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财产损害赔偿]
技术秘密的保护与反向工程
对技术秘密的侵犯。因为反向工程本身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这种手段是正当的,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的非法获得商业秘密的方式。他人对技术秘密实施反向工程后,有两种可能:一是使用该技术秘密,并予以保密;二是使用并公开该技术秘密。在第一种情况下,该技术秘密的原权利人和实施反向工程的人都作为技术秘密的权利人获得保护;在第二种情况下,该技术秘密就失去秘密性,2不再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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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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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中约定“禁止反向工程”条款的效力
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我们较为容易理解。倘若经营者与产品买受人签订了相关“禁止反向工程”之条款是否有效力,不能一概而论。 1. 原则上是有效的,这是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 我国《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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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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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利用反向工程手段,促进公司的技术进步
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反向工程的合法性,排除了法律风险,有利于我国的技术发展。在工作中,应积极合理地利用反向工程,可以加速技术的工程化、产业化发展,并有利于在已有技术积累的基础上,拓展新的业务领域。 那么,反向工程的具体含意是什么,又如何运用呢? 反向工程最早源于软件行业。软件的反向工程,或称逆向工程,是指对软件的结构、流程、算法、代码等进行逆向拆解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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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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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QQ外挂不是合法的反向工程
在腾讯约定了该条款的情况下,彩虹开发者再对qq实施反向工程就违反了取得qq软件安装时所缔结的协议,也就是取得反向工程的产品不合法,直接就决定了该反向工程的不合法。 可见,彩虹版qq外挂并不属于合法的反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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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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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反向工程?
反求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 反求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这一术语起源于60年代,但对它从工程的广泛性去研究,从反求的科学性进行深化还是从90年代初刚刚开始.反求工程类似于反向推理,属于逆向思维体系.它以社会方法学为指导,以现代设计理论,方法,技术为基础,运用各种专业人员的工程设计经验,知识和创新思维,对已有的产品进行解剖,分析,重构和再创造,在工程设计领域,它具有独特的内涵,可以说它是对设计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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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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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反向工程
逆向工程,有的人也叫反求工程,英文是reverse engineering。 逆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大意是根据已有的东西和结果,通过分析来推导出具体的实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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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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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约定披露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构成犯罪
计算机软件源代码作为技术信息,只要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就属于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披露和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明知他人向其披露的商业秘密违反了约定和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仍然获取、使用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依法应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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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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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全国IT界的“华为窃密案”作出终审判决
曾在全国it界引起广泛关注的深圳华为公司3名前员工窃取公司商业秘密案,19日终于尘埃落定。深圳市中级法院昨天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去年12月作出的一审有罪判决,3名高学历的it界科技精英,因侵犯商业秘密罪将分别在牢房里度过两到三年。 涉案的被告人王志骏、刘宁、秦学军以前均为华为公司员工,均为硕士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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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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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题者被控泄露国家秘密罪 一中院审理此案
涉嫌泄露英语四级考试试题的史晓龙、刘晨、曹宇三人被市检一分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提起公诉。昨天,市一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昨天上午,法警将刘晨、曹宇、史晓龙提解至市一中院,因事关国家秘密,市一中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市检一分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史晓龙、曹宇于2003年9月19日,利用史晓龙保管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试卷的便利条件,将试卷内容提供给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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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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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概念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的认定
“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主要是依据数额确定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其中有“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额”、“销售金额”、“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造成损失数额”等多种计算方式。《解释》具体阐述了“销售金额”与“非法经营数额”的含义,但未明确“违法所得额”、“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造成损失数额”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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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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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虚拟财产
“虚拟财产”是随着互联网络游戏的发展而出现的新词,是指在互联网空间存在的非物化、数字化的一种财产形的式。它包括网络游戏账号、游戏货币、游戏账号拥有的各种装备、以及网民的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 网络虚拟财产是一种因网络空间而存在的特殊的非现实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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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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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科技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科技进步法》规定: “第五十七条 违反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挪用、克扣、截留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挪用、克扣、截留的经费;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 滥用职权,压制科学技术发明或者合理化建议,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九条 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和科学技术成果申报中采取欺骗手段,获取优惠待遇或者奖励的,取消其优惠待遇和奖励,并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参加科学技术成果鉴定的人员故意做出虚假鉴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条 剽窃、篡改、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著作权、专利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权的,非法窃取技术秘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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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