昌支公司的该答辩意见,本院亦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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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保险合同指南]
没谱的保险:合同是废纸一张
前几天又接到一家保险公司业务员的电话,开篇还是老套路:“买不买保险无所谓,就希望给您介绍一下保险知识。”笔者说,目前还不考虑买保险,原因是我不知道买的是什么东西。 其实,作为一个财经记者,对于保险的重要性恐怕比谁都更清楚,然而也正是见过一些保险方面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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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