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小议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因劳动权利、义务产生争议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限。它对保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有关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的法律规定仍不完善,亟需在立法上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 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60日申请仲裁时效不合理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主要规定在我国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时效的有关法律规定
委员会应当受理”。以上是关于劳动仲裁时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以上规定,劳动仲裁只设定了一个当事人提起申请的时效制度和仲裁委员会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申请时效的受理制度,这对一项处理争议的程序而言显然是不够的。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止 中断及延长的适用条件
复杂,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起诉、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均应适用时效中断。由于仲裁前置于诉讼,故当事人未经仲裁而提起诉讼的情况在仲裁案件审理中不会存在,起诉不能作为引起仲裁时效中断的条件。但就劳动争议而言,当事人递交申诉书应视为向仲裁部门“起诉”,故当事人申诉,应适用时效中断。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仲裁]
工伤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起算点问题再探析
王腊清律师在《劳动人事政策法律专刊》08年02期发表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问题探析》一文,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作了全面的深入的分析,本文现就劳动者请求工伤待遇的仲裁时效起算点进行再探析。 一、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有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 我国先后制定的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对仲裁时效期限以及时限的规定措辞略有不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咨询律师:
方亮辉
解除兼职劳动关系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目前尚无明确法律和政策规定。笔者认为,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兼职劳动关系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劳动关系,不同于事实劳动关系,兼职劳动关系的特征是具有双重性。根据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为“本单位工作年限”,而兼职工作过程并不影响职工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的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的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 针对日前很多网友咨询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相关事宜,在此做一个详细的回答,以期对更多的朋友有所帮助。沈斌倜律师提醒,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仲裁]
外地公司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实践中往往出现公司注册地和营业地不一致的情形。 《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中规定“根据方便职工的原则,对该类争议的管辖问题,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可以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规则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是确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权利义务和劳动争议事实的主要依据。 一、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但下列情形应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 2.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裁决如何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申请执行 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申请,并提供该裁决书或调解书。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仲裁]
如何理解劳动仲裁中的终局裁决?
近日,有劳动者咨询如何理解劳动仲裁中的终局裁决,张宇晟律师结合相关规定答复如下: 1、终局裁决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下称“小额案件”)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收费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及外地劳动力纠纷调解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实现免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按规定实行收费。 一、仲裁收费标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收取仲裁费。每案收费标准为300元。对需要进行特殊处理,如需要异地调查、作各类鉴定等的案件,按实际开支收费。 二、仲裁费承担 仲裁费由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后,在指定的时间内预缴。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仲裁]
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流程详解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1.申诉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制度特点
要准确理解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这一制度,必须把握部分裁决的以下几个特点: 所谓劳动仲裁的部分裁决,是指对于特定的一些情形紧急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初步审理后,对案件中急需处理的部分争议在终结裁决之前先行作出的裁决,适用于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用人单位有履约能力,不作部分裁决将严重影响劳动者一方生活的情况。 1、效力具有即发性。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相应的能证明仲裁请求的证据材料; 2、仲裁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具体明确委托权限有无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和变更申诉请求、代为进行和解权利。 3、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阶段程序
仲裁庭庭审阶段程序 (首席)仲裁员: (1)宣布开庭。 (2)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 (3)核实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 申诉人 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民族,住所地(查验居民身份证);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查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登记证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期间时效计算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45条对劳动争议处理中的期间计算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是: (1)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间。 (2)期间以日、月、年计算。 (3)期间开始之日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法定节假日是指1949年政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咨询律师:
方亮辉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程序
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应由专、兼职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 仲裁庭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公开审理。公开审理的案件,旁听人员需凭仲庭委员会发出的旁听证进入仲裁庭。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仲裁庭纪律,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理区。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闹。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仲裁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首席仲裁员许可。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制作应当注意?
劳动争议仲裁应诉答辩书,是由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被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的陈述自己意见和事实的法律文书。制作应诉答辩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第一,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人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请人(或申诉人,下同)和被申请人(或被申诉人
咨询律师:
胡骅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决定受理案件的期限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5条、《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14条和第39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的时间是: (1)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书面通知,将应诉通知书及申诉书副本送达被诉人
咨询律师:
方亮辉