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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
诉讼/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诉讼/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日 籍贯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址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价值人民币 元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诉讼保全措施。 事实与理由: 如因我方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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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保全]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人民币408886.11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408886.11元人民币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原告已就原告与被告之间的货款纠纷争议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92条等有关规定,特申请对被告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408886.11元或查封、扣押相当于408886.11元财产的保全措施。 被告银行帐号: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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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法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后执行程序发生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案件,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的,限制其处分的强制措施。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指在民事诉讼进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的恶意处分财产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或双方争议的标的物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执行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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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基本知识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起诉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是民事诉讼原告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自诉人、被害人在诉讼开始之前得知被告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的可能,进而会影响到被告人对原告人或自诉人赔偿的,项人民法院递交的冻结其财产的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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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格式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住址: 电话: 被申请人: 住址: 电话: 保全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诉前保全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 万元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 现被申请人的财产存在被非法转移的可能,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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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范例
申请人:××市××网络公司 地址:××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乔×× 职务:经理 被申请人:××市××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洪×× 职务:经理 请求事项: 请求冻结被申请人××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万元。 事实与理由: (应祥述事实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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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保全]
海事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一审海事案件用)
申请人:单位全名、国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单位全名、国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海事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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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保全]
海事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海事法院 申请人: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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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保全]
撤回海事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海事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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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本岗
[民事诉讼证据]
民事、刑事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的审查认定
性消灭以后再认定其证据效力。 具体行政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一经作出,即具有“三力(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具体行政行为又是应当接受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审查的。在复议、起诉期未届满之前,其“三力”是相对的、可变的;只有在复议、起诉期均届满后,其“三力”才是绝对的、不变的。法院民事、刑事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其实就是要审查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已经超过了复议、起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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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民事诉讼参加人]
公民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权利的保护
以委托其他公民为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关于公民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利,民诉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诉讼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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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民事诉讼参加人]
刑事诉讼代理人与民事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人的名义在一定权限范围内进行民事诉讼行为的诉讼参与人,刑事辩护人是指刑事案件中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司法机关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参与人。两者有某些共同特征,如都不是基于自己的利益参加诉讼,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无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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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民事诉讼参加人]
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
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除了当事人有法定代理人,未成年证人也有法定代理人; 刑诉专门规定了法定代理人有在场权、申请回避权、独立的上诉权(谁上诉,谁就是上诉人,不需要被代理人同意。); 法定代理人不能代替被告人做最后陈述,不能代替被告人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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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民事诉讼参加人]
刑事诉讼法必知:法定代理人的当场权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诉讼活动只能由其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行政诉讼活动。法定代理人是全权代理,其法律地位相当于当事人,其代理权限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权利。 法定代理人的当场权: 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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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民事诉讼参加人]
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有哪些
法定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人。 法定代理人最基本的特征在于其代理权的取得.不是基于当事人的委托,而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被代理人,只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范围,一般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监护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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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民事诉讼参加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和诉讼地位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也就是说,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诉讼代理活动。委托诉讼代理人超越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实施的诉讼行为,只有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否则属于无效的代理行为,应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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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民事诉讼参加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大小,取决于被代理人的实际授权范围。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委托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中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根据委托人授权范围的不同,委托诉讼代理权可以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授权范围的问题: 1?一般授权。通常情况下,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表明的都是一般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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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
[民事诉讼参加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具体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来自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及他们的授权,诉讼代理人完成某些重要的、涉及委托人实体利益的诉讼行为,如代理当事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仍需做特别授权,在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代理人主要有以下诉讼权利:(1)原告方代理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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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骅
[民事诉讼参加人]
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委托人: 姓名: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_________因_________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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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亮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