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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栏目为您提供最新保险合同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保险合同指南、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依《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来起诉,但是当事人一旦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而且已经受理,则另一个人民法院便丧失了管辖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保险合同指南] 保险合同变更中的三个关键词
保险合同的变更可以分为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的变更。 关键词一:主体变更 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保险当事人以及保险关系人。保险当事人是指订立保险合同并享有和承担保险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关系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对保险人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合同的主体不同,变更所涉及的法律程序规定也不相同。
咨询律师: 胡骅
[保险合同指南] 海上保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海上保险合同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①保险人名称和住所;②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③保险标的;④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⑤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⑥保险期间;⑦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⑧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⑨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⑩合同订立的时间。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在上述内容的基础上,就与具体保险标的和保险风险的有关事项作出约定。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保险合同指南] 保险合同的解除
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保险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的协议,使基于合同产生的保险权利义务关系提前归于消灭的行为,是引起保险合同终止的原因之一。
咨询律师: 胡骅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中代签名问题
人身保险合同中代签名问题 人身保险合同中代签名问题 [摘 要]: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代签名现象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投保人代被保险人签名;另一种是业务员代客户(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名。合同订立后,被保险人对别人代其签名的行为不予认可,则合同效力不能存续。如按无效合同处理,则在法理和事实上都存在不合理之处。《保险法》第55条应从立法本意上去理解,投保人和保险人对合同效力所提出的异议均不能成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保险合同指南] 保险合同需要具备哪些内容?
保险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1、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要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2、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的客体是保险利益。 3、保险合同的内容。规定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这些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表现为保险合同的条款,它是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条文,是保险合同双方履约的依据。 4、保险合同的形式。
咨询律师: 胡骅
试析保险合同中的几对基本概念 试析保险合同中的几对基本概念 [摘要]:保险法是一部专业性很强的法律,保险合同是一类专业性很强的特殊民事合同。一般社会公众由于缺乏保险知识,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尤其是专业术语未必完全理解。对于一些专业术语的理解不一致,导致了现实生活中保险纠纷的增多。
咨询律师: 胡骅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立法中几个问题
人身保险合同立法中几个问题 人身保险合同立法中几个问题 [内容提要]:我国《保险法》从颁布至今已近5年的时间。几年的实践证明《保险法》在督促保险公司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保护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及关系人等方面确实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然而随着保险业的竞争与发展和保险实践的大量增多,《保险法》中部分立法原理和条款的可操作性均已显示出相对滞后,特别是“人身保险合同”部分尤为明显。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保险合同指南] 保险合同的变更有哪些类型?
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一)主体变更 主体变更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变化。这包括三种情形:一是投保人的变更,二是保险人的变更,三是被保险人的变更。 投保人的变更在商事合同中是经常发生的,它的方式是通过保险单的转让来实现的。具体地讲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投保人一方主体变更时不需征得保险人同意即可转让合同,它又可分为记名的和不记名的两种。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旅行平安保险条款之(一)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 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
咨询律师: 胡骅
[保险合同指南] 保险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价值; (七)保险金额; (八)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九)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十)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一)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咨询律师: 胡骅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保险合同纠纷指投保人与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人因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以及违约责任等引起的纠纷。保险标的物,指投保人投保保险的财产,比如某建筑物、某运输工具等。
咨询律师: 胡骅
[保险合同指南] 保险合同解除
一是上述意义的合同解除;二是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不同,合同终止无溯及力,只向将来发生效力。④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自始或反向将来消灭的行为,也是一种法律制度。另外,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时,法院可行使解除权,裁决消灭合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保险合同指南] 什么叫保险合同的中止?
保险合同的中止是按保险合同生效后,由于某种原因使保险合同的效力处于暂时停止状态即保险合同暂时失效,在保险合同的中止期间,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不负保险责任,不支付保险金。
咨询律师: 胡骅
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代位请求,是指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范围内具有代替被保险人行使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有关代位权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权只是在保险赔偿金的范围内,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保险合同指南] 保险合同的转让
保险合同的转让:即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咨询律师: 胡骅
[财产保险合同] 什么是企业财产保险合同?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企业单位(包括事业、机关等单位)签订并为其提供经营、管理保障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其投保人主要有两大类: 一是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企业; 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也可以投保短期险,保险期满后,可以再续保,但续保须另办手续。 企业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企业所有或经营管理之财产,但并不是所有企业财产都可保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保险合同指南] 保险合同涉及哪些关系人?
在保险合同中还存在两种关系人,这就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1、被保险人,是以其财产、生命或者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受到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当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就是被保险人,二者是同一人。比如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为自己的财产投保,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以自己的身体为保险标的,投保人本人即为被保险人。 2、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咨询律师: 胡骅
[保险合同指南] 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哪些内容?
保险合同的变更通常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 (1)合同内容的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般表现为:财产保险在主体不变的情况下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种类的变化、数量的增减、存放地点、保险险别、风险程度、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费、保险金额等内容的变更等。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般经过下列主要程序:投保人向保险人及时告知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的情况;保险人进行审核,如果需增加保险费,则投保人应按规定补交,如果需减少保险费,则投保人可向保险人提出要求,无论保险费的增减或不变,均要求当事人取得一致意见,保险人签发批单或附加条款。上述程序便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完成,变更后的保险合同是确立保险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依据。 (2)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亦称保险合同的转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其实质是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险合同的转让通常是由保险标的所有权的转移所引起。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财产保险标的所有权的转移并不当然地导致合同的转让,因为标的所有权的转移与合同的转让是两种法律行为。在法律性质上,所有权的转移是物权行为,而合同的转让是债权债务关系的转让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保险合同指南] 购房人如何签订房产保险合同
购房人如何签订房产保险合同? 购房人办理房产保险,应由与保险公司签订房产保险合同。具体操作流程是: 1、填写投保单 投保单的内容包括:投保人的名称、投保日期,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名称,保险标的名称和数量,保险责任起讫时间
咨询律师: 胡骅

保险理赔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7 业务咨询人数: 9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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