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
讼程序
行政诉讼程序栏目为您提供最新行政诉讼程序相关知识和资讯,包括行政起诉、行政诉讼审理、行政诉讼判决、行政诉讼受理等相关内容,并有专业的律师为您在线免费解答有关问题。
[行政诉讼判决]
肖铁锋不服攸县公安局收容教育 治安处罚决定并提出行政赔偿案
载明了拟被处罚人有听证权及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肖铁锋签收后,与其胞兄、妻兄一同离所。随后,攸县公安局就于即日作出了第919号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同月31日,肖铁锋向衡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攸县公安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判令攸县公安局赔偿损害。被告辩称,原告嫖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行政诉讼判决]
惠州市空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不服惠州市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原告:惠州市华空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雏军,总裁。 被告:广东省惠州市技术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杨汉光,局长。 惠州市华空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公司)于1989年3月20日由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成立,并于1990年9月6日领取了营业执照。此后,该公司开始生产“小康”牌空调机,产品型号有kc-10、kc-15和kc-16型三种。
咨询律师:
刘波
[行政诉讼判决]
北京神笔书画院不服北京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决定案
款的规定,属于利用广告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因此,北京市工商局对神笔书画院处以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且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原告认为,在自己的宣传材料中正面宣传其与中央美术学院培训中心、文化部、国资委所建立的正常协作关系,并未对学生和社会有任何恶意,也不是故意侵害他人利益,不存在任何侵害他人和书画艺术事业的情节。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行政诉讼判决]
汤炳兴诉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违法扣车申请行政赔偿案
31日作出的扣押汤炳兴的闽f00931号农用车的行为违法。之后,汤炳兴向龙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提出赔偿损失请求,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协议。为此,汤炳兴向新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原告汤炳兴诉称,被告以原告发生交通事故不预付抢救治疗费为由,于1997年5月31日扣押了原告的闽f00931号农用车。
咨询律师:
刘波
[行政诉讼判决]
行政机关未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扣押程序的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应当预付医疗费,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也就是说,被告这一系列的扣押行为都是有法律上依据的。然而因为被告调解等各方面的原因将原告的事故车辆扣至1998年5月11日才予放行,原告据此认为被告的扣车时间超出法定期限,被告应承担对原告进行行政赔偿的责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行政诉讼判决]
本案行政赔偿数额应如何确定?
张某带三幅自己家传字画坐火车到北京,欲找专家鉴定其价值。在火车上铁路公安人员以倒卖文物为名,将该字画予以行政扣押。张某当天被放,但只被退还两幅字画。另一幅字画被有关公安人员违法出售,且无法追回。张某遂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公安机关处罚违法并请求归还另一幅字画或行政赔偿10万元。 [分歧] 对本案的行政赔偿数额如何确定,有两种意见。
咨询律师:
刘波
[行政诉讼判决]
从一例行政败诉案谈送达
莲花县法院的判决。 评析:本案的焦点在于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办案过程中,案件调查人唯恐证据不足,收集了大量的证据。甚至还出现处罚之后的无效调查取证。总体上看,本案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处理恰当。然而,办案人忽略了文书的送达,最终导致败诉。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当事人是法人、经营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交其收发部门签收。”由于该厂实际上已经停业。无收发部门,文书如何送达?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行政诉讼判决]
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处理决定具有可诉性
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原告因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诉讼主体资格适格。 其次,被告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处理决定系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侵犯其公平竞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在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列举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内,但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以兜底方式规定,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咨询律师:
