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损
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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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我家孩子打架造成对方鼻子粉碎性骨折,对方现在拒绝谈赔偿,我该怎么办?
由打架造成伤害的,对方如果你先赔偿,你没有垫付义务,可以要求对方先行治疗,治疗完毕后,凭正规票据向你索赔。对于没有证据支持的费用或不合理要求等,你可以拒绝。 法律咨询: 我家孩子打架造成对方鼻子粉碎性骨折,对方现在拒绝谈赔偿,我该怎么办? 前几天我家孩子上厕所,别人插队,俩人打起来的,对方现在鼻子粉碎性骨折,对方现在拒绝谈赔偿的事,要求走法律程序。
咨询律师:
胡骅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被两人打伤,法医鉴定伤情为轻伤,请问我该如何起诉他并索要赔偿?
自诉是公诉的对称,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法律咨询: 被两人打伤,法医鉴定伤情为轻伤,请问我该如何起诉他并索要赔偿? 报案后行凶的两人都已抓到,法医鉴定伤情为轻伤,轻伤的构成主要因为刀伤请问: 1、用刀者被刑拘,用木棍者治安拘留15天就放了这样合理吗 2、这个案件是公诉还是自诉。
咨询律师:
胡骅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工作期间与顾客发生肢体冲突,对方要求赔偿五万元,我该怎么办?
工作期间与顾客发生肢体冲突,对方要求赔偿五万元,我该怎么办? 我在北京西单新一代商场上班,销售手机,我们店里的销售手段存在着欺诈行为,可以说是强买强卖,难免与顾客发生冲突,就在前天,因为顾客想退手机,我不给退,发生冲突,然后就打起来了,彼此都有受伤了,然后顾客报警,我和顾客都去医院了,并做了伤情鉴定,都是轻微伤,警察调解,顾客要求赔偿五万元,我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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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2012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2012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根据山东省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度的有关统计数据,现将2012年度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有关数据标准通知如下:该标准适用于除青岛市以外的所有地市。 一、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2792元。 二、2011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14561元。 三、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432元。
咨询律师:
胡骅
[健康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法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 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
咨询律师:
方亮辉
[生命损害赔偿]
工伤死亡丧葬补助金如何分配
商业意外险提供的则是工作和休息时遭受的意外伤害保障,优势体现为时间、空间上的广度。比如上下班途中遭遇的意外,假如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可以由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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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健康损害赔偿]
丧失工作能力一次结算应该怎样赔付
商业意外险提供的则是工作和休息时遭受的意外伤害保障,优势体现为时间、空间上的广度。比如上下班途中遭遇的意外,假如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可以由工伤赔偿,其他情况的意外伤害则不属于工伤的保障范围。 法律咨询:丧失工作能力一次结算应该怎样赔付 伤者为水暖电工,在工地打工,日工资为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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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健康损害赔偿]
深二度烫伤私了如何赔付
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决定》对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了修改,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同时还规定了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咨询:深二度烫伤私了如何赔付?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受伤、财产损失的界定
天后死亡的,应依法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 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重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轻伤,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试行)》执行。
咨询律师:
刘波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如何界定死亡、受伤、财产损失
死亡,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 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因为区别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是交通事故的后果和肇事者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而不是在事故发生时是如何统计的。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2012年度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览表 上海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览表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623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15644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0 ,992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9 ,804 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60 周岁及以下 636
咨询律师:
刘波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法通则〉的意见》第146条规定:“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的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网友提问: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范围 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法通则〉的意见》第146条规定:“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的生活补助费
咨询律师:
刘波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死亡补偿费范围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网友提问:死亡补偿费范围 律师解答: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1岁减少1年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规定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网友提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规定 律师解答: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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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生效时间
在法学理论上,法律生效的时间一般根据法律的具体性质和实际需要来确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该法律明文规定生效的时间;由该法律规定法律公布后到达一定期限后生效。 网友提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生效时间 律师解答: 在法学理论上,法律生效的时间一般根据法律的具体性质和实际需要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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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终止时间
新的法律公布后,原有的法律即丧失效力;新法律取代原有法律,同时宣布旧法律作废;法律本身规定的有效期届满;由有关机关颁发专门文件宣布废止某个法律
咨询律师:
肖本岗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个人雇工人身损害赔偿的程序适用
劳动法第二条对该法的适用范围规定得十分明确,即其用人单位主体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等。由于个人雇工的雇主是上述用人单位以外的主体,故其雇主与雇工之间的纠纷不适用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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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个人雇工人身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的八种特殊侵权纠纷中没有个人雇工人身损害赔偿一项,但是一项制度、规定,它不可能包罗万象,也不可能十全十美 网友提问:个人雇工人身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 律师解答: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的八种特殊侵权纠纷中没有个人雇工人身损害赔偿一项,但是一项制度、规定,它不可能包罗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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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