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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侦查] 不公开审理的相关解释
商业秘密是指采取一定措施进行保护,可以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情报及其他信息,当事人对技术情报等相关信息的保密意识和要求日益增强,公开审理可能会泄露这些信息,给当事人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案件涉及商业秘密为由,申请不公开审理,但案件是否涉及商业秘密,以及案件标的是不是商业秘密,应当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和案件具体情况予以认定。
咨询律师: 胡骅
[立案侦查] 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 (2000年12月) 行贿案(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
咨询律师: 胡骅
[立案侦查] 单位行贿罪立案标准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立案侦查] 行贿罪立案标准内容
贿罪立案标准内容 一、行贿案(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
咨询律师: 胡骅
[立案侦查] 行贿罪立案认定标准
行贿案(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罪立案标准第1项的规定,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
咨询律师: 胡骅
【法规名称】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颁布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 【颁布时间】 2000-12-22 【实施时间】 2000-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一、行贿案(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
咨询律师: 胡骅
[立案侦查] 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受贿罪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立案侦查] 受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受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是指利用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力, 即自己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职权及其所形成的便利条件。 索取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 均可构成受贿罪。
咨询律师: 胡骅
[立案侦查] 受贿罪的立案认定标准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注:这是一个具体的数额标准,只要行为人个人受贿的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侦查。) 2.
咨询律师: 胡骅
[立案侦查] 贪污罪金额立案标准
贪污罪金额立案标准 村干部在工程采购物资要求多开发票,购货款18000元就劳油水5000元,检察院会立案吗?因我村总工程款在200万元,但所有工程没投标,我们凝问其它工程有问题,但又没有其它可取证据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诈骗罪立案标准】股票诈骗罪的法律规定及相关决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咨询律师: 胡骅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的; 4.
咨询律师: 胡骅
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典,但是受口供主义的影响,刑讯逼供这一顽症仍时有发生,造成的错案时有显现,轰动全国的杜培武案、佘祥林案以及最近的赵作海案等等,都造成极坏的影响,司法公信力急剧下滑。其原因复杂,从刑事诉讼法学上来说,笔者认为是由于理念上重实体、轻程序造成的,在立法上只讲严禁刑讯,不讲程序制裁,即使真正搞了刑讯,所取得的证据的法律效力如何?立法并没有明确规定。
咨询律师: 肖本岗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故意造成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立案标准 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 医疗纠纷是否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立案依据? 医疗事故鉴定只是法院审查认定事实的证据,医疗事故鉴定经过法庭质证、由法院审查确定是否作为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
咨询律师: 胡骅
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仲裁部门开张“收条”,是否受理不明说,当事人能不能“越过”劳动仲裁部门,直接前往法院起诉?昨日上午,彭州法院在认真研究后,正式受理黄明芳的劳动 争议 案。这是 成都 首例“ 劳动仲裁收条 ”案。 黄明芳原是四川智捷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的库管员,今年9月18日, 单位 未经协商便将她调到分析室,月 工资 少了好几百元。11月初,她向彭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我现在没有直接的和原公司的劳动关系的证明,工资条,工作证,证人证言等都没有。但劳动监察大队去查了一次,他们也承认了。我的案子现在在仲裁,但他们要工资条,工作证,证人证言等,他们已经给劳动监察大队承认了
咨询律师: 胡骅

受理阶段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7 律咖推荐指数:99 业务咨询人数: 162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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