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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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法定期限
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你的远房亲戚武某被刑事拘留40多天,这已超过了法定的拘留期限,且公安机关仍未对其报请批准逮捕,也不予以释放,县公安局的做法是违法的。武某及其近亲属有权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县公安局解除对武某的拘留措施,予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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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 期限
某被刑事拘留40多天,这已超过了法定的拘留期限,且公安机关仍未对其报请批准逮捕,也不予以释放,县公安局的做法是违法的。武某及其近亲属有权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县公安局解除对武某的拘留措施,予以释放。如果县公安局拒绝解除拘留、释放武某,武某的近亲属可向人民检察院反映,由人民检察院监督县公安局纠正其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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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期限问题
第一,拘留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因此,拘留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7天,在此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家属不得探望,只能委托律师去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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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拘留]
严禁任意延长刑事拘留期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期限、延长期限及理由。即延长拘留期限的情况分为两类: 一是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二是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然而在实践中几乎所有案件,侦查机关都是在接近30日时才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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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羁押]
刑事拘留羁押时限是多少
我的同龄好友杨某系下岗工人,长期靠做小本买卖维持生计,一个月前因涉嫌抢劫犯罪,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至今已羁押40多天了。不知什么原因,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杨某,也不予释放。请问,刑事拘留有无羁押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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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拘留]
怎样理解和把握刑事拘留的时间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上述规定,司法实践中产生了种种不同的理解。一是认为刑事拘留最长羁押时间为3+4+30+7=4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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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期间计算中的几个问题
如果延长刑事拘留4日的,期 限届满日期为4月8日;如果延长刑事拘留至30日的(即从4月4日延长27日),由于4月份只有30天,期限届满日期为5月1日。 二、路途时间是否从拘留期间扣除问题 路途时间是否要计算在拘留期间内存在一种错误认识,认为押解途中的时间不应算刑事拘留时间,其理由是《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期间的时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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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刑事拘留]
关于刑事拘留的时间限定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条文: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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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与自首认定
取保候审与自首认定的两个问题 取保候审与自首属于不同的范畴,但笔者在审判实践中却遇到了两类犯罪人因取保候审而影响自首认定的疑难案件: 一是犯罪人投案自首后被取保候审,期间又犯新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安阳刘某等人抢劫、盗窃案。刘某多次在公共汽车上抢劫乘客财物,案发后其在兄、姐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后刘某交2000元保证金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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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取保候审]
自首后在取保候审期间逃避审判亦可认定自首
理由是行为人在法院审理期间逃避审判,显然没有悔过自新的诚意,并且使得案件无法得到及时的审结,明显与自首立法本意背道而驰。笔者认为,自首后取保候审期间脱逃后又主动投案的可以认定自首,理由如下: 【评析】 众所周知,刑法总则规定的自首制度适用于一切犯罪,旨在通过鼓励犯罪人自动投案,一方面有利于案件的及时侦破与审判,另一方面促使犯罪人悔过自新,不再继续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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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逮捕]
湖南郴州致农妇死亡警员确认过失犯罪被逮捕
湖南省公安厅“2·3”案件调查组13日在长沙向媒体公开调查情况,在执法过程中不慎致一农妇死亡的郴州市公安局北湖森林分局华塘派出所所长曹运雄被确认为过失犯罪,当地公安机关已于13日上午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 据介绍,2月3日6时许,郴州市公安局北湖森林分局华塘派出所所长曹运雄带队在桂阳县正和乡芦村执法时,扣押了无证运输木材的芦村人李文雄的无牌农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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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逮捕]
如何写批准逮捕决定书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所制作的答复公安机关的文书。 批准逮捕决定书属填写式文书,共分三联。第一联是存根;第二联是副本(入检察卷);第三联是正本,送公安机关。各联内容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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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逮捕]
《逮捕通知书》迟到影响有多大
《逮捕通知书》迟到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具体说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逮捕通知书》迟到,给被逮捕者和其家属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被逮捕者家属享有知情权,有权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准确了解亲属被羁押的地点以及被羁押的理由。一份《逮捕通知书》恰恰就起到了这样的作用。然而,就是这样一份《逮捕通知书》,却不明不白“旅行”了4个月的时间,给周必先精神上造成的伤害,难以用金钱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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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逮捕]
逮捕通知书制作说明
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后,通知被逮捕人家属或其所在单位时使用。 二、本文书应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填发。正文中的逮捕时间应填为执行逮捕的时间。通知时,一般应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无法通知时,再通知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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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逮捕]
×××公安局逮捕通知书
×××公安局逮捕通知书 ┏━━━━━━━━━━━━┓. ┏━━━━━━━━━━━━━━━━━┓. ┏━━━━━━━━━━━━━━━━━━┓ ┃ ×××公安局 ┃. ┃ ×××公安局 ┃. ┃ ×××公安局 ┃ ┃逮捕通知书 ┃. ┃ 逮捕通知书 ┃. ┃ 逮捕通知书 ┃ ┃ (存根) ┃. ┃ (副本) ┃. ┃ 字[ ] 号 ┃ ┃ 字[ ] 号 ┃字┃ 字[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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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逮捕]
撤回提请批准逮捕程序须规范
虽然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对撤回提请批准逮捕作出规定,但这种做法在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说明有其存在的客观原因,因而很难杜绝,恰当的做法是在程序上予以规范和引导,避免对刑事诉讼和当事人权益造成负面影响。 撤回起诉是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处理案件的一种方式,而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撤回提请批准逮捕也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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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逮捕]
逮捕证是否可代签
被逮捕人拒绝在逮捕证签字,办案人员进行书面记录,不影响逮捕的执行。法律没有规定逮捕一定要提审嫌疑人。 相关法律知识: 逮捕的执行程序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接到执行逮捕的通知后,必须立即执行,并将执行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程序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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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逮捕]
逮捕的程序规定
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咨询律师:
刘波
[逮捕]
批准、决定和执行逮捕的程序
逮捕的批准、决定程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准、决定逮捕的程序是: ①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批准程序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立案侦查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
咨询律师:
肖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