刘波
[行政诉讼判决]
政府应当依法行政,法院判案应重说理
《行政诉讼法》第61条第1项的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0)一中行终字第26号] 「评析」 一、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负有举证责任,这不仅是学术界公认的原则,而且是现行法上的明确规定。《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行政诉讼判决]
周兴明诉中宁县公安交警队违法扣车案
月24日将周的车放行。在扣车期间,交警队还分别于6月12日、9月22日以及发还车之后的10月9日三次召集周兴明与事故责任者李连轩进行调解。周兴明在汽车被放行后,于12月24日向中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原告诉称:根据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一款规定,“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时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行政诉讼判决]
晋江市深沪网绳厂诉深沪镇人民政府侵犯其经营自主权及行政侵权赔
所强制拆除了原告晋江市深沪网绳厂的工棚等生产设施,占用厂房用地,致使原告晋江市深沪网绳厂陆续停产,造成经济损失96506元(其中竹厝工棚被拆除损失36276元,打绳工场水泥地板、石板、围墙、石道路被拆损失43225元,停产期间经济损失17005元)。原告晋江市深沪网绳厂不服,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告晋江市深沪镇人民政府的行政决定,并要求其承担行政侵权赔偿责任。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行政诉讼判决]
行政行为有瑕疵并不必然导致该行为被确认违法
存在离婚纠纷,却仍在没有其前妻崔进授权的情况下单独出卖共有财产,其本身并不符合办理产权转移的实质要件,被告程序上的瑕疵对原告的实体权利并无实质影响,该瑕疵并不必然导致其暂缓办理原告产权转移行为被确认违法。鉴于此,原告一并提出的行政赔偿请求,亦不符合法定条件。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咨询律师:
刘波
[行政诉讼判决]
为何无权对行政机关颁发行政许可提起诉讼
部门发证时间滞后,但两个行政机关的工作目标是相一致的,标注核发二证的位置都在当时的轧钢厂院外,当时没有轧钢厂、李宗西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出异议,现原告没有任何合法证据,提起行政诉讼毫无道理。请依法驳回原告的一切诉讼请求。 第三人述称:原告与南阳市独山轧钢厂的土地转让协议无效,未缴纳出让金,未办理过户,无四邻签字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行政诉讼判决]
生效裁决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是否有拘束力?
标的为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所羁束。如果法院受理这类诉讼且作出与原生效判决的认定相佐的判决,则会出现同一法院或不同法院对同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互不相同的认定,即民事判决与行政判决的效力相互冲突,将极大地损害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因此,原告康丽的起诉法院应驳回。 第二种意见认为,康丽的起诉应予受理并开庭审理。
咨询律师:
刘波
[行政诉讼判决]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应对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意见进行复核
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据此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必须履行告知和复核程序,告知程序保证了被处罚人的知情权,复核程序则保证了被处罚人的参与权。
咨询律师:
刘波
[行政诉讼判决]
是同一个违法行为 还是两个违法行为
收案后,对该案是同一个违法行为,还是两个违法行为,应受一次处罚还是应受两次处罚的问题意见不一:一种意见认为是两个违法行为,应受两次处罚,因为被执行人彭新建经营了两个眼镜店,在两个眼镜店分别使用了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是两个独立的违法行为,并不是一个行为的延续,故应受两次处罚;另一种意见是同一个违法行为,应受一次处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行政诉讼判决]
精制大米厂不服双峰县工商局以投机倒把为由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决定
一等大米各有5项不合格,标准二等和标准三等大米各有4项不合格。2月16日,双峰县工商局将大米厂库存的66.37吨晚籼大米予以封存。3月26日,双峰县工商局作出双工物案字(1995)第14号处罚决定,认定精制大米厂加工销售劣质大米,适用《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和《施行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精制大米厂:“一、所冻结的66.
咨询律师:
肖本岗
[行政诉讼判决]
刘安业诉公安局行政处罚纠纷
【案由】行政处罚纠纷 【关键字】行政处罚 程序违法 【案情摘要】 原告:刘安业;被告: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 原告刘安业为烟花爆竹零售个体户。2009年1月7日13时许,刘安业驾驶豫sq892号机动三轮车装运7箱烟花、25盘炮和30挂鞭炮从查山至王岗乡,在查山街被查山派出所干警发现,遂被带至派出所询问,原告刘安业承认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查山派出所遂扣留了原告的烟花爆竹。
咨询律师:
刘波
[行政诉讼判决]
本案夏某是行政违法还是犯罪
个体烟草零售户夏某以营利为目的,于2002年前后,从上兜售的烟贩手中购进玉溪、利群等品牌卷烟4500余条(均为真品),价值10万余元,储存在其仓库伺机销售。2003年1月被当地烟草公司依法查扣,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分歧: 对犯罪嫌疑人夏某的上述行为如何定性,是一般行政违法还是犯罪
咨询律师:
肖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