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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 如何理解无过失责任险
无过失责任险是指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虽然保险车辆无过失,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44条的规定,仍应由被保险人承担10%的经济补偿。对于10%以上的经济赔偿部分,如被保险人为抢救伤员等已经支付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亦在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承担的10%及10%以上的赔偿责任加免赔金额之和,最高不得超过赔偿限额。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犯罪构成] 毒品犯罪有哪些特征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
咨询律师: 胡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苏高法[2011]17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 为正确适用法律,依法惩处毒品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大连会议纪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毒品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关于毒品种类、数量的认定问题 第一条毒品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最新发布的《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入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及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中明确管制的其他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上述毒品品种包括其盐和制剂。 毒品名称的认定应当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及相关国际公约为依据进行规范表述。 第二条认定毒品
咨询律师: 胡骅
律师在执业中可能构成的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 (1)泄露国家秘密罪;(2)行贿罪;(3)介绍贿赂罪;(4)毁灭、伪造证据罪;(5)故意或过失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咨询律师: 胡骅
会见犯罪嫌疑人难,是律师一直以来面临的大难题。明年起,这样的情况将会改变,因为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会见嫌疑人时不被监听。但相关法律也规定,同案犯罪嫌疑人不得聘请同一名律师。 网友提问 南京市雨花台区发生的因律师伪造委托书,同时担任该案中两名嫌疑人,导致两同案犯一起翻供的案件,引起很大关注,怎么看待这一事件。 律师回答 律师法中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  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 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 法释〔1998〕7号)
咨询律师: 胡骅
司法实践中在缓刑的适用问题上把握不一,存在着缓刑适用问题的随意性以致滥用的倾向,或者走向另一极端因不愿不敢适用而一律不适用的现象。本文仅就其中的一个点——适用缓刑后在考验期内又过失犯罪的情况是否可以再次宣告缓刑的问题,从应然和实然角度试以分析。
咨询律师: 胡骅
民事责任,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法律咨询: 一女子承受不了自己男友的抛弃,跳楼自杀,死于该男子家中,请问女子的死亡与该男子有直接联系吗?该男子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他算得上是犯了故意杀人罪吗? 律咖网律师解答: 男子应承担民事责任,但不承担刑事责任,除非有证据证实女子的死亡是男子所为。 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权利主体只有 在受损害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法律上的救济。 2.行为的违法性。指对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除了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行为人只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构成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所存在的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 4.行为人的过错。行为人的过错是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所具备的心理状态,是构成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根据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2003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来源于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案件或者自诉人自诉的案件进行审理并判决的一项活动。 法律咨询: 我一个亲戚在外地被捕,还没有审判,我们去过一次,当地派出所说因为是成年人了,宣判后不会将审判结果下函到户籍所在派出所了...... 是这样的吗?如果是,那我们要如何知道审判结果呢?很远,不方便去.. 如果不是,法院宣判后多久会发函给我们呢? 律咖网律师解答: 应当通知近亲属,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二条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宣布判决结果,并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定期宣告判决的,合议庭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近亲属。判决生效后还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被告人是单位的,应当送达被告人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犯罪构成] 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人们的思想支配着人们的行为,任何犯罪行为都来源于一定的犯罪心理,根据犯罪人对自己行为引起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刑法把犯罪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 故意犯罪又可分为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两种,过失犯罪也可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 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结果,而又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在这样一种心理状态下犯罪,就是直接故意犯罪。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犯罪构成] 过失犯罪的性质和处罚
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会的行为。 2.过失犯罪行为本身是错误行为,即属于不适当的、应当受到谴责的行为。 3.一般情况下,过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刑法才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人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是表现在主观意志上
咨询律师: 刘波
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有以下区别 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 2.结果在定罪时所起作用有所不同。 3.从处罚方面看,过失犯罪的法定刑明显低于故意犯罪。 由于过失的主观恶性明显小于故意,所以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不同于故意犯罪,具体如下: a.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发生危害结果。过失犯罪情况下
咨询律师: 刘波
要说承担责任的话,丙最有可能承担责任。如果丙推乙,导致乙碰到甲受伤,应当由乙承担责任。 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 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 2.结果在定罪时所起作用有所不同。 3.从处罚方面看,过失犯罪的法定刑明显低于故意犯罪。 由于过失的主观恶性明显小于故意,所以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不同于故意犯罪,具体如下: a.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发生危害结果。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犯罪构成] 什么是单位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犯罪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类型。 网友提问: 有共同过失犯罪这一说法吗? 律师解答: 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咨询律师: 刘波
过失犯罪,至于量刑的问题要结合罪名及犯罪的具体情况判断。 过失犯罪的构成依据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心理 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结果。刑法第330条和第332条除外 3.必须有处罚该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性明确规定。
咨询律师: 刘波
[犯罪构成] 过失犯罪的性质有哪些
检已经提交了口供说是一方过失造成的,那就难免刑事追究了,不过只要受害人谅解,家庭成员之间的过失伤害不会重判,多半缓刑或者管制。 相关法律知识: 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心理 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结果。刑法第330条和第332条除外 3.必须有处罚该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性明确规定。 过失犯罪的性质 1.
咨询律师: 刘波
[犯罪构成] 过失犯罪的特点
从统计的数据可以看出,在近五年的过失犯罪中,犯罪主体文化程度普遍较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8%;其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87%;文盲占5%。被告人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是过失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 (六)业务过失犯罪处刑低。业务过失犯罪较之故意犯罪主观恶性小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犯罪构成] 过失犯罪的原因
过失犯罪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体自身的原因,也有法律和制度方面的原因。 (一)部分公民法制观念不强,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因受我国现行教育体制与经济因素的影响,对公民的法治理念教育和普法宣传不够深入,造成部分公民的法律意识淡薄。主观上存在侥幸心理,对自己行为可能导致犯罪的认识不足
咨询律师: 刘波
[犯罪构成] 过失犯罪的防治
从而也就影响了司法实务中特别是普通群众对这些罪名的理解与适用。所以在立法中,特别标明过失犯罪,使人们充分了解过失犯罪,对预防过失犯罪的多发是很重要的。 (三)提高业务过失犯罪的法定刑处罚,做到罪刑相适应 我国刑法中普通过失犯罪与业务过失犯罪的刑罚处罚存在着不均衡和不协调。这种现象在今后的立法中要加以改变。
咨询律师: 肖本岗

犯罪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8 业务咨询人数: 121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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