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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损
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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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下列情形,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只要雇主对雇员履行了赔偿责任,不管雇员是否放弃对他人的索赔,均能取得向他人追偿的权利。故你要求李某赔偿的请求合法,李某也非真正意义上的替罪羊。 相关法律知识: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
对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模式   世界各国法律基本上都是采取排斥受害人可以实现双项请求权的制度,均认为受害人只能实现其中一项请求权,加害人不能负双重民事责任。从立法和判例上看,主要有以下三种处理模式: 1、禁止竞合。即合同关系当事人不得将对方的违约行为视为侵权行为,只有在没有合同关系时才产生侵权责任。
咨询律师: 胡骅
[健康损害赔偿]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l46-1996   (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 1997年1月1日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轻微损伤的评定的原则方法及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院校系统进行损伤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造成的轻微损害。 2 总则 2.
咨询律师: 方亮辉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9号 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5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部 长:尹蔚民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一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咨询律师: 胡骅
为公正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公平保护各种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民事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意见 (一)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程序方面的问题 第二条 当事人以侵权或者致人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侵害的其他归责事由为由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赔偿其人身及财产或精神损害的,无论其请求数额多少,均由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广东省201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公布的2011年度的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度《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
咨询律师: 胡骅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2011年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2011年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 粤高法发[2011]38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公布的2010年度的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1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受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 致残:以上受伤赔偿额+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残疾后的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施救费 致死:以上受伤赔偿额+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亲属办理丧事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停尸费、运尸费、整容费、法医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什么叫人身侵权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公民的生命、健康、身体,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法律后果的行为。 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是损害赔偿中的一种,在实践中,因其所发生的纠纷,在损害赔偿中占有很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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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体损伤分级鉴定标准(试行)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 赣法(技)发[1990]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训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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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无理索赔受伤自身有过错也应担责
顾客怀疑洗头发时项链掉在理发店,多次去店里索赔,不料被店主拿刀砍伤,责任如何承担?日前,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对这起健康权纠纷作出判决,判决店主承担70%的赔偿责任,其余责任由顾客方自负。 2012年5月10日中午,原告方某到被告艾某经营的理发店洗头发,洗完头发按摩时方某将脖子上的项链取下来捏在手上,过了两个多小时方某离开理发店。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聚会劝酒出事要担责
昨天我才听说,那天王回家后酒精中毒,他父母吓得半死,幸好及时送医院没出事。请问律师,如果劝酒出事,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律师回复: 以下三种情形,共饮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一是强迫性劝酒。即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身体有疾病,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身体不适,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对方饮酒,甚至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二是未将醉酒者送到安全地方。
咨询律师: 方亮辉
[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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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损害赔偿]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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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的《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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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赔偿指南] 人身伤害赔偿问题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法律咨询: 人身伤害赔偿问题?事件描述:一施工单位在某建设单位厂区施工。该建设单位一个压力溶气罐发生爆炸,伤住施工单位一个管理人员、伤情很严重:右小腿粉碎性骨折,左腿骨折,右胳部多处骨折。该建设单位事件发生后态度很好,董事长、总经理亲自到医院看望、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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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 法律咨询: 把对方造成轻伤,对方狮子大开口索要巨额,调解不成,会判刑吗?法院审理时会考虑案件的经过吗?若判了刑会免去或抵消部分巨额赔金吗?(对方欺人太甚,错在先,另外我也没钱!) 律咖网律师解答: 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在3年以下量刑。法院量刑时会考虑具体情节,如果情节轻微,可以判处缓刑。对于对方的赔偿,只要在合理范围内即可。 相关法律知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
咨询律师: 胡骅
[健康损害赔偿] 被他人打伤有哪些索赔?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残、死亡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 法律咨询: 我和一个人因为以前有点纠纷,他于9月13日下午邀一同伙将我殴打后跑了,造成我头部缝了十几针,身上多处肿痛,腰部肌肉受伤至今不能正常行走.虽然已经报案了,但是我想咨询一下,他的这种行为是不是已构成犯罪?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已构成对我的毁容?我该如何进行索赔?该索赔哪些? 律咖网律师解答: 属于轻伤,可以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赔偿你的全部实际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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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专家律师

刘波 业务水平指数:96 律咖推荐指数:91 业务咨询人数: 106

受过系统的法律相关专业知识训练,律师执业后,办理了众多民商事及刑事案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公司业务、民事诉讼。以严谨细致的工作风格及卓越的管理、执行能力得到当事人及企业负责人的一致认可。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自身价值并在工作中做出较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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