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
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对象不同:前者针对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自诉案件中的被告而设立的,后者针对自诉人、被害人、附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2. 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前者除了因为委托进入诉讼,还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代理人进入诉讼,是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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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辩护]
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异同
相同之处:辩护人和代理人都是为了维护各自委托人利益而参加到诉讼中,都与案件处理后果没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在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一些程序上有许多相通的地方。 (二)区别 1、产生根据不同。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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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辩护]
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有什么区别
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3、诉讼任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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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辩护]
辩护人的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法第28条也规定: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辩护人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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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辩护]
辩护人的主要义务
辩护人有义务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 3.参加法庭审判时要遵守法庭规则。 4.未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向被害人或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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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辩护]
辩护人的权利在不同阶段的分类
有权要求侦查机关解除。 2.审查起诉阶段: ①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公诉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有权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自诉案件有权随时委托; ②阅卷权。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注意区别在审判阶段阅卷权的内容; ③会见和通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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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辩护]
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
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2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现役军人成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可以聘请军队中的或者地方的律师作为辩护人。 外国人、无国籍的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辩护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作为辩护人。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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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辩护]
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3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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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辩护]
刑事诉讼法辩护人的范围
的陪审员(注意本院) 6、利害关系人 7、外国人 8、法官检察官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9、法官检察官离职后,终身不得当原任职单位所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10、法官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在其任职的案件中担任辩护人(这里基本上跟回避类似) 最关键的是对否定范围的限制 如果属于4-7但是,又不属于1-3的监护人或者亲属可以出任辩护人,但是注意不能违反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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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辩护]
刑事辩护概念的发展
如果说概念所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那么,这篇短文的标题就包含着这样的涵义:刑事辩护的本质的发展。当然,所谓“本质”只不过是人们对事物的“内在性质”的一种认识,因此,以“刑事辩护概念的发展”为题所进行的研究,不仅表明了我认为刑事辩护的本质存在着发展变化的问题,而且,人们关于刑事辩护本质的认识也需要发生相应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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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辩护]
刑事诉讼中哪些人可以担任辩护人
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诉讼阶段,不同国家不尽相同,但多数国家允许辩护律师在诉讼的开始阶段即可行使辩护权,也有的国家允许辩护人在案件进入起诉阶段方可行使辩护权。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三种人可以担任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但是,正在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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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辩护]
律师担任辩护与普通公民担任辩护有什么区别
律师是指获得专门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执业证书,在相应的律师工作机构(通常是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专业法律服务人员。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与普通公民担任辩护主要有两方面的区别:第一、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些其他辩护人没有的权利。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查阅本案的卷宗材料,向证人调查取证等,而非律师的辩护人不享有这些权利或者这些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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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
人民法院应当为那些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一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1)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2)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3)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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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何时可以委托辩护人
因此,公诉案件在侦查终结后,犯罪嫌疑人不仅有立即委托辩护人权利,而且有由人民检察院及时告知自己可以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2、自诉案件中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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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辩护]
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辩护工作内容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行使辩护职能的法律依据和工作内容 1、刑事诉讼法第33条明确提出:“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之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这是对辩护律师开始行使辩护权的具体规定,是在审查起诉阶段确定律师辩护权的主要法律依据。 2、刑事诉讼法第35条明确规定了辩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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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辩护]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工作
职能的法律依据和工作内容 1、刑事诉讼法第33条明确提出:“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之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这是对辩护律师开始行使辩护权的具体规定,是在审查起诉阶段确定律师辩护权的主要法律依据。 2、刑事诉讼法第35条明确规定了辩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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