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财产罪]
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文字号】法释〔2013〕10号 【颁布时间】2013-4-23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人民法院报2013年4月27日第03版 【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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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侵犯财产罪]
两高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4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2013年4月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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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3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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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4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2013年4月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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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侵犯财产罪]
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4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2013年4月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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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释〔2013〕10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575次会议、2013年4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 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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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4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2013年4月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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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4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2013年4月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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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4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2013年4月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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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26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4月27日起施行。 敲诈勒索犯罪一直是常见多发犯罪。201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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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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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3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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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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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侵犯财产罪]
青岛市中级人民关于盗窃罪细化指导意见
法院关于审理盜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四年。 (1)每增加一次以上情节的盜窃,在量刑起点上增加一年作为基准刑;每增加一次非以上情节的盗窃,在量刑起点上增加三个月作为基准刑。 (2)每增加犯罪数额125元,在量刑起点上增加一个月作为量刑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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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1〕7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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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的法律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的法律解释 (1997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42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3月17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处盗窃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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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8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3年3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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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透支“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恶意透支“非法占有目的”如何认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信用卡产业高速发展、交易规模的持续增长,“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数量激增,该类犯罪越来越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2009年“两高”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其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需深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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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罪]
恶意透支的数额不应包括利息
恶意透支的数额不应包括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作了具体解释。第四款规定:“恶意透支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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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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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惩治盗窃犯罪行为 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依法惩治盗窃犯罪行为 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两高”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解读 数额标准之考量“数额较大”之特别规定四类特殊盗窃行为之认定不起诉或免除处罚之规定文物保护之特别规定财物数额之认定方法盗窃未遂之处理单位组织指使盗窃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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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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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审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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