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83条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必过于苛刻,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的,一般就可以认为构成本罪。 处罚 根据刑法第283条之 规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国家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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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司法解释]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82条第一款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客观要件不同,泄露国家秘密罪表现为"泄露",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表现为"获取"。 3、在主观方面,泄露国家秘密罪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过失的,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必须是故意。 处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82条的规定,违反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 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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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司法解释]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82条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概念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刑法第282条第2款),是指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属于国家绝密级和机密级的秘密的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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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司法解释]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81条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虽是定点生产的企业,不遵守公安部下达的指标生产擅自计划外生产的; (3)曾经被指定或委托的生产企业,原指定被取消,或者委托事项已完成,或未颁发年度生产许可证,而生产警用装备的。买卖,指以财物等为对价买进或卖出警用装备的行为,包括购买和出卖两种。非法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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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司法解释]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80第三款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80条第3款的规定,伪造、变造 居民身份证 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居民身份证 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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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司法解释]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78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根据刑法第278条的规定,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无论群众是否听信其煽动,是否实际上造成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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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司法解释]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85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上述的数据不被非法获取,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要表现。作为对刑法第285条的补充,本罪扩大了受刑法保护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范围,即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之外的普通计算机信息系统。本罪的危害行为是非法获取前述计算机信息系统中计算机数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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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司法解释]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400条第1款私放在押人员罪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400条第1款私放在押人员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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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司法解释]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418条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418条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一)概念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构成 1、罪体 主体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 行为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行为是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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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司法解释]
律师解读刑法第403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则是指上级部门明知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却指使、命令、要求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予以批准或登记。 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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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司法解释]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73条挪用特定款物罪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73条挪用特定款物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 管理制度 ,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扶贫、优抚、移民、救济的款物,这些特定款物必须专用,既可以是钱,也可以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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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司法解释]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72条挪用资金罪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72条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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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司法解释]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71条第一款职务侵占罪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71条第一款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270条),是指 公司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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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司法解释]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70条侵占罪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70条侵占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 一般主体 ,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自然人 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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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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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276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设立背景 201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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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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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384条挪用公款罪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384条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是指 国家 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本罪的 主体 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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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必严、违法必究问题在法律实施工作中更为突出、更加紧迫。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统 一,正确实施法律,促进公正司法,按照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立法工 作计划关于督促和指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 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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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