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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的趋势是朝着明确的法定保护软件的版权法在世界各地。法定保护已变得日益重要,因为更多的软件是大众市场,或通过传统渠道分发从网站没有签订许可协议(虽然在许多情况下,以“点击”许可协议) 。在许多国家,法院举行了软件,在标的物保护现有版权法。一般而言,版权法保护的形式,表达一个想法,而不是想法本身。
咨询律师: 刘波
著作权法对作品保护的原则是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这对计算机软件也同样适用。但是,在计算机程序的编码与计算机程序的功能之间,存在一个广阔的中间领域,于是,版权保护应到什么程度为止,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咨询律师: 肖本岗
guardent公司技术总监布雷迪也认为:产品激活手段是“必败之仗”而不是解决盗版的方案,他说,这种技术会很快会被攻破,它弊大于利!事实也证明微软windows xp以及其他公司的盗版“产品”正在大量“上市”。 新兴工业化地区软件盗版现象十分普遍,东南亚及中国,盗版率在全球名列前茅。这对国内软件业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由此引发的软件保护技术研究蓬勃发展着,但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不多。
咨询律师: 刘波
的新产品的法律保护为例,初步探讨一下版权保护与专利保护的异同以及各自的利弊。 在这里,首先要了解,如果技术成果只涉及计算机程序本身,就其程序本身而言,不论它以何种形式出现,都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该软件成果只能以版权和技术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只有当一件涉及计算机程序的技术成果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利用了技术手段,并能够产生技术效果时,该技术成果才可能属于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论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模式下的利益平衡 ——兼论“反向工程”的合理性及其限制 贺 玲 引言 计算机软件是人类智力劳动成果。它凝聚了人们潜心钻研与开发的时间和精力。软件的开发研制通常需要较长的时间,尤其是大型的软件开发,往往要投入大量的成本,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它具有高度的价值含量。一个优秀的软件不仅可以广泛应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而且对软件产业的发展有较强的推动作用。
咨询律师: 胡骅
第一,著作权法保护的是作品的形式,而不保护作品内容。而软件作品与传统的作品有所不同,其实质只是纯粹的科学原理和抽象的公式,是自然规律的直接反映,不同软件具有相同实质,软件间的区别大部分就在于“构思”。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在许可生产过程中有效控制和量化版权收益,已经成为很多公司和产品设计者日益关注的问题。 本文介绍的解决方案的核心是在产品硬件设计上嵌入专用安全芯片,在应用软件设计上通过随机密钥认证的方法控制程序流程
咨询律师: 胡骅
利用公开的非对称加密算法(又称为公钥加密算法)rsa的技术设计自己的软件注册算法,提供高注册算法的破解难度,起到了保护软件版权的作用。 关键词: 非对称加密算法,公钥加密算法,rsa、注册算法 1 引言 现在很多软件使用注册码进行版权保护,但由于设计不佳,很容易被破解者做出注册机,下面介绍一种方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软件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应该自由传播。此后,成立了第一个自由软件组织——自由软件基金会(gnu), 并拟订了一份公用版权法律文本《通用公共许可证》,对自由软件进行了界定。与享有传统版权的商业软件和共享软件相比,自由软件有如下特点: 1.提供源代码,允许修改完善;2.可以散发,并且散发对象享有的权利不受限制;3.不提供担保。
咨询律师: 胡骅
中国软件著作权保护目前主要法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文就软件著作权保护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简单的介绍: 1.软件著作权登记;2.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以及侵权的认定;3.软件著作权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1.软件著作权登记,登记机关,登记程序以及登记效力,软件登记的立法瑕疵。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著作权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版权登记保护
题述:随着计算机软件行业的发展,软件侵权案件时有发生,软件的保护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目前常见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有版权保护,专利权保护、商业秘密等
咨询律师: 胡骅
机软件的出租权和侵犯软件著作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二是某些权利的保护方式与trips不一致,例如计算机软件的类属;三是在对他国计算机软件的保护上存在超国民待遇。本文针对这几个方面的问题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著作权保护] 搜狐起诉麒麟索赔1900万元
产权的行为发起诉讼,要求被告麒麟网停止侵权,停止运营《成吉思汗》游戏,并索赔1元,保留向被告追加更高金额侵权赔偿的权利。时隔两个月后,搜狐畅游再度向法院提交了诉讼申请,将侵权索赔金额提高至1906.3万。此案由于这一巨额索赔,无疑成为了2009年网游知识产权第一案。
咨询律师: 胡骅
人贾奎芝,北京市兆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北京星澜拓展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星澜拓展公司)因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2)一中民初字第424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3年1月2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3年3月3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咨询律师: 胡骅
电影被禁内容由10项增至13项。新增被禁内容包括:煽动抗拒或者破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宣扬宗教狂热,危害宗教和睦,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团结;宣传吸毒,渲染恐怖;传授犯罪方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 电影分级是国际惯例,我国电影立法一直在对此探讨调研。此次公开的征求意见稿未涉及此项内容,可视为已明确我国电影市场不搞分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著作权法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一种通过某个社会群体几代人的不断模仿而进行的非个人的、连续的、缓慢的创作活动过程的产物。例如我国的龙,由仰韶文化的鱼纹龙进到周朝的蛇纹龙,经汉、明、清,龙的造型一直发展到今日的龙,龙的创作的演变史已达几千年。 第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表现形式丰富。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迅速。为更好地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和民间文艺工作者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发展。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是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著作权纠纷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9 律咖推荐指数:94 业务咨询人数: 188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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